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届*次全会及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市民政局党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深挖根源,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纠治长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问题,遏制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发生,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努力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清风正气,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重点,全面推进。在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全面自查问题,举一反三,把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为基层减负、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二)集中治理,常态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和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强化党员干部监督,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把治理工作做在平时、抓在平时,让管理常在、监督常在,把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对自查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症施治。同时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扎牢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系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市民政局党组及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
四、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学风文风会风、调研检查考核、党建工作、制度执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9个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3月中旬开始,至2023年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要一贯到底、融合开展、一体推进,不开展阶段动员、总结,不搞转段。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3年3月中旬至4月10日)
1.认真动员部署。严格对标对表工作部署要求,细化制定市民政局党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和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以上率下,示范推动。
2.抓实学习教育。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要将学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以及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10月25日会议精神;
认真组织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届*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
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全区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典型案例并开展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的事业带来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
3.加强宣传引导。局属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熟知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1日至6月30日)
4.深入查找问题。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和党员干部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工作、思想、作风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个别谈话、走访了解、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深入查找本单位、本科室和个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主要表现,于2023年5月12日前列出问题清单,并汇总梳理形成问题台账,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局机关党委。查找问题既查老问题、显性问题、共性问题,又查新问题、隐性问题、个性问题;
既查本部门、本科室问题,又在上面找原因,对属于上级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逐级上报。
5.拓宽监督渠道。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监督内容和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6.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党组织和个人的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销号管理。2023年5月13日前,局属各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报送局机关党委备案,其他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报本支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备案,其他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党员、干部也要对照自查问题逐条制定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三)整治查纠阶段(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7.推进整改纠正。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及时销号,突出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多轮次推进专项整治。要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实际,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当前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8.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将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一把手”述责述廉等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阶段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9.建立健全制度。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要将建章立制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盲点,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巩固整治成果,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行为。
10.开展满意度测评。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对局属各党支部专项整治成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情况作为衡量专项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评价客观良好局面。
11.全面客观总结。局党组、局属各党支部要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局党组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局属各党支部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23年11月8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局机关党委。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政局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属各党支部要严格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督办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范围整治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治实效。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要把查找问题、研究问题、整改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要突出重点,一切以实际成效为标准,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的官僚主义催生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要集中研究、综合研判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难以把握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问责与问效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加强分类指导,重点落实推进。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查找问题。市民政局确定市救助管理站作为重点单位,局党组书记包抓,指导推进。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对行业领域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开展的基本情况,注重发现活动中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五)坚持严管厚爱,注重系统施治。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要把“三不腐”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统筹联动、标本兼治,高质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综合衡量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认错悔错态度等,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
附件: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内容
附件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内容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重点解决学习领会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坚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不深、研究分析不透、贯彻落实不到位;
