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走好新时代赶考路(精选文档)

时间:2023-12-14 11:2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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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走好新时代赶考路(精选文档)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自我革命是党找到的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集中彰显,其中,重要一环是抓住“关键少数”,锻造一支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新时代新征程,全党踏上了新的“赶考”之路。如何从方向原则、价值取向、方式路径、情感基础等维度阐述新时代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内在逻辑至关重要。这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彰显党的鲜明品格和重要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一、始终聚焦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始终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目标指向

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是新时代新征程走好“赶考”之路的内在要求。从方向原则看,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集中体现了以自我革命的勇气解决大党独有难题,聚焦实现始终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目标指向。

(一)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使命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中国共产党是世界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大也有大的难处。如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国家与政党治理中的重要内容与重要目标,需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和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开创的现代化。党是推动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主体力量,必须以自我革命的勇气保持“赶考”的清醒与坚定,牢记“三个务必”,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引领方向,凝聚力量。

(二)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重大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领航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就要求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即干部队伍,在执政实践与领导方式上,既要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又要善于对发展中的难题和风险进行重点突破、有效化解,“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干部队伍在斗争中要“完成艰巨光荣的历史使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从根本上要靠党的全面领导,靠党把好方向盘”,确保党的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前景光明、繁荣兴盛;
否则就会偏离航向、丧失灵魂,甚至犯颠覆性错误”。自觉把党的领导纳入制度化轨道,既回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又彰显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仅是解决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和价值追求问题,而且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实践要求。不容忽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虽然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但就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而言,“无制可依、有制不依、执制不严、违制不纠”的情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必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解决制度落地生根的问题,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引导广大干部提升运用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的能力水平,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实现党的领导在党、国家、社会三方面制度中的全面体现和融会贯通。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就是党的领导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大批党的领导法规,从制度层面将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这“旨在通过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强化党的领导职责、规范党的领导活动等,解决党领导谁、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的问题,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干部队伍在履行职责中,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针对部分干部不善于抓制度落实,甚至在实际工作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导致制度实施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既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又必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章不循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执行纪律”。同时,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不断厚植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

从价值取向看,提高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性,体现为要有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方向性、发扬勇于自我革命优良传统的传承性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实现自我净化的基础性。

(一)干部队伍要有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方向性

党的政治路线是党的纲领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体现,是根据党为完成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任务而确定的奋斗方向、目标和行动步骤,为全党的团结统一奠定政治基础。就方向而言,干部队伍应对标对表“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聚焦中心目标,聚焦全局大局,全面准确贯彻落实。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也事关执行政治路线的成效。干部队伍要自觉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重在防止和反对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不论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能力强弱,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决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必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与把关作用。要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质量,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让干部队伍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

(二)干部队伍要有发扬勇于自我革命优良传统的传承性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自我革命的历史。1927年8月7日,在面临大革命失败的紧要关头,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八七会议”),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给正处在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中的中国共产党指明了新的出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受王明“左”倾错误影响,毛泽东对军队的领导遭到排挤,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被迫于1934年10月开始长征。党和红军从中央苏区撤离,历经重重困境,虽突破了国民党军队围追堵截,但损失惨重,形势危急。1935年1月,党和红军在贵州遵义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其鲜明特点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确立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创造性地制定和实施符合中国革命特点的战略策略”。这次会议“开启了我们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新阶段,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遵义会议后,党和红军战胜了张国焘的分裂主义,战胜了许多自然条件的艰难险阻,中国革命朝着胜利的方向前进,至1936年10月,三大主力红军的长征胜利结束。长征的胜利,推动了“党进一步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的重大问题,才能把革命事业引向胜利。这是在血的教训和斗争考验中得出的真理”。

抗日战争时期,延安整风运动彻底纠正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与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当时,党着力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这使得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和团结,从根本上提升了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通过整风运动,党“实现了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新的团结和统一,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进行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强调:“我们党总是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同时,勇于推动自我革命,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正视问题、克服缺点,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使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他要求全党从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高度推进自我革命,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要求干部队伍继续发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优良传统,体现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自觉,找准关键支点,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淬炼政治品格。

首先,在自我净化上下功夫。干部队伍要对标对表党内法规,时刻检视自身在增强政治免疫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要锻造理想信念的“压舱石”,坚持真理、坚守原则,致力于锤炼党性修养,破除山头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政治文化,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其次,在自我完善上下功夫。要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引领与保障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中检视干部队伍自身行为,并勇于自我纠正偏差,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在重大斗争中磨砺自我,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遵循政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沿着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方向持续推进。再次,在自我革新上下功夫。习近平指出:“要在自我革新上求突破,深刻把握时代发展大势,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要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各方面创新,通过革故鼎新不断开辟未来。”干部队伍要提高自我革新的精神和境界,具备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解答实践难题,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最后,在自我提高上下功夫。要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在实践中增强综合素养与执政本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净化干部队伍群体是重要基石

从自我革命层面讲,干部队伍要以纯洁自身行为、保持政治本色为指向,着力破除特权思想,“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遏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宗派主义,破除家长制与“一言堂”现象,充分发扬民主,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反对和克服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倾向,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议事决策。

砥砺政治品格、夯实思想根基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压舱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要引导干部队伍通过对革命先辈事迹的深入学习,让历史人物“鲜活起来”,唤醒其情感认同,体悟共产党人在生死考验前不胆怯、在功名利禄前不迷失的坚定信仰,使理想信念在情感认同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立规立矩、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行为标准”。按照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要求,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形成更大的震慑力;
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推动干部队伍遵规守纪,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构筑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深刻剖析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涵养清新政治生态。

