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11-19 14:35: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精选推荐】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决定选派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XX市委《关于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XX县委各级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企业选择、党工委委任相结合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择。要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两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中层以上干部优先。

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情况,决定选派X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融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配合派驻企业做好党建工作。具体履行好6项职责:

(一)建好党的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情况,采取“建、联、挂、靠”等方式,完善和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

(二)配强组织班子。认真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配备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原则上要兼任党的书记,实行“一肩挑”;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要从是党员的企业管理人员中选配书记。

(三)建设党员队伍。帮助建立完备的党员花名册、党建工作记事簿和流动党员登记卡等基础台帐,为规范非公企业党员管理奠定基础。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教育阵地,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注重在非公企业生产一线骨干、各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逐步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

(四)建设职工队伍。加强非公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组织职工、党员学习理论知识,提高政治觉悟,爱岗敬业,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业务,增强企业主人翁意识,带头搞好企业生产经营;
学习先进,规范经营,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专业文化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好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增强非公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五)建设活动阵地。指导非公企业建立起专门或多功能的党员活动室,做到有牌子、有党旗、有党建制度、有图书资料、有电教设备,并坚持开展经常性活动,建立健全活动档案资料。

(六)积极探索创新。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协助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员作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开展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充分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树立党组织的良好形象,增加非公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有关要求

(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驻企工作不少于4天,每月初将上月驻企工作情况记录表报党政办。

(二)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指导,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关心、了解和掌握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派驻企业要从思想重视党建工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

五、加强领导

(一)健全机制。派驻党建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乡、镇(街道)配合、企业支持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制度。全县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交流推进会,各派驻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各党建工作指导员记录《驻企工作日志》,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递交1份党建工作总结
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推动工作开展。

(三)严格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派驻企业调研指导,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党建工作。要掌握工作原则和方法,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

(四)加强督查。由县委督查局牵头,组织科配合,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围绕强化管理、服务、激励,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工作督查。

附件:1.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单

2.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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