学习流于表面,没有入脑入心,没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贯彻落实不坚决,对党不忠诚,口头表态是一套,实际落实是一套;
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有效措施。
3.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意识不强,不适应、不符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行为和做法,拼资源投入、先污染后治理,片面追求政绩。
二、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4.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用心、不上心,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将“读原文、悟原理”的要求曲解为“开大会、念报告”,制定政策“一刀切”“乱加码”等问题。
5.在推进“六市”建设,深入实施民生领域“六大提升行动”、新时代人才培育工程、科技创新“四大工程”、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七个工程”等重点任务中,思想懈怠、工作流于形式、空喊口号、机械执行、消极应付,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事故等问题。
6.过分强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说一套做一套等问题。
7.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官赏工程”“遮丑工程”。
8.贯彻落实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
完成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
查纠问题走过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下边问题成串,领导干部浑然不觉、麻木不仁。
9.工作不重实际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
盲目引进项目,热衷于搞“大项目、好项目”,脱离实际忽略了群众的感受和诉求,最后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10.议事协调机构、党委(党组)会议议题设置过多,集体研究讨论不充分,流于形式,一些重要议题提交审议前未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影响了议事决策质量。
三、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1.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讲排场、雁过拔毛、小鬼难缠,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的。
12.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管卡压”“推脱绕”,为民服务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政务服务热线不“热”,政府网站运行“僵尸化”,投诉举报渠道不畅,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政务大厅形同虚设、办事窗口成了“收发室”。
13.“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泛滥,各类政务APP和应用平台多头重复、强制推广使用、随意搞积分排名、考核通报;
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要求基层在工作群即时签到、拍照打卡,当成“过度留痕”的平台,占用干部大量时间。
14.“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损害政府公信力。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甚至吃拿卡要,影响营商环境。
15.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简单了事,服务群众不从客观实际出发,而是“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
16.漠视企业正当诉求、无视企业困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庸懒散拖”,对企业执法简单粗暴、搞“一刀切”,随意设置和提高申请事项办理条件和要求,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18.习惯于圈阅文件,棘手问题“向上看”,坐等上级指示,繁重任务“向下看”,让基层去干,只当“二传手”“传声筒”,不当“主攻手”,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击鼓传花”。
19.不担当、不负责,大事小事都“请示”,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强“不会为”,拿分解任务、上交问题、职责不清为由推卸责任,习惯于上推下卸,上交或回避问题和矛盾。
20.庸懒怠政、消极应对、失察失职,在岗位上碌碌无为,混天数熬日子。只提要求、不抓落实,只做部署、不管成效,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好了;
有守摊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做工作不为成效只为“做了”。
21.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假政绩,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22.落实“六争”“两招两引”工作不实,项目谋划缺乏前瞻性,招商引资项目论证不充分、盲目签约,致使项目无法落地,帮扶项目盲目决策、致使“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
政策朝令夕改、让企业无所适从,违反规定和程序,不给好处就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3.行政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手段单一、言语不敬、效果不佳;
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互相推诿、执法真空;
授权执法、委托执法界定不清、管理混乱;
日常监管缺位,缺乏长效机制。
24.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任务书”,将责任下移,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变为一级推一级,上级推下级,层层“甩锅”。
五、在学风文风会风方面,重点整治学风不正、文风不实、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25.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不能够入脑入心,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尚实干、不求实效。
26.习惯于以华丽文字包装不实工作,材料班子闭门造车、编造经验。把材料当作“政绩”,凡事要求全程留痕,甚至比拼“美化”材料,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7.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层层落实变成层层发文、层层开会;
文件内容“长虚空”,挂文号的文件少、不挂文号的文件多,“消化吃透”的落实文件少,“改头换面”的隐形文件多;
工作要求“上下一般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28.为强调会议规格,过多要求“一把手”参会;
会议过多过长,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
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
六、在调研检查考核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过频、浮于表面、走马观花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29.督检考核过多过滥,重痕迹、轻效果,各部门考核该整合不整合,指标项目繁复机械,随意搞“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不务实,评价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或过度量化,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30.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经典线路”“扎堆式”调研,让基层代写调研报告,对调查情况不作深入分析研究,调研缺乏计划性,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指导性、针对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调研浮在表面、绕着问题走,没有沉下心来解剖“麻雀”,没有吃透问题、深挖问题,没有提出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对策,致使基层反映的问题“石沉大海”。
31.检查工作只在会议室听汇报、查台账、看材料,以是否专门开会、有无工作记录等为考核评价标准,检查工作落实工作只要求基层报材料、填表格。
七、党建工作方面,重点整治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标准要求不够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32.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不熟,基层基础工作明显薄弱;
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敷衍应付。
33.谋划党建工作缺乏实际调研,闭门造车,不结合工作实际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挖空心思做文字游戏。
34.党内组织生活走过场、摆样子,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
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存在简单化、娱乐化现象。
35.党建考评中重形式、轻实效,搞“过度留痕”“盒子党建”等,简单机械只看资料、只靠打分,不搞实地走访、不做综合研判。
八、制度执行方面,重点整治制度制定不务实管用,在执行制度上搞形式、做选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36.制定制度不注重深入调查研究、与时俱进、考虑实际少、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多;
结合单位实际、结合具体工作的实质内容少,为了求全、求美而刻意制定。
37.制度执行不到位,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制度落实制度;
避重就轻,遇到问题绕着走;
制度执行不全面不平等,制度执行对下不对上、对人不对事,对领导干部开小灶,使得制度在领导面前成为摆设。
九、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面,重点整治对巡视巡察整改不重视、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38.对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纠正敷衍应付,整改措施不深入,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不得力。
39.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缺乏持续跟踪解决深层次问题的韧劲。
40.整改存在“过关”心态,就事论事、避重就轻、边改边犯、前改后犯,存在会议整改、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以及选择性整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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