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制度】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时间:2023-06-17 11:50:08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运转协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制度】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供大家参考。

【交通制度】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运转协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局领导和局属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局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综合股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黄昆明局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指导、监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全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罗进武副局长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全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李权春副局长负责分管工作领域中所涉及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王德鹏副局长负责分管工作领域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黄福利纪检组长,负责分管工作领域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负责对安全生产失职及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

三、局机关股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

2.组织制定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总体应急预案并实施。

3.定期召集局属各单位、各客运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评析会议。

4.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监督行业进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参与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

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十一”等假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6.综合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指导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7.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组织开展对局属单位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8.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

9.负责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及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规划建设股

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负责由局负责的市管建设项目涉及安全生产的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上级所管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撤销原批准,并收缴相关文书。

2.指导、协调全市公路、水路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按局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5.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订局基本建设和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如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危桥等)的排查治理工作。

7.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或涉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派员赶赴现场,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9.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

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机制,协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使用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办公大楼、宿舍区的消防安全监督和局安全生产后勤保障。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安全基金和安全投入的监管。

四、路政(运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职责

指导、协调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工作。

2.负责查处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3.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

4.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含城市公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局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道路运输管理所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负责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指导涉及安全生产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把关和健全退出机制,依法组织实施客货运输车辆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登记、审验,严格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等工作职责。

3.按照局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道路运输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组织指导本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各运输企业、维修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定期查找分析道路运输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7.按规定组织或参加道路运输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并依时上报。

8.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乡公路管理所

1.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市地方公路行业安全管理规划、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和落实,建立健全地方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指导本市地方公路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依法对辖下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辖下公路(桥涵等)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的改造,防止因交通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

5.定期查找、分析公路(桥涵)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6.负责属下单位(道班)和公路施工工程队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地方公路、桥梁重特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抢险救助工作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地方公路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并依时上报。

8.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航务管理所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负责本市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指导涉及安全生产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把关和健全退出机制,依法组织实施客货运输船舶及水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登记、审验等的工作职责。

3.按照局的总体部署推进全市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路运输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组织指导本市水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各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定期查找分析水路运输行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并抓好整改、督促落实。

7.按规定组织或参加水路运输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并依时上报。

8.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本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东兴市 制度 安全生产 【交通制度】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