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

时间:2023-05-29 10:5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文正常运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第三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办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办制度】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



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公文办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文正常运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三条 收文办理由县委办综合股负责,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详细记载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提出拟办意见后,迅速递送分管副主任签处,并按签处意见办理。如分管副主任外出,由对口联系的副主任签处,重要文件送主任签处,再送县委领导阅示。来文份数较多的,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县委领导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文件传阅要按照保密、快捷的原则进行,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秘密文件实行直传,传阅不得超过3天,一般文件不得超过5天,急件当天处理。

(六)催办。综合股负责文件的催办,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第四条 发文办理主要由秘书三股和综合股负责。其中以县委、县委办文件发文以及送县委主要领导审阅、审签的文件由秘书三股负责审核和办理。其他文件由综合股负责审核和办理。

第五条 发文主要程序是:

(一)签批。严格实行公文签批程序。以县委、县委办文件行文的,由拟稿人或拟稿单位按程序送县委、县委办领导签批。

(二)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公文校对应至少由2人进行,因错漏需修改的,返由拟稿单位复审。

(三)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密级审查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四)印制。公文印制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并标注密级和编号。

(五)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第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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