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江川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讲话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及计生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成绩:计划生育率明显上升,达99.2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讲话】副县长在江川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副县长在江川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及计生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成绩:计划生育率明显上升,达99.21%,自然增长人口115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4‰,完成了市下达的独生子女领证任务,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关心支持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奋战在计生工作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县委、政府召开这个会议,其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精神,一如既往、扎扎实实地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江川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人本身的和谐,一个人口过度膨胀、超出承载极限的社会,是不可能有和谐的;只有人口适度、素质优良,人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基础。从全国来讲,经过30多年的努力,少生了4亿多人,将13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到本世纪30年代,全国人口总量将达到15亿之多。人口多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也是导致其它问题,如环境问题、能源问题和生存问题的重要根源。如果人口过度增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要解决其它问题就无从谈起。从我县来看,去年,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大街镇、前卫镇、雄关乡三个乡镇通过了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的验收,22个村(居)委会被评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合格村,全县人口出生率进一步下降,计划生育率提高,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说,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计划生育工作上我们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长期人口持续增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近几年将出现一个新的生育高峰,如果不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人地矛盾会更加突出,以土地为生的农民生活就很难保障,而且就业压力会越来越大,将直接影响我县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生产力的发展、抓社会事业的发展,我们必须要用最严格的措施抓好落实。目前,一些乡镇和部门的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产生了麻痹思想,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了偏差,对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深,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把握不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的认识,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给子孙后代预备充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人口和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规模适度、素质相当、结构合理的农村人口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必要条件。同时,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农村要富裕,一要发展生产,二要转移农民,而最根本、最长远的还是要控制农村新增人口。2006年我县总人口26.8万,耕地面积13.2万亩,人均不足0.5亩的耕地面积已十分紧张,如果人口再过度增长,部分农民的生存问题将难以保障。因此,农村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抓好了,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奠定长远的基础。此外,人口和计划生育倡导生育文明、传播科学知识,有利于促进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促进乡风文明,弘扬农村新型文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促进民主管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依法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要突出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明确了公民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我们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准则。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统筹做好宣传教育、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经费投入等各项工作。要重视《行政许可法》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贯彻执行,推行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要牢固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落实群众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使群众的避孕节育知情权、生育权、人身财产保护权等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二要突出服务群众,不断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推进,广泛开展此项工作。服务内容上,在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宣传倡导、信息引导,做好公共型服务、倡导型服务和特需型服务。服务对象上,在面向广大育龄群众的同时,要突出困难家庭、弱势流动群体,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服务水平上,在巩固以往工作特色的同时,要加强部门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构建特色鲜明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新机制,发展新型生育文化。
三要突出利益导向,全面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奖优免补”政策是一项综合政策,体现了系统、全面解决人口问题的特点,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心系群众、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目前,我县“奖优免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较好。各级组织和计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的各项奖励措施。审批要严格把关,兑现要严格程序,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今年要抓好巩固率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四要突出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计生、公安、工商、人事、卫生、旅游、房产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形成有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网络,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落实流动人口的同等待遇,使流入我县的人才留得住、住得下、能干事。要进一步发展和壮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培育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发挥党和群众的纽带桥梁作用,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计划生育真正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
三、加强领导,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时,对人口与发展问题要进行全盘考虑、综合决策。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稳定低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会,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要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实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明确各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实现“县指导、乡(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工作机制。抓好督促检查,切实做到齐抓共管。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把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任用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责任制不落实的乡镇,要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改进。
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有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选配好各级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基层的计生干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同志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可持续发展战略全局。全县上下要团结一致,坚定信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