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奉节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席,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完善广泛、多层、长效化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反映职工群众呼声,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制度】奉节县人民政府奉节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奉节县人民政府奉节县总
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席,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完善广泛、多层、长效化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反映职工群众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10﹞24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18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建设、拓展奉节“三大空间、三大产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地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宏观上、源头上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二、原则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权益、服务职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同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政府要为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三、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和县总工会共同组织。县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县总工会主要负责人任总召集人,县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及县总工会负责常务工作的同志任召集人。遇特殊重大问题时,可根据需要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主持会议。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县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县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县总工会副主席及县总工会有关科室负责人;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企业、基层工会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邀请县委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县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总工会分管副主席兼任。
四、主要职责
(一)通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通报工会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奉节“三步走”战略目标,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情况。
(三)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和社会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研究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涉及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民生,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和具体措施;听取一方对另一方工作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工作的建议。
(四)研究解决工会自身建设和工会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有关问题。
(五)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六)研究解决政府和工会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
五、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经一方提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一)深入调研提出议题草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行性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联席会议的筹备。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筹备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商定会议的议题及相关文件、材料,会议的出席人员、会议议程、时间地点,确定会议主持人,印发会议通知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召开联席会议,由提议方牵头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三)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结束后,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会议形成的纪要、领导讲话等文件材料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
(四)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县政府和县总工会成立联席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总工会相关领导报告。
(五)加强会议宣传。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工会,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工会应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