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周哲同志在全县“河长制”、“路长制”工作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推进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周哲同志在全县“河长制”、“路长制”工作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河长制”、“路长制”工作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推进会,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我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河长制”的部署,我们立足县域实际,比照“河长制”要求,创新开展了“路长制”,进一步全面有效的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无缝隙、无死角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刚才,几位领导分别宣读了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可以说既有创新,又接地气,大家要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大气和水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都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将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污染防治作为全省四大攻坚战之一,在5月19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上,省长陈润儿强调指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必须本着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的原则,系统谋划,重点治理,锲而不舍持续推进。市委乔书记和市政府尚市长也多次对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实践证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大事。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已成为一个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精神上来,自觉践行“看齐意识”,把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形势不容乐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目标,同心协力,克难攻坚,持续发力,着力加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有力推进了全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县扬尘污染管控、燃煤锅炉改造和散烧管控、渣土运输管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小散乱污”企业取缔、秸秆禁烧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6月25日,全县实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全市最低),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全市最低),优良天数为147天(全市第三);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县工业污染源的排查、农村环境整治、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的环境质量与上级对我们的定位、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环境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首先是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2月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暨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建设工作会,总结了成绩,指出了不足,对今年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说过去我们的生态和环保基础比较好,那是拜天所赐。现在我们部分乡镇、部门、企业负责人,还习惯的认为我们的生态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为全市、全省挣分的,喜欢躺在过去的成绩堆上吃老本,没有认识到当前的严峻形势。5月8日乔书记在省环保厅发给书记、市长的公函上批示:“我市环境形势严峻,完成任务情况差,关键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厉。”5月20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电视电话会指出,信阳与湖北、安徽相同条件的地方相比,远不如人家的各项指标好,并通报批评了邓州、郏县、灵宝等市县,同时也批评了省环保厅督导不力。省市都传导了不小的压力,我们有些单位和同志还不以为然。县攻坚办工作推进难,部分成员单位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力。如通过机要平台下发文件,部分单位只接收,不处理或慢处理,电话多次督催仍引不起重视;
需要按时上报的日调度报表,部分单位不报送或迟报送;
工作由多个责任单位共同负责的,经常出现推卸责任、推诿扯皮现象。4月29日,12个部委14名专家来我县调研新型城镇化,发现陶家河两边、西亚超市门前等地垃圾遍地,凌乱不堪。座谈会上专家们还专门点到了这一点。这能说我们的部门重视吗?有些工作也都有一些动作,说大家一点工作没做那是冤枉你们了,但做的不彻底,成效不明显,标准不高,归根结底是重视程度不够。更有甚者,一些企业违规排放,完全无视环保要求,简直伤天害理,更谈不上对我们的环境负责,对商城人民负责。其次是部分重点工作进展滞后。商城县生态环境良好,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希望我们能为全市多作贡献。今年市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2017年商城县空气质量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240天以上;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灌河马罡等水质断面达到Ⅲ类水质;
完成县城陶家河水体整治、县开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聚源污水处理厂新修主次管网、灌河流域3家畜禽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及废弃物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这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是必须完成的刚性指标。虽然截至目前我县取得了PM10、PM2.5平均浓度全市最低、优良天数147天的好成绩,但从今年开始我县又新增两个空气自动监控站,空气质量考核因子又增加了三项;
灌河马罡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灌河水质时常有监测因子超标现象,马罡断面3、4月份总磷连续超标,达到4次市级预警,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体系建设难度大,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7月31日前,在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乡村地区,全面实施洁净蜂窝型煤替代散煤。原则上按照乡村人口人均0.1吨的标准建成一个洁净蜂窝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建设7个配送网点,目前整体工作严重滞后。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进展在全市靠后,8月底必须完成市下达任务,时间非常紧迫。环境管理“三员”未落实,根据基层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要设立乡镇、村落、末端(村民组或社区院落)和特殊网格,每个网格设立网格员(招聘专人专职)、监督员、巡查员,乡镇和村一级还需要设立网格长。大气扬尘治理要求建设工地实行“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三员管理,目前全县未落实各级网格三员管理与环境污染防治巡查制度,未建立相应台账、管理制度。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不理想。截至目前全县仅完成48台,仅占全年总任务数147台的32%,完成进度全市倒数第二。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市里要求8月底前全部完成任务。“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亟待加强,7月15日前,省市环境攻坚办将组织拉网式检查验收,如再发现一起“散乱污”企业,将依法从严取缔,并依纪从严追究隐瞒不报且不作为者的失职责任,依纪问责主要负责人。我县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31家,存在排查不彻底、整治取缔不到位的情况,多数乡镇未按企业分类标准进行整治或取缔,部分乡镇畜禽养殖场、重点“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难度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灌河沿岸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较为滞后,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聚源污水处理厂新修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上石桥镇段目前仅完成投资42万元,按照5月底完成50%工程进度要求,还有不小差距。6月2日县长办公会,专门研究了这个问题,真正落实好需要有关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共同努力。开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列入我县“双十”工程,目前已完成高密度反应沉淀池土建、微过滤器土建、紫外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土建,6月底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及年底完成验收工作任务还很紧迫,需加快建设进度。
