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讲话】县长在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20 21: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在全县农业生产大忙之际,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及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讲话】县长在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农业讲话】县长在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上讲话



在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县农业生产大忙之际,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及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政策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刚才,副县长李发云同志宣读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县政府还将与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农民负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随着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今年中央和省实施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农民负担工作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统一思想,把握减负工作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要正确认识各级对减轻农民负担的持续高压态势,增强政策意识。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每年都要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进行部署。温家宝总理也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决不能放松。在今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专门指出,要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由此可以看出,尽管近几年农民负担减轻了,但中央对农民负担这根弦始终没有松,而且越绷越紧。我们绝不能以为农业税取消了,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就无事可做了。恰恰相反,越是农业税取消了,越是农民负担减轻了,越要强化监督管理,越要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全县上下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放在“三农”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农村工作的始终,不允许放松半点警惕,不允许有丝毫松懈。

()要准确把握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的新要求,增强责任意识。今年,我县被纳入洞庭湖区的3个县市之列,进行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我县农民负担政策有了重大调整,农民负担工作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变化。根据中央、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减轻农民负担总的改革方向是“四个取消”、“三个不准”,即取消易涝地区农业排涝水费,取消荆南四河堤防整险加固以资代劳,取消固定收取的村级排涝水费,取消组级事务管理员及其补贴;除遇特大防洪、抢险、抗灾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不准再以防汛抗灾的名义向农民收取防汛费、抗灾费,不准再以公路建设、堤防整治的名义向农民集资收费,不准再向农民收取血吸虫防治费和村组运转费。实施大湖区政策,是中央和省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湖区农民负担的有力举措,标志着我县农民负担将进一步减轻,这对我县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经济发展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大湖区农民负担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改革后,中央和省里对我们在农民负担方面的明察暗访将会更多,监管力度将会更大,责任追究将会更加严格。面对任务和压力,如果我们的思想稍有松懈,工作稍有马虎,就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就是关系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出了问题,我们就无法向上级组织和群众交代。因此,全县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好大湖区改革政策上升到事关全县改革发展、事关农村政治社会稳定的高度看待,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危机意识。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化解乡村债务,严格控制“一事一议”,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我县农民负担得到有效监控和管理,农村经济发展提速,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重农民负担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减负意识淡化,工作松劲情绪明显;少数地方支农惠农政策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地方集资摊派仍有发生,特别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乱集资、乱摊派问题;个别部门仍然在搞违规收费,执收执罚行为不规范;在为农民提供服务时变相收费;公示制执行不够,一些重要的程序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等等,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实施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后,如果我们减负工作的力度跟不上去,就很可能出现重新向农民伸手的问题,造成农民负担反弹。当前,农民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都在逐步增强,农民负担一旦反弹,就必然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信访量增加,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农民负担管理工作中显露出来的这些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坚决制止和纠正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真正做到思想认识不懈怠、工作力度不减弱、监管措施不放松、执行政策不走样。

二、坚定不移地执行减负政策,认真抓好今年减轻农民负担各项重点工作

今年我县农民负担工作总的要求是:确保中、省减负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农民负担规范运作,按卡收费,不增项加码,农民负担水平大幅降低;确保不因农民负担问题发生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围绕这一要求,今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严格规范今年农民负担项目和标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规定,今年我县农民负担卡内为两项,即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和投工投劳;卡外项目为三项,即村组生产性支出、农业灌溉水费和通村公路建设捐资。具体标准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全县筹资总额控制在1106万元以内;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劳务用工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全县投工投劳总量控制在383万个标准工日以内;由村组集体组织的集中排涝和防病治虫等生产性支出,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农户据实分担;农业灌溉水费由水利部门按照基本水费亩平4元,计量水费水田亩平3元、旱田亩平1.5元的标准据实征收。对今年的农民负担政策,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对农民的宣传,使农民负担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家喻户晓。特别是对今年开始取消的费用和项目,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说明和公示,消除群众疑虑。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抓紧政策的学习研究,首先自己弄懂弄通,保证政策传达准确及时。当前,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力量,规范填写《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并在515日前100%发放到农户手中。

