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勃利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这次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安监局、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桃山区“11.7”煤矿瓦斯爆炸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讲话】县长在勃利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县长在勃利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安监局、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桃山区“11.7”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查找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全县上下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下面,我讲四个方面问题。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年初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各项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确保了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和十七大等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但从全县前10个月情况看,事故指标有所上升,特别是交通事故明显高于往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39起,上升46.3%;死亡36人,上升16.1%。其中,煤矿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6人,消灭了3人以上重大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4.87,低于国家控制指标(国家控制指标为5,如果后两个月消灭死亡事故,百万吨死亡率可降到4以下);交通事故129起,上升89.7%,死亡30人,上升15.4%。其他事故指标同比持平,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一)煤矿安全方面。一是加大安全监管投入,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出150多万元专款,为煤监局购置了7台监管专用车,上齐了四级培训所需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补齐和更新了安全监察仪器,在青龙山、大六建设了安全检查站。县政府还增加了12个财政开资的事业编制,在社会上公开招考12名安监员,并列出专项安全奖励资金,增加安监员下井补助,发放通讯费用和伙食补助,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待遇。二是加大水灾和瓦斯煤尘治理力度,杜绝较大事故发生。针对全县煤矿水患比较严重的实际,县政府制定《全县煤矿水灾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对水灾矿井集中开展水患大排查。1-10月份,全县18处水患矿井中,9处重点水患井探水掘进1600米,2处矿井排放积水10万立方米,并在恒太三井召开现场会,推广探放水经验。为有效遏制瓦斯煤尘事故,全县煤矿在完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瓦斯监控、洒水消尘等措施基础上,补齐风速、风机、风门、一氧化碳和温度等监控设备,并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校正和检定,确保监控系统准确可靠。全县5处高管矿井均上齐了“三专两闭锁”、“两双两自动”和采掘工作面风动一体化,县矿五井装备了移动瓦斯抽放设备,实现先抽后采。加强了重点矿井和矿井重点部位管理,向县矿五井、银杏煤矿等重点矿井派安监员驻矿专盯,向开凿上山的矿井派安监员流动驻矿监管,严格按6项规定管理上山掘进。三是加强矿(井)长入井带班考核工作,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矿(井)长入井带班考核奖惩制度》,5月份煤矿正常生产以来,煤矿监管部门结合安全检查,对带班矿(井)长进行按月考核,两个月兑现一次奖惩。今年以来共兑现奖惩426人次,7名矿(井)长因考核不合格被辞退。组织召开了入井带班作业表彰奖励现场会,推广天顺煤矿入井带班经验。 四是加强关闭矿井和打击非法井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组织煤监等部门责令7处关闭矿井停止生产,安排专职人员监督回撤设备,填平井口,并耐心细致做好关闭矿井矿主的疏导和解释工作。按照全市打击非法井工作要求,我县进行了专门部署,重点明确了国土、煤炭、煤监、公安、监察等部门的责任。今年以来,我县共发现和打击4处非法矿井,公安部门依法对非法矿井进行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炸毁填埋井口。五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继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和“五一”长假期间开展3次隐患大排查之后,7-9月份又开展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十一”前夕,为确保黄金周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我县专门安排和部署了10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全体安监人员深入煤矿,全天候驻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为切实加大稽查力度,煤矿行管和监管部门组成4个稽查组,坚持深入井下监督驻矿人员的工作,并及时按矿区召开会议,通报驻矿检查和稽查情况。县政府组成高位督察组,督促检查各级安监人员工作情况。10月份,共集中入井检查324次,查出问题隐患1623条,整改率在90%以上,基本消灭了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煤矿停产22处,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31个,10月份实现“零死亡”工作目标。 六是推进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年初,按照市政府8项整改标准,结合开工验收,县煤矿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分期分批推进煤矿达到验收标准。全县有88处矿井更换22公斤轨道,对井上井下供电分开进行改造,完善双排水系统和排水管线,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井下设备,总投资2600多万元。
(二)重点行业和领域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六清一通”工作。围绕公众聚集场所、焦化企业、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消防产品、宾馆饭店等场所,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定期对夜间营业的歌厅、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夜查50余次。检查村屯30余个,打通消防通道1200米,中心镇以外的10个乡镇全部达到了“一车一队”标准。截止目前,共检查单位378个,发现火灾隐患555处,全部整改完毕;责令停产停业18家,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组织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对201国道、308省道等重点路段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整治“三超”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农垦博兴、石油公司、农机油料公司、三江浸油等重点危化企业的日常性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四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进一步强化。共受理申报企业7家,已有5家全部通过省评价机构和专家组的初审和初评。检查非煤企业200余次,下达指令书160余份,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19家砖场和石场进行了停产处理。