(三)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必须担当。自去年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省市都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同时,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家的要求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强调党政同责,落实责权一致的原则,实现追责对象的全覆盖。环境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我们一定要在其位、谋其政,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履职尽责、守土有责。
二、明确任务,措施再加强
今年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打响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一)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省市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坚决补齐短板,发挥优势。
一是狠抓“控尘”工作。要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一票否决制”、“黑名单制”、“三员制”、“网格制”、“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等制度规定,对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且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施工单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凡万平方米以上未安装视频监控的工地,坚决不允许开工。要加大对道路的湿法清扫和洒水喷雾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渣土运输扬尘管控。全县所有渣土车必须改造为自动密闭车辆,安装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动态跟踪监管。要及时排查整改本辖区环境污染问题,认真查办省、市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采取包片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继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要深入全县施工工地现场、城区道路两旁烧烤摊点、G220和S337等主要交通道路、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灌河采砂场等地督查,对全县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标准、渣土车的“非法”运营和“跑冒滴漏”及城区烧烤摊点的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按时完成督查问题整改任务。
二是狠抓“煤改”工作。要按照计划表和责任表,采取倒排工期、挂账销号等措施,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进度,保质保量地提前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任务。强力推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县散烧办要积极行动,对使用和销售散煤的用户建档立案,6月底前完成整治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工作任务,并大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三是狠抓“治企”工作。2017年4月12日,全县召开了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推进会,印发《商城县2017年加快依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核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73号)要求,对取缔类企业,6月底前,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标准取缔到位。对整治类企业,6月底前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治,整治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7月1日后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建立完善“一企一档”整治取缔档案清单台账。
四是狠抓“禁燃”工作。在今年“双节”及清明节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卡住节点,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第一仗。2月10日晚22:00点,我带队开展烟花爆竹禁销禁放督导巡查,县公安、环保、安监、工商质监、供销、公管中心、环境攻坚办等部门共50余人参与夜巡行动,工作成效明显。下一步还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力度,特别是加强重大节假日及关键区域的管控力度,尽力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污染加剧。
五是狠抓“禁烧”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全县“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确保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和“县督导、乡负责、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的工作机制,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将禁烧责任细化到村到组,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二要强化依法治理。县级、乡镇要建立执法队,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管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及时依法处理秸秆焚烧现象,建立起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要做到“一烧双查”、“一烧双罚”,既要查处点火人,又要查处监管责任人。特别是要加强对夏秋两季重点时段(5月25日至6月25日,9月5日至11月5日)随意焚烧秸秆现象的查处力度。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在夏秋两季重点禁烧时段,县督查组每天巡查所包乡镇,认真开展督导检查。乡镇也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不间断地开展督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看死盯牢。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加强技防手段的运用。我们的“蓝天卫士”北部乡镇已经使用了,南部乡镇可能还没有完全用上,要加快进度,确保先进的技防手段早日全面投入使用。四要强化执纪问责。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继续严格执行工作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奖励先进、实时通报等有效措施,动真碰硬,重奖重罚,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五要强化信息沟通。县禁烧办将定期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督导例会,定期将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汇总通报;
县领导定期听取各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在常态化监管阶段,实行信息沟通周报制;
