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由市地方志办主任召集并主持,一般两个月一次,如有必要可临时召集。(一)参会人员:市地方志办党组成员。根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二)议事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制度】长沙市政府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长沙市政府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主任办公会议由市地方志办主任召集并主持,一般两个月一次,如有必要可临时召集。
(一)参会人员:市地方志办党组成员。根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本办工作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讨论本办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与管理,本办重大财务开支和创收等重要事项。
3、研究本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按照干部管理范围、权限和程序,讨论研究本办处及处以下干部的推荐、考察、提名、任免、选调、审查以及奖惩等事项。
5、讨论决定本办内部机构的设置、编制的分配、职数的审定、职能的配置和干部职工的使用配备。
6、听取和审议本办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的执行情况。
7、讨论本办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审议年终考核、检查、评比、奖励情况。
8、讨论其他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议题审查:主任办公会议题,一般由主任提出,也可由办公会其他成员或有关处提出,由综合处负责收集、整理,报主任审定。
(四)会议通知和记录:主任办公会议通知由综合处提前通知到每一个成员,会议由综合处负责记录。
(五)会议要求:
1、凡通知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的人员,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报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参会人数未超过应出席人数的半数,不得召开主任办公会议。
2、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只有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才能形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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