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原则,是党管干部的重要方针。严管层面,一是在思想引领上,“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锻造党员干部坚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实干担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在制度保障上,“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以及“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等管理监督制度。既科学把握干部队伍任期内推进战略规划的渐进性,又细化其当期责任与目标清单,做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此外,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函询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质量,增强对“一把手”、年轻干部监督的实效。厚爱层面,“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突出考察干部在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动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的担当与表现,出台支持干事创业、善抓改革、化解矛盾的干部队伍的激励与保障措施。

三、全力推动干部队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把握方向、把握大势的根本保证,也是保持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保证。夯实政治建设的干部队伍基石,重在把稳政治方向,突出党性锤炼与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能力,蕴含思想建党的基本原则;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规治党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既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实践,又是保持党自我革命定力、规范治理、纠风治弊、惩腐肃纪的重要抓手,蕴含制度治党的根本要求。在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过程中,做到两者同频共振、刚柔并济,形成强大管党治党的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然而,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趋于“宽、松、软”,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发生动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选贤任能,消除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风险与隐患,把稳了政治方向,夯实了政治根基,也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具体而言,干部队伍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防范政治风险,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党的建设要坚强有力,必须依靠党的纪律作保障,用铁的纪律从严管党治党。特别是突出政治纪律建设,以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这体现了党对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在作风层面,要以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为抓手,把纠治干部队伍的“四风”问题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基础,以优良党风政风取信于民。在制度层面,既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突出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保障干部队伍管权、治权的科学化、规范化,也要将立规矩、严纪律的要求贯穿于党的组织制度、工作机制、自身建设以及监督执纪等全领域、全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政治能力是党员干部的核心能力。着眼于党和国家伟大事业,干部队伍要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着力点,使“讲政治”的要求“从以外延指向为主的适应性行动转向以内省指向为主的淬炼性行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首先,讲政治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判断力解决是非问题。干部队伍要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善于辨别、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与错误思潮的侵蚀,增强政治自觉。干部队伍也要提高以政治判断力为核心内容的政治能力,既从重视战略谋划和增强工作本领入手,又从提高个人修养入手,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其次,讲政治必须提高政治领悟力,领悟力解决深浅问题。干部队伍“必须对党中央精神深入学习、融会贯通”,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再次,讲政治必须提高政治执行力,执行力解决虚实问题。提高政治执行力,旨在要求干部队伍“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干部队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增强调查研究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驾驭风险能力,运用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践行初心与使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着力点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始终维护团结统一、作出科学决策、凝聚前进力量的制胜法宝。然而,一些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个人意识强,组织领导观念弱化,出现家长制、“一言堂”现象;
有的个人本位意识强,大局观念弱,我行我素,导致党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这些现象是影响民主集中制执行的症结所在,亟待以自我革命的勇气解决上述问题。

要以理论教育为先导,提升践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是干部队伍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的必然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深刻领会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要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议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

要以发扬民主为基础,激发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积极性。“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只有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活力。要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基础,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在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决策之前,干部队伍要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和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倾听基层党员和普通群众的建设性意见及针对性反馈,从而拓展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增强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将决策执行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要以正确集中为依归,确保践行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党中央从全局出发、集中各方面智慧作出的决定,各地方、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的重要意义。要不断规范正确决策行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将正确集中贯穿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管理干部等管党治党的具体过程,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根本保障

干部队伍要自觉做勇于自我革命的战士和先锋,必须时时刻刻把法律的戒尺牢记于心。具体来讲,一是要树立法治观,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干部队伍不仅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而且要增强法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二是运用法治方式,监督干部队伍依法行使权力。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干部队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权为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只有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他律”作用,干部队伍才会守住底线,廉洁用权。干部队伍要坚持依法用权,行使权力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能以个人意志取代法律,也不能把个人行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法规之上,更不能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严惩违纪违法,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防线。干部队伍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按照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分析问题,做出正确决策。对于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干部,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置,不断增强干部队伍防腐防变的能力。

(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重要标尺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把管党治党要求具体化、刚性化,增强自我革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时刻保持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

完善责任清单是前提。干部队伍要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承担的责任内容,完善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归属,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坚持行使权力与担当责任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明确的职权职责开展工作。通过“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作出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的刚性规定,有助于增强其责任意识,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守责、人人担责,齐抓共管的自身建设的良好局面”。

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领域、运行环节与具体责任人。以干部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例,一是突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同各种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二是强化机制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贯彻重大事项“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跟踪”的工作机制,构建闭环责任链条,让意识形态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突出结果运用,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考核方式、程序与要求,加大意识形态考核在干部队伍考察推荐、评价使用及奖惩中的权重。各级党组织应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压紧各级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干部增强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执纪问责是利剑。从执纪层面看,强化对各级干部队伍的监督力度,“坚持执纪必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坚持纪法协同,推动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有效对接,实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相互贯通”。强化政治监督作用,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防微杜渐;
运用“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及时发现党员在思想和作风中的错误倾向和苗头,充分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其进行理想信念和政策教育,让审查对象对照党章深刻剖析自己、认识错误,达到增强党性之目的”。从问责层面看,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完善问责情形,严格问责程序,精准有效问责,促进干部队伍担当作为。问责追责的根本指向是杜绝干部乱作为、不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依据党纪国法进行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一方面,要“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另一方面,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总之,用好执纪问责利器,增强干部队伍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作风意识与廉洁意识,提高其党性觉悟,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同志们,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以史为鉴,迎难而上,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和善于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勇气,时刻守好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不忘初心使命,砥砺前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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