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制度】县环保局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时间:2023-05-29 12:50:06 来源:网友投稿

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根据县综治委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局制定了《县环保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制度】县环保局矛盾纠纷调解制度,供大家参考。

【环保制度】县环保局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根据县综治委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局制定了《县环保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任务

1、研究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开展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了解全县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并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承办县委、县政府安委会交办的调解工作。

4、向上级汇报调解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内容

1、听取相关股、室、站、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

2、研究分析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部署下一步大调解工作制度。

3、组织协调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

1、根据县安委会的要求,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由局安全办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由局分管领导召集主持。

3、出席会议人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站、队负责同志参加,参会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位的,应向主持人请假。

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5、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站、队负责的同志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跨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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