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常抓的韧劲、抓长的耐心,持续发力深化作风建设,为确保我局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逐步形成党风优良、政风清廉、民风淳朴的社会风尚。
二、目标要求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咬住不放,“四风”问题一寸不让、露头就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加强廉洁教育,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党风带动社会民风。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在持续巩
固整治大操大办、“飞四”赌酒、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基础上,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喊“口号”等方式对待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行为,以及置党纪党规于不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突出行为。坚决纠正“庸、懒、散、混”现象,保持不松劲态势。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动员,学习提高(3月上旬)。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委在3月上旬对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作动员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对开展作风建设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改进作风、树立新风、优化服务、公正执法、提高效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4月至11月)。在动员和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解决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常规督查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对大操大办、“飞四”赌酒、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反工作纪律等作风问题持续发力,紧盯不放。同时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以及置党纪党规于不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单位内部形成警示震慑作用。
二是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现象仍是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党政形象的主要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突出,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坚决纠正“懒、庸、推、慢、浮、散、软、瞒、玩、绕”等作风陋习。对拿着俸禄不办事、身在岗位不作为,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职工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三是注重提高行政效能。重点针对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事效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察访,对工作推进中职能交叉、职权不清、推逶扯皮等不良现象严肃整改,努力完善办事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带动弘扬社会新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廉政教育,上好廉洁课,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守党纪,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要深入挖掘廉政文化精髓,吸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中的精华,通过网络、手机、报刊等平台宣传、带动,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民风。
(三)严格奖惩、纳入考核(12月)。为确保作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委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室、站所、个人年度评优争先、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委把作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安排,以作风建设推动事业发展,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抓具体工作落实。为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委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局长
纪委委员
纪委委员
行政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以网络、报刊、手机、宣传栏为平台,充分利用QQ、微信等传媒工具,及时宣传报道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将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将先进典型、反面案例、经验做法定期传送,营造浓厚氛围,增强作风建设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严查深挖,常抓不怠。党委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工作情况通报、明察暗访等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到问题的科室、站所,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给予科室、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诫勉谈话、问责及以上处理。
(四)健全机制,形成常态。党委将作风建设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定期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问,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科室、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督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及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在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建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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