【信访意见】崇礼区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意见(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22 19: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崇礼区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各项举措落实,现就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意见】崇礼区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信访意见】崇礼区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意见(精选文档)


崇礼区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各项举措落实,现就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事要解决为核心的工作要求,围绕实现“五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即整体工作由敏感时期的应急处突向长效常态转变,工作重心由人员稳控向解决问题和稳控并重转变,工作重点由单纯控制越级访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转变,工作责任由分管领导主抓向党政同责、上下同责和全员共抓转变,追责问责由重视结果向既看结果又看过程转变),拓平台、建机制、明责任、强规范、补短板,不断控增量、减存量,推动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确保实现“三下降,两提升”目标,即进京、赴省集体访和到北京重点地区涉访明显下降,信访事项办结率和息诉罢诉率明显提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改革措施

(一)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工作首位

1.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流程,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踪制,真正做到痕迹化管理,做到有访必接、办理规范、答复及时。由区信访局负责向责任单位转送交办初访事项,责任单位负责初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区联席办负责跟踪督办。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办理流程时间节点要求,限期作出调查处理,按期反馈办理结果。主管区领导作为初访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要全程跟踪,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督促处理意见的落实。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信访”公开透明受理平台,进一步扩大纳入满意度评价的初信初访事项范围,扩大群众参与度,信访事项办理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形成倒逼效应,推动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重复访发生,有效控制信访“增量”。(责任部门: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完善信访积案解决机制。将信访积案进行研判甄别,区信访局、各责任单位将信访积案认真进行排查梳理,将诉求合理,能够解决的案件归为一类,将诉求不合理或不具备解决条件的案件归为一类,分别建立积案台账。对诉求合理、能够解决的案件要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五包一”制定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对经领导包案及区信访局、相关责任单位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实行疑难信访问题会诊评议和公开听证制度,建立信访听证人员人才库,聘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有关权威人士和法律从业者进行听证评议,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开展土地征占、城建拆迁、劳动社保、违建拆除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减少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发生。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等传播媒介,对信访积案进行深度报道,让公众舆论评判疑难信访问题。(责任部门: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行督查督访机制。主管领导或包案领导要对所包信访案件的解决全程督访,积极组织协调和督促责任单位因案施策、妥善化解。区联席办负责督查督访工作的总体协调,总体负责信访案件化解情况的汇总、梳理、报审、督办和与区领导及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体访、极端访以及到北京重点地区涉访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区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办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化解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办理过程要及时向区联席办报送进展情况,办理完毕后要及时报送办结报告。(责任部门:区联席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检委、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4.实行“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综合协调和双重管理机制。建立“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案件协调机制,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乡镇或部门的,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落实事属单位或事发地主办单位和户籍地协办责任。凡区内“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涉访人员发生到北京重点地区上访后,实行事发地和户籍地双重管理。对中央四部委通报的5种情况(1. 送至久敬庄分流中心的重点地区涉访人员,包括“八类人员”,即老病残孕幼、无户籍人员、流浪乞讨或醉酒人员、军队现役人员;2. 滞留、回流情况;3. 中央联席办交办的重点人重复访情况;4. 极端事件;5. 大规模集体访)范围内的涉及我区区内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执行“双记账、双通报、双问责”;对到中央、省、市指定信访接待场所走访的区内“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只记账、通报、问责事发乡镇或有权处理的区直部门(单位),上访人户籍地或常住地负协助稳控责任。解决问题责任主体单位对交办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报请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可申请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天,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办理结果要抄送稳控责任单位。办理期间,具体责任人要定期和上访群众(代表)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以“领导带头+流程再造”构建全员抓信访工作格局

5.区党政领导、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班子成员抓信访工作每月汇报制度。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处理信访工作情况每月向区联席办书面汇报一次,经区联席办整理后报请区党政主要领导和联席会议各召集人阅示,同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责任部门: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各乡镇党委、政府)