二、深刻吸取“11.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认清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11月7日,市桃山区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发生了死亡6人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这起事故不仅使煤矿企业损失惨重,给遇难者家属带来巨大痛苦,而且政治影响很大。这起事故暴露出煤矿企业安全主体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问题,也反映出管理部门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毅中、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省委书记钱运录、省长张左己、副省长刘海生等同志都对事故查处作了比较严厉的批示。从刚才通报中大家听到,国家安监局李毅中局长在批示中强调:“要彻查3万吨矿井为什么没关”。尽管他可能不太清楚七台河市有极薄煤层可以保留3万吨矿井的政策,但对我们今后争取保留矿井和资源整合政策肯定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这个政策保留不住,全市将有149对矿井被关闭,按这个比例计算,我县最后仅能保留38 处矿井,经济发展就要受到严重影响。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11.7”煤矿事故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我县很多矿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关井带来的不利因素。受国家关井政策影响,煤矿业主的思想不稳定,没有长远打算,超能力生产和私开工作面的问题有所抬头,个别煤矿有不服从管理的倾向。二是安全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煤矿行管和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仍然施之于宽,施之于软,对重大隐患处罚力度不够,安全监管还存在“边查边改、边改边犯”问题。三是水患调查仍然是安全工作的难点。由于历史上闭坑矿井没有资料,无法准确掌握积水区的标高和范围,很多水患矿井都是定性确认,增加了防治水工作的难度。四是受煤炭销路的影响。目前,全国电煤市场进入疲软阶段、价格低迷,致使部分矿井经济效益下滑,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导致煤矿工人的流动性增大,给安全生产增加了难度。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深刻吸取“11.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切实将煤矿安全时时刻刻牢牢地抓在手上。
三、突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要以“11.7”事故为反面教材,认真对照和查找我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以“一通三防”为重点,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大对瓦斯煤尘、防治水等15类重大隐患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责令停产生产,并上报县政府。监管分局要派安监员驻矿盯守,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做到隐患不排除,监管人员不撤离。煤监局要组织逐矿、逐井、逐个工作面进行隐患排查,不能有死角死面。要加大夜查和晨查力度,防止出现时间上的空白。按照市政府要求,各级安监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现象,对没有安全保证的矿井一律停止生产。同时要加强重点矿井、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上山工作面的通风、瓦检、监测管理,有效杜绝瓦斯爆炸事故。11月下旬,青龙山和大六两个安监站即可投入使用,4个监管分局要进驻矿区,继续采取集中检查和分散包保相结合的办法,每个安监员都要包保2-3处矿井。加大隐患排查密度,缩短检查周期,进而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和依法处罚力度,切实把各类事故消灭在隐患中。
二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问责制。要综合运用教育、宣传、引导、监督、强制等措施,严格明确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高煤矿企业法人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各煤矿企业必须配齐配强瓦检员和其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矿(井)长入井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超能力、超班组突击生产和私开工作面。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重处、拘留、关闭”的强制措施,对超能力、超班组突击生产和私开工作面矿井,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收回火工品。对私开工作面的煤矿,按非法使用火工品管理规定,拘留有关责任人;发现瓦检员和带班矿(井)长脱岗,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从重处罚;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改和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矿井,列入关闭对象。从根本上解决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服从管理的问题。
三是加大稽查监督和工作问责力度。煤炭行管和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一步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监管制度和协调制度。县政府将加大稽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失查和隐瞒超能力、超班组突击生产及私开工作面问题,包保安监员停止工作,试用期安监员辞退,安监科长撤职,分局长给予处分。通过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安监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问题。
四、突出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安全管理漏洞
近年来,我县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尤其是煤矿安全工作制度可以说已经非常健全,关键问题是如何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让各项监管制度发挥作用。煤矿监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带头落实监管制度,在煤矿安全监管上,领导要亲自入井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监管、瓦斯水患防治等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检查安监人员是否在岗,矿井长是否在井下带班,有没有私开工作面等违章行为。要认真落实监管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管理,层层落实监管和行管责任。要以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两知”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各级安监人员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近一时期,要针对季节特点,把超能力生产、瓦斯煤尘、水患治理、兑规作业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三违”行为和重大隐患的,该罚款的要严罚,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关闭的必须关闭。同时,要切实加强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308省道、201国道等重点路段的监管,合理部署警力,对易发多发事故路段实行重点看守。特别是元旦、春节前后,必须加大巡逻和路检工作力度,对无牌无证、乱停乱靠、逆向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县内冲闯红灯、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铁路公路交叉道口的综合治理,严防路外事故。消防安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用火用电监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处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要以“查隐患、反三违”为重点,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非法生产经营打击力度。同时,继续加强特种设备、教育、卫生、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一刻也不能放松。希望大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推进“打造优势产业,建设龙江强县”战略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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