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西咸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22 22:20:03 来源:网友投稿

西咸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新区发展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西咸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方案】西咸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西咸新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新区发展环境,现就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整体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先行先试,使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把西咸新区打造成为全省“放管服”改革的先行区、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系统设计、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综合施策。新区、新城和镇街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在推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形成引领示范。

--因事制宜,分步快走。推进“放管服”改革要与落实代管托管、推进开发建设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同步推进,对各项改革事项分别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制定改革路线图和工作清单,倒排时序,分步、分类加快推进。

--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新区牵头抓总,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跟踪问效;新城、镇街切实抓好落实,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真正把改革推向深入、改出实效。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个环境”为目标,推行权责清单、投资负面清单、收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清单、产业优惠政策清单、“减证便民”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等七张清单制度,探索建立“一张执照管登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流程管项目、一套网络管信用、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六个一”式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积极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社会应急管理一体化响应处置机制和综合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的一流发展环境,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行政职权,逐条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分类登记,明确责任事项、明晰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新区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9月底完成)

2.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的同时,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分类梳理行政职权保留、取消、下放、交由社会组织及属地管理等权责事项。凡是能够下放给新城的一律下放新城,对涉及规划、安全生产、环保等底线和重大事项要保留在新区并实行严格管理,对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要依法依规全部下放新城,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新区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9月底前完成)

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一张执照管登记”。推行“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登记备案模式,整合简化工商登记前后涉企证照事项,将工商商事登记、部分经营许可前置审批融入一张营业执照,用一张营业执照承载所有登记备案事项。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力争年底前完成网上登记注册办理事项占办理事项总数的90%以上,企业工商登记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参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梳理整合新区、新城两级行政审批权限,按照“凡审必进、应进尽进”的原则,将面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新区、新城两级经营许可,能够放开的事项坚决开放,不能放开的事项整合职能实行综合审批建立“综合受理、受审分离、联审联批、全区通办”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专业化审批服务,逐步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事前审批和备案管理,建立适应新兴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5.探索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配合省信息中心,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务和自贸服务平台,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实现行政审批的全程电子化和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覆盖应用。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微信办照”等审批方式,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力争3个工作日办结营业执照、4个工作日办结经营许可、50个工作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6.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推行“筑巢引凤人才新政”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的重点支持。加快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咸园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人才聚集区”建设,出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人力资源市场准入条件,形成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优势。改进传统人事人才服务方式,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提供专门的“一站式”服务。(新区人社民政局牵头,财政局、招商局(双创办)、人力资源产业园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7.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有关收费项目,降低相关费率,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实现“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清除各类制约社会投资的显性或隐性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优的投资环境。(新区财政局牵头,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国税局、地税局配合,2017年10月底完成)

8.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围绕营改增一般性政策、营改增优惠政策、增值税办税流程等内容,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税费成本。严格落实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小微企业和简并税率等减税政策,确保试点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新区国税局、地税局牵头,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配合,2017年10月底完成)创新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培训,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联系区内金融机构,支持西咸集团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支持西咸集团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2017年12月底完成)

9.制定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推动精准管钱用钱。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对新区范围内的财政专项资金制定目录清单,建立完善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强化绩效与预算结合,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推动以清单的方式精准管钱用钱,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新区财政局牵头,审计局、改革创新发展局配合,2017年12月底完成)

10.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确定的各项合作内容,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开展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工作,实行国地税“一站式”办税。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推行“互联网+税务”,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率、电子税务局使用率、三方协议扣款签订率,“让大数据在网上跑,代替纳税人在路上跑”。(新区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各新城参与,2017年9月底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三)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1.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全面推行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西咸新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的行业、领域,并向社会公开,放开投资准入门槛。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放宽外资准入,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吸引外商投资。(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招商局参与,2017年10月底完成)

