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制度】平南县水利局考勤制度【完整版】

时间:2023-06-18 12:40:08 来源:网友投稿

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局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制度】平南县水利局考勤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水利制度】平南县水利局考勤制度【完整版】


考 勤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局驻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由县政务中心负责)。

二、总体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应准时上下班,因故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按县委“三记三评”工作的要求,实行上下班考勤签到签离制度,干部职工应按时登记考勤,不能代记代签。没有签到签离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干部职工要根据当天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动态牌情况,局纪检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签到及动态牌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不及时更新动态牌情况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三)请假时间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经领导同意后可按事假论。没有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凡请假需在领导签批同意后立即报办公室备案。

(五)对旷工、请假同志工资与工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上下班制度

(一)严格执行县政府规定的冬夏作息时间,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工作时间),14:3017:30(冬季工作时间)。

(二)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签到。

(三)迟到30分钟内(含)者,按迟到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或办私事外出的,必须及时向股室负责人报告或请假,否则按无故脱岗处理。

(五)无故脱岗或旷工者按每旷工1天由部门负责人给当事人予以提醒;旷工2天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累计3次及以上者由局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书面检讨;无故脱岗或旷工每年累计10天(含)以上,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无故旷工连续达15天或一年累计达30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哺乳期内享受为期一年的哺乳假(时间自小孩出生起计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可以一次使用,也可分两次使用;如属计划外生育的,哺乳时间按事假处理。

四、请事假制度

(一)职工必须在休完本人每年的公休假后再请事假。

(二)职工每次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事假必须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各股室负责人可审批半天以内的事假,半天以上三天以下事假需股室负责人出具意见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含)以上事假必须由股室负责人出具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局主要领导核准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请病假制度

(一)请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送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及相关国家规定发给病假

期间工资。

六、其它事项

(一)公休假期一般在每年8月份按县委县政府的规定进行轮休,不足部分公休假可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公休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后可进行补休,补休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及时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等工作。

(三)凡弄虚作假取得病假证明的,一经查明,按旷工严肃处理。

(四)凡因公出差或下乡必须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予报销补助。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不符,则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推荐访问:平南县 水利局 制度 【水利制度】平南县水利局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