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汇报】北港镇2008年度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汇报

时间:2023-05-28 11:40:31 来源:网友投稿

北港镇2008年度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汇报北港镇地处鄂湘两省三市(县)交界处,版土面积6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890亩,其中:水田12284亩,旱地1606亩。6477户,农业人口26408人。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汇报】北港镇2008年度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乡镇汇报】北港镇2008年度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汇报


北港镇2008年度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汇报


北港镇地处鄂湘两省三市(县)交界处,版土面积6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890亩,其中:水田12284亩,旱地1606亩。6477户,农业人口26408人。200210月,将原有25个村(居)委会合并成10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112个村(居)民小组。2008年是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规范年,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规范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工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镇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民负担工作。现将我镇2008年度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项政策

1、严格执行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我镇农业税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后农业税计56.3万元,农业税附加计9.3万元,我们严格按2008年应税额核减到户,确保每个农民得到实惠。全镇亩平负担40.5,人平负担21,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2、严格执行粮食“两补”政策。全镇粮食“两补”计31.3万元,亩平补贴22.5元,人平补贴11.8元。粮食“两补”按照先补后征,全额发放到户,做到负担卡、种植合同、补贴凭证数据“三对口”,没有以补贴抵交农业税的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农业税减免政策。为全面落实2008年度农业税减免政策,我们坚持“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落实农业税减免款28155元。按照农户受灾情况,不平摊,不截留,登记造册,由减免农户签字盖章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业税减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四个体系

1、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农税征收机关依法征税、镇干部依法护税、村(社区)组干部依法协税的征收体系。为方便群众纳税,在财政所设立了纳税大厅,村(社区)设立纳税点。按制度办事,实行纳税公示、纳税通知、完税凭证制度。按程序办事,年初发放负担卡,征收前发放纳税通知书,征收时由税收征管员开具专用税票,做到一户一票,一次一票。同时,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三项规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财税征收过程中没有出现违反政策强拿恶要的现象。

2、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体系。为加强对农民负担的有效监督,镇调整了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农户全年负担由经管站、财政所按农业税降点核定税收,报县减负办、财政局审批后,再按审批方案填写负担卡,并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镇政府还不定期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杜绝卡外收费,真正使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定项限额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镇政府制订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村务公开”、“村帐站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村级帐钱“双代管”,从制度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体系。同时,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组织,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所有开支严格把关,财务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健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系。为确保村级正常运转,我们将村(社区)干部工资、分散五保户、军属优抚金由财政造册直接发放到人。 2008年村级转移支付拨付41.32万元(含分散供养“五保户”8.4万元),农村优抚费9.2万元(军属优抚费4.95万元,集中供养“五保户”4.25万元),农业税附加款93866.16元。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了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无挪用截留现象,确保了村级正常运转所需支出(村级报刊费没有超出人平1元的“限额”)。

三、积极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200811月,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全面启动。2008年镇政府组织4个清理专班对全镇12个村(社区)的财务进行清理、清查、审计、核实,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债权债务明细分类帐和台帐,锁定债务696万元。理顺了往来帐目,摸清了家底,明晰了产权。通过拍卖村级固定资产、节支以及向外争取部分资金,共化解村级债务140万元,占总债务20%。同时坚持量入而出,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实行村级招待费“零”管理,严格村级干部编制和职数等措施,使村级开支明显减少。

四、稳步推进乡镇配套改革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我们按照鄂发[2008]17号文件精神,镇党政班子成员设置9人,没有超过设置职数。严格控制编制管理,按规定核定编制,做到了定编、定人、定岗。全镇共核定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机关干部编制30人,司法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事业编制3人。同时,加大干部分流力度,妥善分流富余人员,2008年分流24人。其中:自愿分流12人,离岗退养12人。

五、坚决杜绝涉农乱收费

镇直涉农收费部门按省委、省政府的“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二封公开信”的要求,在农民建房、学生入学、计划生育、农电改造、身份证办理、外出务工等方面,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没有出现越权设立涉农收费项目以及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罚代收的行为。各村(社区)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等事项上,没有向农民乱收费,较好地执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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