12.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设,实行“一套流程管项目”。实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进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按投资项目建设的土地供应、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施工、项目验收五个阶段的,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缩减投资建设审批时限。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开展“多评合一”试点,土地供应前打包完成环评、能评、文勘等环节,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批复项目前期阶段涉及的各类评估报告。建立“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完善批前指导、联合踏勘、联审联批等制度,推行帮办服务、预约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提升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效能。(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13.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落实好中省改革精神,加快质检职能转变,切实通过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质量安全强保障、为公平营商创条件。认真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工作的落实和衔接,确保取消19类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工作和3类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的稳妥实施。(新区质监局牵头,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14.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精简、高效、现代化”的自贸试验区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搭建企业“走出去”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配合全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将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纳入“单一窗口”建设,为企业快速通关提供便捷服务。研究制定《西咸新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自贸办)牵头,工商局配合,各相关新城、能源办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15. 推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建立西咸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探(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国有林权出让、碳排放权出让、排污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2017年底前,在西咸新区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传统的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四)公平营商创条件

16.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一个部门管市场”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整合工商、食药监、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物价、盐务、烟草、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成立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营造良好的公平营商环境。(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0月底完成)

17.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建立“1+4”监管新模式(用统一市场体系引领监管方向,以日常监管为基本手段、以协同监管为联动基础、以社会共治为重要依托、以风险防范为监管底线)。强化审批、监管和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方便查询和社会监督。(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牵头,2017年12月底完成)

18.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一张网络管信用”。建设西咸新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集中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实现各类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分类监管、检查抽查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加快实行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牵头,2017年9月底完成方案的制定、12月底前完成网络建设)

19.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整合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全部;其他与城市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建治理、环保、交通、农林水、文广新、旅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力量,逐步实现“多帽合一”。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安监、文物等其他专业性执法工作实行单设机构、单独管理,并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0月底完成)

20.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应急服务联合行动指挥机制。在西咸新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承担辖区所有警情、灾情及社会服务求助等信息受理和分流。除“110”报警服务台(含119、122)外,整合所有的包括120(急救中心)、12315(工商)、12319(城管)等20个服务热线,对外公布一个电话号码“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处置群众报警求助业务,利用数字信息分平台进行内部处置运转。建立起对全区域各类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实体化指挥处置机制,形成集维稳、应急、管控和公共安全事件职能与公安机关反恐处突等一体化响应机制。(新区公安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21.推行城乡综合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统筹城乡管理、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服务等各级管理资源,建立综合性、开放性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综合网络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探索多行业网格化协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新区社会和城市综合治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非建成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镇(街)核心区等人员活动频繁、问题集中突出区域的长效监管,建立城乡全覆盖、信息全登记、重点全掌握、居民全服务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新区社会综合治理局牵头,各新城、各园办、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网格机制的建立;12月底初步完成综合网格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数据采集工作)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2.完善四级政务便民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新区、新城、街镇和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建设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的“四端”政务服务,扩大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延伸到街镇和社区(村),横向连接到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以信息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底完成)

23.完善“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按照群众和企业在新区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分析,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定制服务等,形成新区、新城、街镇三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效能。年底前全区“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总数70%以上,逐步向“零跑路”过渡。(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24.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便民服务。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制定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企业提供。(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1月底完成)

25.全面落实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服务,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制定新区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服务实施办法,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预约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无偿代办制、上门服务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等11项行政服务制度,公开统一化、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和办事流程,进一步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26.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新区全区通办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均推行网上办理,还不具备条件的要探索网上办理渠道。搭建新区统一政务服务网,横向涵盖各涉审批服务部门,纵向延伸到各新城和有条件的街镇、社区,实现“全区通办、网上可办、在线查询、全程监管”。构建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8年6月底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部署(2017年7月)

对加快推进新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召开“放管服”改革专题会议,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集中统一思想,明确改革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突出工作重点,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要制定详细改革事项方案,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落实主体责任。

(二)全面实施(2017年8-12月)

根据新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中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重点从全面推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切入突破,各级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分步快走的要求和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顺序,统筹协调推进,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2018年1-6月)

重点突破受客观原因制约,需要上级支持、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推进难度大的事项。基本实现新区“放管服”改革的预期目标。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和社会评估评议,检验改革效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和驻区单位要站在全区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在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党工委组织部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和驻区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推行“放管服”改革的日常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和驻区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上下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由督查室牵头负责,建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各新城、园办和驻区单位及管委会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督查。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把群众和企业的评价纳入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群众反馈,第三方评估,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自身改革。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新区“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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