在重点禁烧阶段,实行信息沟通日报制,即各乡镇、各督导组每天按时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县禁烧办上报当天情况,包括各地组织领导、网络管理、执法监管、督导检查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县禁烧办要通过编发动态信息、发送手机短信、建立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左右相通。同时,对于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努力将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六要强化疏堵结合。开展铺天盖地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扶持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造声势,曝光顶风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禁烧和综合利用,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
(二)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坚持创新举措,标本兼治,软硬件齐抓,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污染源的清查整治工作,要对灌河河道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涉水工业企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整治。对涉水排污单位实施驻厂监管,确保灌河水质达标排放,促进灌河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认真开展全县河塘库堰的排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我县河塘库堰等涉水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完善污染源信息档案,为完成全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建设,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工作。重点治理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网箱养殖等问题,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进度。目前县开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池体基础施工,6月底要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建设任务还很艰巨。聚源污水处理厂新修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距市政府工作安排和进度计划的差距也很大。根据6月2日县长办公会安排,县公用事业中心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县产业集聚区、上石桥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做好协调工作,配合推进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新修污水管网工程,确保聚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汤泉池污水处理厂至今还未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安装及联网等工作,公用事业中心要加强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加快推进灌河两岸连片30个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三是加强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近日,环保部下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对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监测显示我县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的监测时段内,有11处遥感图斑有明显变化,其中核心区1处,经核查为吴河莲花山修水泥路;
缓冲区3处均发生在吴河境内,两处修路,一处房屋扩建;
实验区7处,其中吴河3处、苏仙石2处、鲇鱼山1处、汪岗1处。省环保厅要求,6月30日前各地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实地核查和问题处理情况,7月份将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活动,对组织核查和处理问题不及时的、核查中弄虚作假、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县林业部门针对查处的11处违规建设逐个提出了处理意见,涉及到的4个乡镇处,国土、城建、三违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快速行动,强化措施,加快整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请花少锋、陈鹏、纪道福县长牵头,吴河、鲇鱼山、汪岗、苏仙石、金刚台、伏山、汤管处7个乡镇处和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国土、城建、三违办等部门负责,联合成立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防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保护区范围内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管;
广泛宣传,强化自然保护区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
密切监测,掌握动态,及早及时制止违建行为;
联防联动,严打严惩,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
四是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全县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建立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优化居民生活环境。5月12日,十五届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商城县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处)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清理农村垃圾,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陈年垃圾的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2017、2018、2019年三年内全省各县区农村垃圾治理要达标验收。其中2017年各乡镇要有30%的村达标验收。验收要求具备“五有”:一有稳定的保洁队伍。保洁人员数目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的2‰,以满足需要为主。二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市、县、乡三级经费保障机制。三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即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四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技术模式,不能造成二次污染,无露天焚烧、无渗漏堆埋。五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及考核机制,农民满意率达90%以上。围绕以上目标我们当前应做的工作:乡镇要明确环卫管理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及专门负责同志。根据村庄人口和区域面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方式,合理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人员。各乡镇(处)负责清理陈年垃圾,各村对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堆放的垃圾及杂物全部清理干净。要排查陈年垃圾堆放量超100立方的非正规堆放点,拍照上传至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三年内治理成正规堆放点或转运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由县公用事业中心负责,依据全县垃圾运输及处理情况,编制专项规划。要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对县城垃圾处理厂可以覆盖区域的垃圾要收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处理,对其余偏远乡镇的垃圾要按照东、南、西、北四个片区分别建立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要采取合理的垃圾处理方式,对一般的垃圾可通过分拣和有机质的利用来实现处理,对有毒有害的、不可降解的、处理难度大的垃圾可引进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建设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要动员农村居民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要建立考评机制,对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制度管事。
