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制度(试行)为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引导和掌握舆论主动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及崇左市委、政府关于新闻发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制度】崇左市国家税务局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新闻发布制度(试行)
为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引导和掌握舆论主动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及崇左市委、政府关于新闻发布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新闻发布坚持党的基本理路、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有关党的宣传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大局,有效提升崇左国税的认知度、美誉度、和谐度,推动崇左国税事业向前发展。
二、新闻发布及其内容
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布是指以崇左市国税局或根据授权以自治区国税局、崇左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要事项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本部门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税收工作方针、重大税收决策部署的情况,重要税收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全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情况、税收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四)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涉及全市国税系统的突发事件、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税收公共事件,以及处理情况;
(五)需要以自治区国税局、崇左市人民政府名义公布的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六)针对外界对国税工作所产生信息误导和失实报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
(七)其他需要公布的重要事项。
三、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
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言人由崇左市国税局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副主任担任。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组织管理全市国税系统的新闻发布工作。为崇左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本系统、本地区有关的新闻发布会。
(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突发事件事发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
各级国税局要明确1-2位分管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为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各单位可为新闻发言人配备1-2名联络员,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新闻发布主要方式有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崇左国税网站、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等。新闻发布会是各级国税局发布重要新闻的主要形式,主要就全局性和重大的事项和问题予以公布。新闻通报会根据需要举行。
(一)定期新闻发布
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6个月举行一次。记者招待会是自治区国税局发布新闻的重要形式,主要就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涉及国税事项和问题予以公布。记者招待会根据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由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言人联合主持或单独主持,可视情况邀请有关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的新闻发言人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崇左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出席。若发布内容涉及特别重大的事项,可邀请崇左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
(二)不定期新闻发布
若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涉税违法案件等事件,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对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争取以崇左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对一般性突发事件,在崇左市国税局的领导和事发地党委、政府的指导、支持下,由事发地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和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言人共同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新闻发布工作。
五、新闻发布会场
新闻发布会场应相对固定。各级国税局的新闻发布会场由新闻发布会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组织布置。
六、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崇左市国税局根据需发布的内容,确定发布主题、组织发布材料、确定发布人员、实施新闻发布等。崇左市国税局税收新闻发布会根据新闻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需要,可申请崇左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发布,亦可申请自治区国税局新闻发言人组织发布。对税收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一般由新闻发言人或办公室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外发布,特殊情况下有关部门受局领导或新闻发言人委托,也可对外发布。对税收社会性事件和敏感问题报送中涉及的重要情节、重要数据,相关单位要核实清楚,经办公室审阅,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崇左市国税局新闻发布工作由崇左市国税局办公室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及政策问题的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负责准备新闻发布稿和答记者问方案,经崇左市国税局办公室审阅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崇左市国税局办公室根据新闻发布会的有关要求,制定邀请相关媒体记者以及会场布置等方案,报局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以崇左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审批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制度由崇左市国税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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