()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范围,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足额到位、公开透明。当前,要突出抓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资金的发放,不准以任何理由将粮食“三补”“一折通”收村组统一保管,禁止集体代领,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任何费用和强行抵顶债务,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真正补到农民手上,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同时,从2008年起,省财政对每个村新增转移支付资金2000元,县财政配套安排1000元,用于增加村干部报酬。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要明确只能用于村组干部的误工补贴、村级行管费和村级公益性支出补助,任何地方不准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不准另行向农民收取。

()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一是要坚持按规范操作。村级“一事一议”筹资要严格按照民主商议、申报审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收支公开、张榜公布的程序进行,杜绝不经批准的筹资行为。公益事业投工投劳要以投劳为主,不准违背农民意愿强行“以资代劳”,或不经批准擅自“以资代劳”、“以劳折资”,跨村投工投劳不得超过农民投工投劳总量的20%。村组生产性支出由村组按照“分级使用”收取,不准超范围、超项目开支;组级生产性支出不得由村统一收取和使用,资金必须与村级资金彻底分离,乡镇和村级不得平调使用。农业灌溉水费必须保证基本水费进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计量水费由乡镇用于农业灌溉,村组集体不准垫付。修建通村公路要通过通村公路建设理事会组织捐资,不得强行按田亩平摊筹资。二是要严格涉农收费监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对报刊征订、烟草销售、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专项治理,特别是严禁将烟草的销售差价纳入村级支出,严禁烟草销售对村级进行罚款结账。同时,抓好水、电等生产性费用和殡葬、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服务性、经营性收费的规范与管理。全面取消畜禽强制免疫项目收费、畜禽栏舍消毒灭源费和耕牛血吸虫查治费用,坚决杜绝“明取消、暗收费”、变相收费的现象和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政策,对本部门收费项目认真清理,发现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的,要坚决取消,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搭车收费、捆绑收费。三是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村组干部职数,各村不准超标准配备村组干部,增加负担。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实行民主理财,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减少村级支出。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扎实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要按照《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乡镇水管所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明确水管单位性质,认真落实好待岗待聘人员的补偿安置。对泵站维修、排涝、堤防养护等实行项目管理,在今年具体实施中涵盖泵站维修经费、排涝电费、乡镇及联村泵站人员报酬、排涝水系捞草和清障费、水位站设备养护费、堤防养护费、92处外江涵闸维修和养护费、防汛及堤防建设费等费用,力争做到大湖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当年收支平衡。水利工程供水单位要抓紧成立区域性供水协会,积极培育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组织。与此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税费改革,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标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沉重是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隐患之一。各乡镇、各村要高度重视并处理好减负与化解债务的关系,按照“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积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采取降息减债、划转消债、变现还债、管理控债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决不能转嫁负担,将乡村债务摊派给农户,更不允许借口偿还债务增加农民负担。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量力而行,不要超越当地经济条件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严禁举债搞建设,形成新的乡村债务。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切实保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减轻农民负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村要进一步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把抓好减负工作作为提高执行力的一次实际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纪律,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最重要的就是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要继续实行减负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经常深入基层,亲自调研,亲自解决具体问题,督促减负政策落实。要继续实行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继续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物价部门要加强农村价格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调研,对健全完善农民负担方面的法规进行指导。

()加强督办,抓好整改。县综改办、农监办、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农民负担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在本系统、本地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措施。会后,有关牵头部门要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农民负担巡回督查,保证减负政策的落实。

()严肃纪律,严格追究。继续坚持农民负担“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特别是粗暴行政、强征强收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选择一批自查自纠中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典型案例,要从重处理,新闻媒体要公开曝光。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地方,要严格实行“笼子”管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志们,开展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是我县一次难得的机遇,更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全县上下一定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本着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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