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顺平县水利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21 2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顺平县水利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顺平县水利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顺平县水利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顺平县水利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和省、市、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顺平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具体工作

确保2017年底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中,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建章立制

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20176月底前)

2、加强事前公开

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1)结合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客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我局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编制:20176月底前,公示:长期执行)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6月底前)

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我局的行政执法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20176月底前)

4)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随时接受群众监督。(20175月底前)

3、规范事中公示

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长期执行)

4、做好事后公开

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长期执行)

5、创新公开方式

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要求,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窗口,探索应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长期执行)

(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20175月底前)

2、规范文字记录

使用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长期执行)

3、推行音像记录

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20176月底前)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健全审核制度

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5]15号),制定完善本单位具体办法。(20176月底前)

2、落实审核主体

主体为本单位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201711月底前)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长期执行)

4、确定审核范围

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176月底前)

5、细化审核程序

结合单位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等事项。(20176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伟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各股室负责同志任组员,法制室负责协调各股室相关工作,积极配合。

(二)及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度

按照县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0176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工作,7月开始全面实施,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进度和文件资料。201710月底前完成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自查工作,20171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自查工作,确保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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