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制度】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9 12:00:09 来源:网友投稿

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性,依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考勤(一)各科室指定专人对本科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制度】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府办制度】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文推荐)



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性,依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一)各科室指定专人对本科室逐日进行考勤,考勤要实事求是,按出勤、病假、事假等进行分类登记。各科室负责人每月底要对考勤进行审查、核对并签字。

(二)每季度将考勤登记表送交综合科,作为年终综合考评依据。

(三)综合科对各科室考勤和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二、请假

各科室人员请假要写请假条,请假半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1天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各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由分管负责人签批。审批领导应在假条上签字,并注明准假时间。

三、休假

根据办公室工作需要,按照“应休尽休”的原则安排职工休假。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注:1、原则上每年休假最多不超过两次;2、全年休假天数不超过5天的原则上只休1次,一般不跨年安排休假。)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要求“(二)”中第123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四)办公室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五)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如实填报《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报酬审批表》。

(六)以上休假办法如与区上新出台规定有冲突,按区上的规定执行。

四、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有每天2次每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女职工实行晚育的,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产假。

五、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期限为20天(二年合并使用的,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探亲假和年休假可合并使用)。

六、婚丧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晚婚的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增加20天。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给予五个工作日的丧假。

七、补假

特殊岗位、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年休假的,由各科室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并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批准安排了年休假,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八、销假

休假期满,应向批准领导销假,并将休假单交各科室考勤人员登记后随考勤表一同交综合科备案。完成休假后应及时到综合科办理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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