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制度】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4 1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更加有效地落实《金山区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金府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制度】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制度】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秀范文】



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更加有效地落实《金山区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金府发〔20143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建立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

分析研究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形势,研究制定对应政策、措施建议;通报政府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推进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区重大实事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联席会议设召集人。区政府分管综合经济副区长和分管城镇建设副区长任召集人,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主要职责:确定会议主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稽察办)、建设交通委(重大办)、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土地局、环保局、机管局、国资委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整理会议纪要;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落实信息共享,形成联合监管。

(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落实项目投资和规模控制目标;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项目稽察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项目稽察工作情况。

(二)区建设交通委负责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和招标投标、承发包、竣工验收等建设重点环节监管,强化建设程序管理。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建设程序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三)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财务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落实财务监理制度,同时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专账核算、管理规范。

(四)区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工作,对建设项目有关的参建服务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对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审计工作情况。

(五)区规划土地局根据规划及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划拨等方面工作。

(六)区环保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规和政策,协调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宜,并对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七)区政府机管局负责对区政府采购的管理,落实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督和管理。

(八)区国资委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法律和法规,负责实施对本区国有和城镇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区有关领导出席,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有关单位列席。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核签发执行。

(三)会议议定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稽察办)督办并向召集人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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