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各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认真贯彻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各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认真贯彻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现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平稳向好的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做好2016年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穿到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中去。紧紧围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各项考核指标。坚持 “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配合全省做好G20峰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这条主线,对照创建要求,加强创建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在前期创建工作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创建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领导
成立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吴建明局长为组长,朱炳良副局长为副组长,吴亚平、廖华英、夏瑞琪、张文松、徐汝松、张晨光、李树泉、项汝根、叶青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吴亚平同志主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1、加强乡镇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一名检测员,开展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每名基层监管、检测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县、乡两级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2、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相关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监管工作责任,在做好技术指导的同时又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务必高度认识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局对未认真履行上述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文件,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的监管工作责任,开展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主体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责任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绿色生产
3、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省、市、县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发挥规模以上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示范模式,加强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总结完善农业标准化推广机制。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力争2016年底全县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62%以上。逐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4、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信息库;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要提高使用率,开展农产品二维码追溯;进一步深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用“互联网+安全”模式,将快速检测、巡查、执法等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配合单位: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系统建设、信息记录和有关规范制度,通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龙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
6、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农业投入品,重点是农药中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生产禁用或添加禁用物质、擅自改变组方、未经批准使用于动物的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兽药;饲料生产过程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目录以外的兽用抗菌药及其他兽药;确保农兽药产品质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开展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在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推行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畜牧兽医局,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7、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围绕“一块肉、几颗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执法打击的力度。主要聚集豇豆、芹菜、菜心等几颗菜、草莓、黄花梨等特色水果及茶叶上限用农药超标问题。强化“一块肉”的执法打击。规范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及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养殖过程当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畜牧兽医局,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8、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扩大监测参数、强化监测频率、提高监测覆盖面,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分析会商,完善监测结果应用机制。今年,各相关科室站要按照龙游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龙农字[2016]25号)落实监测任务,年内完成县级定量抽检400批次以上,县级快速检测4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300批次以上。
监测产品以蔬菜、瓜果为重点,覆盖蔬菜、瓜果、茶叶、稻米和中草药等产品;监测对象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监测环节以生产基地为主。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经济特产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9、加大投入品市场监管力度。加快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专柜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改进、完善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抽检针对性,加强对添加隐性成分的农药、兽药、肥料的排查力度,监督抽查不少于100批次,努力保障生产用药安全。全面落实《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没收农资管理及处置办法》,建立罚没农资处置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10、深化重点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围绕重点品种和收贮运、畜禽屠宰等重点环节,突出节庆、假日重点时段和隐患较大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全力消除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问题。做到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收缴的违劣产品做到100%销毁;组织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11、开展“四进”等系列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以“四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地)等系列活动为载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活动。今年要开展5场以上的科普宣传直通车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配合单位:局属各职能科室站,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化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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