6.区党政领导接访公示、预约接访、接访交换制度。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定期到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接访领导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和接访时间,都要在区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群众工作中心提前公示,以便信访群众找准自己所反映诉求对应的主管领导接访时间安排,真正做到让公示多说话、让群众少跑腿。设立信访热线(热线电话:03134612410),开通网上信访平台、微信信访公众号,并向社会公布,开展预约接访,便于群众提前做好准备,使群众见得上面、说得上话,方便领导干部面对面听取意见,方便责任单位点对点解决问题。按照《关于实行区级党政领导接访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崇办字〔201424号)规定,常委领导之间互设AB岗,政府区长之间互设AB岗。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接访领导分管工作,接访领导可在接访日当天开展专题约访;若来访事项不属于接访领导分管,接访领导可签署批转意见,转交主管领导安排时间,约访答复。另外,根据每日来访登记情况分类,如果涉及哪一领域、哪一行业、哪一系统的信访问题较为集中,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联席办协调当日接访领导与主管领导进行换岗,由主管领导集中接待、批量处理。(责任部门: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信访局、区电视台)

7.区联席会议调度会诊制度。区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间的重大、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落实责任;了解、掌握、通报全区群众信访工作相关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群众信访工作提出处理对策、建议;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处理群众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发展。区联席办负责跟踪督办每日发生的重点信访案件,督查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处置群众信访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区联席会议每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听取有关领导关于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汇报,协调调度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区联席会议要以专题报告或会议纪要形式上报区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市联席会议备案。(责任部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8.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再造。细化、固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从接待受理、包案办理、提级处理、督查督办等环节进行规范,把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具体人员、时间节点上。对一般信访案件和疑难信访案件进行梳理、甄别,是否按程序予以受理,再根据案件内容、性质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信访案件工作台账。对上级交办、全区进京赴省上访和区信访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按领导分工直接交办到区分管领导包案,落实“五包一”制定化解方案,对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处理不了的,提出提级理由报送至副书记、常务副区长解决,直至提级报送至区党政主要领导,问题不化解,责任不取消。对各责任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处结信访事项,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促,对久拖不决的限时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和越级信访事项。(责任部门:区信访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构筑基层信访工作第一道防线

9.织密基层群众工作网络。加强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信访接待场所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把大多数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8月底前,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建立群众工作站,农村(社区)建立群众工作室,织密群众工作网络,形成县(区)、乡(镇)、村(社区)各尽其责、三级联动的群众工作大格局。(责任部门:区信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基层信访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区、和谐社区、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并轨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下基层工作队、志愿者的关键性作用,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区、和谐社区、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调解家庭矛盾、调处邻里纠纷、化解群众积怒、解决信访诉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

11.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明确重点,明确每个科室信访工作职责,形成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机制。解决难点,全力稳控,源头防范,根据区社会形势和群众信访规律,做好信访预案与预测,做到信访动态早察觉、群众上访早疏导、信访问题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信访信息处理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坚持信访维稳信息先行、快速反应原则,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信息,做到人员固定化、接待专业化。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全面推行、广泛实践“三用工作法”,即用群众工作观点看待信访问题,用群众工作思维方式分析信访问题,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把来访群众视为亲人、朋友、以平和的心态和有效的方法,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利益关切,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

(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

1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善于通过公众协商、公开听证等法定渠道,公开博弈,统筹兼顾,最终确定最佳解决方案。对群众反映的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劳动社保等突出问题,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大信访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完善驻京值班工作制度,对全区驻京值班工作有机整合,实行统一指挥调度。落实接劝返工作责任,对到北京重点地区涉访人员、社会面查控人员,一律由公安部门牵头,信访和有关责任单位配合进行接劝返;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对信访人肆意到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滋事闹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采取个人极端行为缠访闹访以及以访牟利的,一律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坚持依法分类综合施策解决诉求。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严格甄别把关,耐心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建立裁定、导入制度,明确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途径,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司法、信访途径反映诉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与司法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和行政、司法途径“分而不离”机制,对于诉中有访、访中有诉的情况,坚持依法甄别、分类处理,综合运用政策法律、困难帮扶、教育协商等多种方法,齐抓共管、多元化解,努力实现息诉息访。各级信访部门聘请律师团队参与日常接访和信访事项研究处理工作。(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15.加大信访干部的教育、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结合当前信访形势,增设群众工作中心为独立事业机构,适当增加新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彻底解决信访部门人手不足、流动过慢、留不住人等棘手问题,确保适应工作任务。加大信访干部培训教育力度,把信访干部培训教育列入各级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培训主要以案例教育为主。完善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加强信访干部交流、任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制定信访干部交流、任用长期机制,对从事信访工作年限较长的干部交流任职,对表现优秀的提拔重用,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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