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预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斗门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预公开指区教育局在作出对涉及组织或个人的重大利益,或者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制度】斗门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预公开制度,供大家参考。
斗门区教育局政务公开预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斗门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公开
指区教育局在作出对涉及组织或个人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二、以下事项的决定应当预公开
(一)涉及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战略、计划;
(二)涉及全区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其它重要政策措施的制定;
(三)涉及机构改革中的机构设置和职能的重大变动;
(四)公务员的提拔和任用。
三、预公开的方式
(一)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二)举办说明会、咨询会、听证会;
(三)斗门区政府信息网或斗门教育信息网;
(四)本局政务公开栏、会议;
(五)书面征求意见;
(六)其它使社会公众知晓的形式。
四、预公开事项审定程序
由承办股室(中心)将预公开有关内容送局长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的由局长审批后,通过有关形式进行预公开。
五、预公开的时间
一般为7天
六、预公开事项反馈意见的处理
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回收征求意见书、上门听取等多种渠道收集反馈意见。对预公开的反馈意见相关股室(中心)应该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并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保密性质的要做好保密工作;合理可行的要予以采纳,并对拟决定的事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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