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自2006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一五”依法治市工作开始实施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讲话】市长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自2006年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一五”依法治市工作开始实施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扎实稳步向前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协调发展,加速推进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不能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和不同的普法对象之间开展得不够平衡,农村普法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进城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普法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还存在空白点和死角;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中职能交叉、争权诿责、重复管理、执法扰民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部门和单位以及少数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还有所存在;基层法治工作的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法制观念的逐步深入人心,法律活动已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领域,人们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普法的手段和物质保障更加优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更加有利。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何更好地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任务十分艰巨。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市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制健全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社会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十年前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国方略10年实践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进一步作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部署,并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抓好落实。今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我国首部法治建设白皮书,再次向世界昭示了我国推进法治的坚强决心。这一系列重大部署和举措,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法治本质的准确把握和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马鞍山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马鞍山正处在加速实现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阶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不仅是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科学发展观得到深入有效贯彻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速实现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马鞍山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第二,要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1986年起,我市已经连续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也已经完成了一半,总体来看,普法工作的成效非常明显。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推进依法治市打好基础、营造好氛围,还需要我们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作出更大的努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五五”规划的要求,继承过去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突出普法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农民这五个方面的重点对象,区别不同对象的不同普法需求,研究不同对象的不同普法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素质,培育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突出重点普法对象的同时,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切实把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要重视加强对已落户城市的农民、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这两类人员的学法制度,并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做好对转移进城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尽快融入城市文明,培养他们的归属感,激发他们为加快马鞍山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利用各类媒体和其他各种宣传教育阵地,把握社会热点问题和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契机,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更加丰富、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
第三,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任务,其本质是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核心是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政府。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抓好依法决策,加强决策过程的民主参与,强化和完善重大决策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严格把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关,防止不合法、不适当的规定出台,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不符合法治要求、不适应发展需求的规范性文件,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将依法行政与高效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依法行政中提高服务水平,在高效服务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第四,要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公、检、法、司等机关和部门,要始终把推进公正司法作为加快构建法治马鞍山、和谐马鞍山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职权分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司法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工作制度,保证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和司法行政权。不断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公正司法的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增强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为推进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证。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内部督察和外部监督,进一步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徇私枉法和司法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司法机关相互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衔接机制和联动机制,避免工作的脱节和梗阻,切实保证司法工作高效运行,及时有效地维护好合法的权益。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断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第五,要注重强基固本,夯实基层法治工作的基础
基层是依法治市工作的微观基础,也是依法治市工作的难点所在,只有坚定不移地抓好基层依法治理,才能全面提高依法治市的整体水平。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基层法治建设这个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打牢依法治市工作的基层基础。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村民委员会、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严肃查处妨碍公民行使民主权利和阻碍基层民主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以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力度,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拓展创建工作覆盖面,加快推进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进程。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正确地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同时要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法庭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工作的基础。
第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强大合力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部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为党委、政府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进一步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开展“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的意见》和《马鞍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对“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作出了部署,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要带头贯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将“法治马鞍山”创建工作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十一五”依法治市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成效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当前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中期督导检查作为一个总结经验、展示成果的过程,作为一个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制定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改进,为迎接全国、省 “五五”普法中期考核检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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