五是持续开展矿产资源和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国土部门要利用全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的机遇,科学调整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布局,并对矿产资源开采现状进行分析,制定矿山修复治理方案;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砖厂等要限期关停,抓紧进行修复治理。各乡镇要配合推进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县政府高度重视,从水利、公安和交通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河道采砂综合管理办公室。编制了《商城县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1)》,制定了《商城县河道采砂综合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划定宜采区。下一步,县砂管办要牵头,水利、公安、交警、交通、国土等执法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控制河砂开采家数,严控开采规模,加大对灌河河段巡查力度,组织集中整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砂有序开采。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砂场业主规范采砂的意识,防止非法采砂现象反弹。二要严守规划,将灌河流域采砂场数和采砂船数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采砂行为。四要积极配合鲇鱼山水库管理局做好库区采砂管理工作。五要严格落实汛期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汛期禁止采砂行为,确保安全度汛。
六是加速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是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城市规划相关要求,我县重新调整了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制定了《商城县关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实施意见》和《商城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县政府已印发了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了全县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和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有关乡镇(处)递交了目标责任书。县畜牧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各乡镇(处)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加快关闭搬迁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同时加强辖区内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粪污治理工作达标。
七是实施水环境生态奖惩政策。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在各乡镇上下游河流间科学设立考核断面,根据断面水质月监测结果,对上下游关联乡镇实施水环境生态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相关辖区流域治理的积极性,促进流域水质改善。省市正在制定方案,随后我县也将参照执行,真正实现“罚得让污染者坐不住,奖得让治污者真得利”。
三、完善机制,环境再优化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和“路长制”,严格落实责任
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河路结合、突出重点、严格考核”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全县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确保道路不留死角、河流不存盲区,为建成“天蓝、水净、地绿、景美”的生态商城提供保障。会上印发了“两长制”方案,县里还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李书记亲自担任第一组长,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都纳入了领导体系。各级“河长”负责牵头开展所在辖区内的河、塘、堰、库水环境治理工作,了解掌握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
研究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
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实施转型升级、截污纳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作。通过实行河长制,让被污染的河流有人管、有人治,由河长们行使职权,承担职责,负责河流的截污、治污、修复,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比照“河长制”的建立,我县创新建立“路长制”,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实现道路管控无盲区、无死角,通行环境“畅、安、舒、美”的“一眼净”目标,确保各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攻坚战工作方案,根据年度实施方案,抓突出问题,抓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环境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要按“两长两员”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将工作责任全部落实到各责任单位,明确到具体人员,使各项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措施、有办法,一项一项攻坚,一件一件落实,以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强化督查通报,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商城县“河长制”“路长制”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是我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紧箍咒”、“助推器”,目的不在于抽鞭子、打板子,而在于推动工作落实。主要指导思想就是以全面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丰富督察方式、突出督察重点、强调责任追究、注重问题整改,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组以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为基础,加强专业力量整合而成,采取综合督查、常规督查、重点督查、精准督查等多种形式,实行“月督查、季考评、年总结”的办法,督查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省市环保督查发现我县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施工企业仍未按规定设置围墙、实施覆盖,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一眼净”整治后期督导、跟踪不到位,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水向河内直排等情况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责任人,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决不心慈手软。
(三)加强信息调度,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部门要通报批评,加强督促指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把严格执法贯穿于环境攻坚战各项任务中,分类逐项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果断亮剑。要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峰值”,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水泥、矿山等涉气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污染危害。
(四)发挥监督作用,营造舆论氛围
要积极开展环境攻坚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污染防治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主流媒体上公布环境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度,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进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