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打好2018-2019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会上的讲话朱鹏(2018年10月30日)同志们:刚才,刘志宏书记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就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会上讲话,,,,朱,,鹏,,10月30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打好2018-2019年
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会上的讲话
朱 鹏
(2018年10月30日)
同志们:
刚才,刘志宏书记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就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形势,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五项任务,明确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打好2018-2019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再着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是凝聚党心、民心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也结合山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晋发[2018]23号)《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2号)。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持续向好。今年1-9月份,我市达标天数124天,较去年同期增加4天,重污染天气11天,较去年同期减少3天。环境空气质量六项考核指标同比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下降。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十分严峻。从历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每年8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集中在秋冬季。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秋冬季,我市多项考核指标省内排名均靠后。当前,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为6.11,在汾渭平原11个城市排名第七;细颗粒物(PM2.5)年累计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排名第九(倒排第三),两项指标排名均在汾渭平原城市后列。
同时,我们还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的挑战和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思想认识上,个别干部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深度、高度还存在差距,没有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与中央、省、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能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能正确认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产业结构仍然偏重,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集中供热、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改善生态环境的压力巨大,扬尘污染、重污染天气、道路运输、散煤整治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据预测,今年秋冬季天气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重污染天气过程相对提前。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思想、提高站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采取超常规措施和过硬手段,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明确工作重点,持续精准发力,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我市攻坚方案已经印发,方案提出了21个方面70项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分工,结合各自职责,把各项任务项目化、具体化,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要稳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综合治理。一是实施清洁取暖工程。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散煤6.81万户,做到中心城区(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各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左右。二是彻底淘汰燃煤锅炉。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三是强化“禁煤区”管控。结合加强“禁煤区”建设和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将城市近郊区逐步纳入“禁煤区”范围,“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
二要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一是纳入淘汰类的“散乱污”企业,必须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彻底取缔,建立台账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反弹。二是加快问题整改。对已挂账、列入升级改造的8029家“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期限和监管责任,挂牌挂账督办。停而不整、整治无望、污染严重的要坚决取缔,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坚决关闭淘汰。三是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新发现的及时补入台账并立即取缔,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四是严格把握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在“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解释政策,不得乱开口子或降低、改变标准。
三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综合整治。一是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同时,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二是严格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焦化等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现有企业,自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在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三是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四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时限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四要全面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运输)要求。要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标准,严格管控。自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石化等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工业企业,一律纳入错峰生产,实施停产整治。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保障民生的要求,在符合国家错峰生产规定的前提下,自行合理裁量确定采暖期错峰生产要求。对于彻底停产的企业,供电公司要做好限、断电措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落实“一厂一策”的采暖期错峰运输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调度指令要求,实施停产或限产,重型运输车辆及渣土车要严格执行错峰运输要求,同时要通过厂区(工地)的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及渣土车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五要全面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一是加强工地扬尘管控,切实落实“六个百分百”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二是全面实施限停工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全面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前提下,由市政府统筹把握。三是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建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尾气排放标准。四是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优化管理机制。要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设施的投入,扩大城市道路机扫面积,对积尘污染严重的街道要进行彻底清洗。
六要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一是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二是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监管力度。强化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利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等,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油品监管。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严格查处销售劣质车用油品的加油站。四是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七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要严防死守,全力削峰。重点把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强化监测预警。依靠“一市一策”团队,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统一应急预警标准,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二是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橙色以上预警时,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坐阵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察落实部门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指挥部集中办公,各司其职,严防死守,预警不解除,人员不离岗。三是应急减排措施必须到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部门、按行业、按区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明确不同预警级别情况下的限停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四是科学评估,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和问责。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都要严格进行科学评估,对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效果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提升错峰生产级别,甚至停产整治。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领导,从重从快进行问责。
同时,要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9月22日,中心城区发生燃放烟花爆竹40余起,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指标急剧升高,造成的污染,至少需要一周的优良天数来补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执法监管,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务求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目前,采暖季即将到来,大气污染防治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制定符合实际、详尽具体的年度推进方案,严格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二要强化考核问责。从11月起,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要逐日在媒体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通报,每月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后三名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后三名或进入全省后十名的启动问责。依据《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加大生态补偿金扣缴和奖励力度。每月对市直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推进不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相关指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进行约谈,出现不降反升的启动问责。
三要严格督查落实。冬防期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不定期强化督查。督查重点是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燃煤锅炉取缔、扬尘污染治理、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六个方面。对工作整体推进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同时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解剖式督查。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要积极宣传攻坚行动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地方不作为、环境质量恶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展缓慢、企业违法违规排污等突出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环保领域热点事件,要主动谋划、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向群众讲明真相,及时处置突发舆情,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事件发酵。当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主动向公众介绍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污染成因,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知情权。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好攻坚战。
同志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提振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持续发力,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