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工作要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2017年的工作要结合我区实际,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始终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切实维护好、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工作要点(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7年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2017年的工作要结合我区实际,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始终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着力落实好扶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部署,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7年,全区民政和民宗工作要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区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家口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压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平公正选人用人;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为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措施
1.着力落实好扶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部署
一是分类施保。根据全部低保家庭成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致贫原因、支出等综合因素,2017年对低保家庭成员中无自理能力、基本没有经济来源,且子女无赡养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全额保障,人均年补差标准达到低保保障标准;对低保家庭成员中重病、重残、高龄对象做好分类施保的试点工作,提高此类对象的补差标准。
二是提标。按照市民政局《提高2017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方案》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三是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认定及照料护理标准的落实。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做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和护理费发放工作。集中供养对象照料全护理标准为3600元/年/人,照料半自理标准为2400元/年/人;分散供养对象照料全护理为2400元/年/人,照料半自理为1400元/年/人,从2017年1月起执行。
2.全面复核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认真落实《张家口市万全区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以下家庭或人员重点核查:上年度已经脱贫的;新返贫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的;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因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的;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享受低保群众有异议、有反映的。通过不断加大核查力度,坚决清退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逐步稳妥的降低我区城乡低保保障比率。
3.创新开展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抓好《万全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和《万全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实施推动工作,按照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的原则,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进一步做好“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有关信息定期通报、重大事项全面会商、重点个案及时救助;探索搭建“救急难”信息平台,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救助资源、慈善救助项目、社会爱心捐赠、群众志愿服务形成无缝对接。关注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将物价上涨机制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正常调整结合起来,组织好两节慰问、越冬取暖补贴等发放工作。
4.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切实解决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三、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推进减灾管理体系建设
成立区减灾委和减灾委办公室,建立区分管领导亲自抓、民政部门具体抓、成员单位配合抓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人员、救灾资金、物资和应急措施全部到位。
2.完善防灾减灾网络
建立区、乡镇、村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和24小时领导带班救灾值班工作责任制,健全灾情信息快报和灾情信息沟通、会商、通报等制度。
3.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情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灾前预警信息。适时组织开展预案应急演练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2017年重点配合区政府做好“四城同创”工作,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
4.进一步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在做好农房保险提标扩面工作的同时,做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灾害风险的保障水平。
5.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转
监督各乡镇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工作流程、救助台账、花名册等资料。坚持落实村民代表评议、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救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6.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以“防灾减灾日”为宣传活动载体,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为平台,在社区、学校、机关等重点单位,广泛宣传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全面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四、持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1.加大殡改力度,巩固提高火化率
指导协助殡仪馆开展好殡改宣传和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殡葬规范整治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殡改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殡葬火化统计分析工作,不断研判火化率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努力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继续完善殡仪馆设施,满足群众治丧要求,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减轻治丧群众负担。
2.继续做好孤儿养育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及时了解全区散居孤儿生活状况,核查孤儿生活费使用情况,保证孤儿生活费合理正常使用,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求。加强街道巡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工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认真核对残疾人补贴信息,建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4.努力做好留守儿童工作
积极联合公安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共同发挥关爱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采取严密措施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按照上级要求,全方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5.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稳妥推进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大力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适应万全撤县设区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城区街路、门户牌,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城市品位;完成地名二普成果上报和验收工作。
6.婚姻登记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做好笔记,每天抽出半小时互相探讨、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微笑服务”活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想方设法解决办事群众困难,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模式,按照“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要求,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7.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依法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年底前所有社会组织全部换发赋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发展方针,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进行审批监管;按照《张家口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张组字[2016]37号)文件要求,加大党组织建设力度。
五、继续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做好优抚双拥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切实保证各项抚恤优待金都能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对各乡镇抚恤资金使用的督导,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完善烈士陵园绿化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烈士褒扬工作力度。
2.做好安置军休工作
一是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工作。二是准备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三是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好军休人员的“两个待遇”。五是全面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人员政策落实工作,做好退役人员政策解释、安抚和救助工作。
六、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1.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
全力推进万全区老年养护院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强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支持祥顺老年健康养护中心建设,培养壮大全区养老产业;进一步促进农村互助养老院健康发展,提高互助养老院入住率;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卫生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并做好“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2.继续做好老龄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围绕“全国敬老月”和全市法定“敬老日”,积极开展敬老、爱老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完善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长效机制。加强老年协会建设,积极引导基层老年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开展“助老健康御险”工作,以基本医疗为基础充分发挥助老健康御险的补充作用。
七、大力推进农村及社区基层建设
1.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
继续完善和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提升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村务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2.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组织
做好第十一届村委会选举的政策指导工作。通过督导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会、村委会、村监会等基层民主组织,并引导其良性发展,规范运行。完善和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3.推进社区建设
通过项目争取、共驻共建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硬件建设水平;继续平稳推进村改居试点工作;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领域,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实行“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推进并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
八、继续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县和谐稳定
1.民族工作方面
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落实好党的民族优惠政策,大力帮扶民族村的经济快速发展。
2.宗教工作方面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相适应,切实做好宗教界和谐稳定工作。
九、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l.积极推动民政法治建设
积极开展我区民政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
2.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研究制定社工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在民政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落实相关待遇。支持、鼓励社工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取得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为我区社会工作的开展储备人才。
3.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我区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区整体网络与省厅管理平台的对接互联,并投入运营。加大正面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力度,及时稳妥应对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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