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上的讲话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学前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是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全覆盖。二是多元化办园格局基本形成。三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副市长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上讲话(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副市长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上的讲话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学前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是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全覆盖。二是多元化办园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办园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大幅度提高。
但是,目前我市学前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办园体系不完善,导致城乡不均衡。二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幼儿园发展艰难。三是教师保障制度不落实,导致队伍总体素质下降。四是办园理念不科学,导致保教质量不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政府政策调控力不足。二是办园规范的引导力不足。三是专业发展的内动力不足。
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正面临着极好的机遇。全市的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百姓最关注的、最直接和最实际的民生问题;从贯彻落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实现15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基础教育、建设教育强市这一目标;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可能;从古今中外对学前教育客观规律的认知等方面来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总的思路是,一要强化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中的责任,二要有效发挥已有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第一,关于强化政府责任。从公共管理理论来讲,学前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其成本应由政府和家长共同分担。近几年,国家财政介入幼儿教育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因此要提高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还有制订发展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协调均衡发展、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行业指导等方面。第二,关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公办幼儿园是落实政府责任的一种基本形式,但这不是唯一的形式。我们在学前教育发展中不搞一刀切,提倡一手办好公办幼儿园,一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绝对化,不能一提政府责任,就大包大揽,排斥市场机制;也不能一提市场机制,就一味退避,淡化政府责任。
当前,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已进入普及后的发展新阶段,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破解普及后的不均衡问题、普及后的内涵提升问题这两大矛盾,实现高水平普及、优质化发展、托幼一体化这三大目标,当前要着重抓好四个环节。
第一,要加快幼儿园建设,确保学前教育“有房”。一要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二要统筹城乡发展。要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要有计划地扩大政府举办的事业性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比重。三要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配套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由教育部门出面办好幼儿园产权登记手续,举办学前教育,不得改变其性质用途。四要坚持多元化办学。
第二,要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前教育“有人”。一要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教师继续实行幼儿园自主聘用和合同制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制度。二要健全幼儿园教师基本待遇保障制度。凡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原则上人均年收入应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积极落实《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中的相关政策,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学校承担部分,县(市)、区财政应给予不少于1/2的补助。对在达到本地区幼儿园平均规模以上的幼儿园任职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可按规定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三要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无论幼儿园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无论教师是事业在编还是非在编,只要其获得注册登记,均实行免费培训制度,其中全员轮训工作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骨干教师培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四要建立完善教师激励制度。要有计划地增加事业性质的幼儿园的人员编制,对于增加的事业性质的人员编制,可实行定编不定人的方式进行管理。建立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师范院校毕业生和优秀在岗幼儿园教师,经公开招聘程序进入事业编制的政策导向机制。幼儿园骨干园长教师培养、评选统一纳入到全市中小学骨干校长教师培养工程,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有钱”。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地的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应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区应达到10%以上,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经费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经费的1/3以上。从明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尤其需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二要创新财政专项经费拨付机制。逐步建立生均定额经费拨款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和体现公共性、普惠性的原则,根据幼儿教育生均成本和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生均定额补助。三要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应逐步建立质价统一的收费机制,公办及国有民营幼儿园逐步实施星级收费制,民办幼儿园按办园成本核算收费。四要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扶助力度。本市户籍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儿童、五保供养的儿童入读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享受不低于保育费50%的资助,低保家庭子女享受三年免费学前教育,所需经费在各县(市)、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要创新发展模式,确保学前教育“有质量”。一要创新发展体制。要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乡镇中心和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均应开展3岁以下儿童早期教育。要积极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集团化、连锁化办园。二要探索教育管理模式。要逐步实行统一的幼儿园星级管理模式。三要规范办园行为。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注重启蒙教育,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活动。四要创造育人环境。要推广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为学前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
第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幼儿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市级政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的制订,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其中县(市)、区政府又是其中的主要责任主体。
第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财政、发改委、规划、建设、人事、编委、物价、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配合。
第三,要规范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要加强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重点要抓好园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要加强督导,促进发展。要将学前教育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列入各级政府教育实绩考核内容。市政府将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各地要建立幼儿园的督导结果公告制度。
第五,要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宣传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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