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调研】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研究---市委组织部课题组会员分享(完整)

时间:2023-06-23 10: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研究市委组织部课题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反“四风”的持续发威和“零容忍”的反腐态势不断加强,我市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得到了显著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调研】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研究---市委组织部课题组会员分享(完整),供大家参考。

【组织调研】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研究---市委组织部课题组会员分享(完整)

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研究


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反“四风”的持续发威和“零容忍”的反腐态势不断加强,我市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得到了显著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称赞。但是,由于高压反腐,我们部分干部又反映出缺少担当精神,甚至出现了消极懈怠的工作心态,精神懈怠、行动散漫、作风懒散,工作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懒政、庸政、怠政”等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为切实解决当前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思考,深入分析了 “为官不为”的表现、成因、危害,并提出相关治理对策。

一、“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高压反腐形势下,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开始逐渐蔓延开来,并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现象。从我市实际情况看,有的干部主观不努力、一心图安逸,当和尚连钟都不愿意撞;有的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懒政怠政;有的决策慢、协调慢、落实慢、反馈慢,缺乏“马上办”的意识;有的以“为官不易”为借口,当“甩手掌柜”,致使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依旧难办;有的在产业项目谋划和推进上,强调客观困难、强调大环境,缺少主动作为、逆势而上的精神和劲头。这些现象使我们的干部不能及时、有效、准确甚至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诸多方面:

1、面对改革,等待观望而不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渗透到各个领域,无论是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全面实施改革,而且各项各类政策相继出台。但对地方和部门而言,面对改革等诸多新生事物,尤其是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在体制、机制上许多领域还处于“真空”、“断档”状态,一些领导干部普遍存在等待观望的思想,不愿意做“出头鸟”,骨子里不愿意当改革的急先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习惯于“照搬照抄、照葫芦画瓢”,“没有政策等政策,有了政策等经验,有了经验等等看”,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不能够从实际出发,创新性开展工作,仅做表面文章,回避矛盾,不敢为、不会为、不愿为,缺少担当和进取意识。

2、严明纪律,行为受限而不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群众工作,要懂规矩、守纪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反映出来的系列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市委制定了《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和出国(境)审批制度》,市委组织部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等,这些规定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却在理解和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定规矩就是不让去干事”、“不干事就会不出事”,有的奉行“做多错多,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些领导干部为避免出事出错,向上向下向同事推活、推过、推风险、推责任,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矛盾、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

3、扬善惩恶,高压反腐而不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一些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对整个干部队伍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面对全国上下的高压反腐态势,一些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工作上不愿担当、不想担当、不敢担当的大有人在,同时也反映出我们的干部缺少责任心,本领恐慌没有底气,更重要一点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在目前高压反腐状态下,特别是在巡视组巡视、审计组审计、纪检组办案时,少数干部不能安心工作,惶惶不可终日,提心吊胆的,该办的事不办,该做的事不做。感到自己有问题的人一门心思研究如何逃脱,感到自己没有问题的人则怀有“明哲保身”的错误观念,不去推进工作。

4、选任失察,人岗不适而不为。最新修订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要全面客观地对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等方面的考察,但是各级党委(党组)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或交流轮岗时,没有做全面的考察了解干部,没有认真分析人选的主要特点和岗位优势,对个别领导干部的专业知识、能力特长与所安排的职务职位、业务分工不对口、不匹配,致使这些干部到位后不适应,不能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业绩较差,群众威信较低,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导致干部工作标准执行不严、研究工作不深不细、满足于一般化,有的干部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说不清、道不明,推一推、动一动,在面对复杂的工作局面时,准备能力不足,遇事不愿作为,怕事、躲事,推诿扯皮,不敢承担工作任务及责任。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在职务上没有发展的空间,不思进取,满足于当“太平官”、“混事官”。

5、监督缺失,缺少问责而不为。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些干部不思进取、庸庸碌碌,散漫懈怠、无所用心,推诿扯皮、不负责任。领导干部不作为,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责制度对不作为问题产生约束。而目前,现有的问责和考核制度,主要侧重于“显性”的有错问责、政绩考核,而“不作为”则是一种“隐性”的“顽疾”。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对不作为问责和考核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可供具体操作的措施。对不作为领导干部漠然处之,不但没有诫勉谈话、惩罚处理,甚至个别反而晋升,助长了不良风气。另外,问而无责、考而无据的现象在当前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中普遍存在,问责和考核常常流于形式,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以至制度形同“稻草人”,导致领导干部不作为问题蔓延。目前,中央刚刚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不胜任干部进行调整,而且对说情者要追责问责。

6、官场失意,未得重用而不为。当前,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制定了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选任机制,干部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成效。但干部工作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默默无闻、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让这些干部看不到希望,也伤害了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时间久了,这些干部也成为不作为一族。

二、问题的成因

产生“为官不为”的原因很多,主要还是价值观出了大问题,加之缺少责任担当精神,又不具备履职尽责的能力,导致“为官不为”。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理想信念缺失,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主要就是理想信念、党性修养不够坚定,信仰淡化、淡漠、动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谈化,深层次而言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2、进取精神弱化,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干部缺少进取精神,工作担当意识不强。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责任心不强,自私;二是没底气担当,有事;三是没本事担当,无能。一些干部觉得从严管理干部有些过了,要求严了、条条框框多,尤其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下,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思想上出现动摇,想当“老好人”,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还有一些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3、能力水平不够,缺少敢于担当的真功夫。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采用市场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三、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对策建议

针对查摆出的“为官不为”问题,应该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强化纪律约束为重点,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等各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一问题解决好。

1、要突出学习,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真正把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实干精神的学习贯穿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形势下“敢于担当”专题交流研讨,让干部真正懂得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弘扬正能量,支持创业,宽容失败,引导社会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的理解和宽容,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新常态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各项各类政策。要加强宣传引导、思想教育,把中央、省市的政策方针、发展思路及时地传达到广大干部队伍中去,使他们真学、真懂、真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

2、要选贤任能,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结合我市实际,重点要抓好两方面:一是确立注重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大胆选用“实干型”干部,重实干不重虚功,看实绩不看口号。为保证落实这个标准,我市在提拔处级以上干部,无论是党委推荐,还是个人自荐,都要提交一份“实事实绩”清单;各县()区主要领导到年底也要结合述职报一份“实事清单”;各单位汇报工作也要突出实事。后备干部选拔也突出“实事实绩”。二是建立从严管理、从实监督的干部机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把从严从实这条主线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对不干事、不胜任的干部要研究建立“召回”或“退出”制度,不再简单以年龄划线,而是要以干不干事分类。对十八大之后不遵守纪律规定的干部,对“八项规定”之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上的腐败问题,要从严处理。选人用人一定要让大多数干部心服心顺,并且每个人都有干头、有奔头。

3、要整章建制,健全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就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健全完善考核制度是解决“为官不为”的有效举措。考核既是干部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工作难点。通过考核,可以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和工作绩效,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和奖励、培训、辞退等提供依据;可以了解干部的能力和潜能,为发现、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依据。考核以干部职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是平时考核的集中体现和最终结果,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激励机制的作用,有效减少“为官不为”现象的发生。

4、要正风肃纪,强化为官不为问责追究制。针对“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深挖细掘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下发的“一个意见、五个办法”,严格执行问责规定,加大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群众性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对领导班子内耗严重、软懒散奢问题比较突出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大面积、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的,用人风气不正、违规用人问题频发的,不适应岗位需要、“不称职”评价较多等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强化对为官不为领导干部问责追究。对在“为官不为”核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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