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汇报县优化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精神,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尽职尽责,创造良好的资源环境。一、领导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汇报】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汇报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精神,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尽职尽责,创造良好的资源环境。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夯实基础
市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局长X为组长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结合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制定了《X县国土资源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并把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全局形成了“提供用地保障强有力,唱响优化环境主旋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服务,强力保障,为优化环境做出“八项承诺”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意识,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十项服务承诺。一是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即收即办,当场办结;对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一般事项,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补齐后当场办结。二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报件办理时限制。受理登记3个工作日,资料编制上报30个工作日,供地批准7个工作日。三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报件办理时限制。资料齐全合格的,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四是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报件办理时限制。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五是划拨国有土地抵押审批办理时限制。报件齐全后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六是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时限制。申报资料齐全,足额缴纳规费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七是土地勘测与评估办理时限制。占地200亩以下,根据测量面积,3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勘界测绘定界成果报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评估报告。八是申办采矿许可证办理时限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准予登记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采矿许可证。九是对基建项目办理时限制。技改投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其他需由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实行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按“联办件管理办法”予以办理。十是公开收费制。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三、依法行政,抓好廉政,严格执行国土资源“五条禁令”
局党组认识到要想把国土资源工作做好,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此,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针对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五条禁令”。一是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之供地、发证。二是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三是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档案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四是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五是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牢固树立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服务保障,使我县在更高层次的竞争和发展中能够更加主动、更加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