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县供销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的精神,立足经济发展的新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社规划】平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三五”发展规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平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县供销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的精神,立足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立足县供销社实际,按照全县产业政策调整方向,科学制定供销社 “十三五”发展规划,确保规划项目如期落地。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县供销社在县委、政府和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顽强拚搏,努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狠抓业务经营和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农民增效、农业增收做出新贡献,得到了上级社的肯定。“十二五”期间被省供销社授予“全省供销社2012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食盐专营工作模范单位”,“2012年度盐政执法先进单位”,同月被市供销社评为“2012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 2014年6月平泉县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会议上被确定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
(一)基层合作组织建设
“十二五“期间,县供销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倾注了大量精力、人力和物力。建成了河北省第一家由县供销社组织发起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身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平泉县万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且成效明显。该联合社现有入社农户600户,生产基地总面积2000多亩,年生产销售各种食用菌4000吨,2011年至2013年底,实现销售收入8900多万元。2014年出口至韩国、荷兰、德国的香菇达到319.8吨,创汇127.4万美元。“六统一分一独立”经营模式,社员实现了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优势互补。联合社各加盟社之间在资金使用上实行内部调剂,余缺互补。联合社已经注册了“菇香隆”商标,完成了无公害基地和产品认证,办理了出口基地备案及商品检验手续,取得食用菌出口权。2012年万隆联合社被中华全国总社确定为全国3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年底平泉县万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被河北省企业联合会授予“河北省明星企业”。2013年成为河北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会员单位。2014年8月万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的“菇香隆”商标被河北省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评为2013年度河北省30佳农产品品牌。
(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十二五”期间,按照供销社主办、吸收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模式,“十二五”期间共建成供销社超市10家。2013年4月建成商务网站一家---平泉农产品交易网,现平稳运行,浏览量不断提升,网站排名日渐靠前。2014年2月组建了平泉县供销商贸有限公司。采取加盟连锁配送方式,在全县建立了40家经营网点,所有商品全部配送到各经营网点,既保证了质量,方便了农民的需求。
(三)项目建设有较大突破
洼子店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4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国家支持资金100万元,其他全部自筹。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4000平方米,库房面积1000平方米,办公及食堂200平方米。
万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保鲜香菇扩建项目,该项目2015年4月份已经投入使用,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国家支持资金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4万元,企业自筹9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压缩机7台,冷藏机2台。
(四)党建、普法、安全、综治、信访等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解决了一些影响我社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实际问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效良好;二是普法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三是安全管理连续5年无大事故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明显;五是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做到了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十三五”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中共中央国务院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一个宗旨: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狠抓一条主线:稳定与改革发展主线,实现经营性与公益性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突出五个重点: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建立新型实体性农村合作组织体系、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到“十三五”末,供销社服务现代农业、搞活城乡市场的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建立新型实体性农村合作组织体系
按照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围绕体系完善、结构转型和功能再造,推进供销合作社与现代服务网络一体化,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一体化。形成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架构。到2015年底前依托各乡镇农业主导产业,在卧龙镇、杨树岭镇、黄土梁子镇、北五十家子镇、柳溪镇、南五十家子镇、党坝镇、榆树林子镇、台头山乡、平房乡等10个乡镇分别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到2020年在全县19个乡镇分别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乡镇供销社以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产合作、业务带动等形式,与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机融合,按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两社融合”的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力争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县建成连接县、乡和重点村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围绕骨干农产品建立由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参加的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产品协会。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为会员搞好信息、培训、维权等服务,到2020年发展各类协会20个。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等为载体,大力培育有一定规模的食用菌、中药材、果品、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引导和带动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环保农业,争创名优产品品牌。重点抓好平泉县万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
2.创新公益与经营双重属性的综合服务体系
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以服务规模化为重点,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县供销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以此为平台,为农民提供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性资产等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依托燕山太行山扶贫攻坚项目,加快推进乡镇供销社主导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到“十三五”末,在卧龙镇、南五十家子镇、党坝镇、黄土梁子镇、榆树林子镇、桲椤树镇建设6个集供销社超市、农产品收购、农资配送、餐饮和技术咨询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民职业技能教育模式,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市场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
3.创新功能完善的经营体系
把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纳入全县现代流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商贸流通项目和资金,重点扶持供销社“四大网络”体系建设。农牧、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联动,整顿规范农资经营市场。对农资经营网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立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配送和市场动态监测体系。以县供销商贸有限公司为龙头,在乡镇基层供销社设立直营店,重点村设立便利店,按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标准建设农资放心店。加快农产品交易网和省供销社电子信息平台对接,由万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牵头,推进县城与乡镇服务体系的有效结合,实现网上交易与实体店销售相结合,打造新型农产品网络购销模式。供销社与商务部门密切联合,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整顿规范,在县城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的基础上,依托乡镇供销社设立再生资源分中心。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市场管理体制,构建一个政府主导,供销社组织运营的公益性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联动对接,提升我县农副产品流通现代化服务水平。
4.创新运作规范的金融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供销社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参与省市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以县供销社为实施主体,采取政府注资、部门支持、供销社自筹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依照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模式,组建县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制运营,开发符合农村实际、体现合作属性、与商业银行差异化发展、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2015年底前,县农村资金合作社具备运营条件。以供销社领办的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基本单元,发展乡镇农村资金服务部。同时要整体规划设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担保公司、供销合作保险、金融互助合作等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建立预测、评估、监管和处置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5.打通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将供销合作社网店与网络结合起来,以平泉农产品交易网为依托,在各乡镇供销社网点和重点村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利用网点加网络的模式,建立手机客户端,增加浏览人群,使供销网上购销从虚拟走向现实。到“十三五”末,形成覆盖全县各乡镇、重点村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自己需要的农用物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县农业农村改革整体设计,成立由县委农工委、财政、发改、人社、商务、国土、金融办、人行、税务、工商、农牧、编办、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平泉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问题。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主管农业的领导、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负责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将供销社改革列入县乡两级政府督查范围,加大督导落实力度。
(二) 强化政策保障
明确新型供销合作社的地位、职能和作用。供销合作社参股组织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准予工商注册登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5年,县财政支持供销社组建农村资金合作社及改革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视财力增长和中央、省级政策支持情况,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供销社主导公益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设立供销系统改革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供销社改革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供销社领办或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发改、商务、农口相关部门流通经营性项目,尽可能向县乡供销社及所属企业侧重。保障供销社综合改革用地需求,优先解决用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占补指标。
(三)依法保障权益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是所属企业及乡镇基层供销社改制后财产所有权的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逐步落实专项扶持资金的发放渠道和持有管护措施,增强供销合作社规范、引领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