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讲话】乡党委书记在三坝乡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讲话(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5 11:10:04 来源:网友投稿

乡党委书记在三坝乡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乡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是在县委政府集体林权改革动员会的基础上,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是全乡非常重要的一次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讲话】乡党委书记在三坝乡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讲话(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镇讲话】乡党委书记在三坝乡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讲话(精选文档)


乡党委书记在三坝乡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乡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是在县委政府集体林权改革动员会的基础上,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是全乡非常重要的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州、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我乡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为顺利完成我乡集体林权改革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认真学习领会州、县林改工作会议精神

55日上午,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启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县城召开,县委书记彭耀文作动员讲话,副县长李树龙代表县林改领导小组与第二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四个乡镇领导小组组长签定林改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林业副乡长、林场场长、副场长等人员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规范操作,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这次林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领我县林业改革发展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林产业发展的方针,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在林业“三定”和森林分类经营的基础上,明晰集体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服务和自愿保护、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我县森林资源优势,凸现林业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努力把林业建设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2、改革的目标是:按照林改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要求,使林地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基本目标。

3、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尊重民意,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4、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生态优先,维护各方面利益;坚持依法办事,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坚持规范操作,确保林改顺利推进。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1、主要内容是:集体林权制度主题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是对林地和林木进行确权。

2、主要任务是:?集体林权确权到组或到户工作。通过明晰产权,把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组或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这次林改其实质是“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通过改革,让农民得利,让农民受益,为配套改革打好基础。

二、举全乡之力,扎实推进全乡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工作

(一)充分认识,吃透政策抓林改

这次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是对以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借鉴农村家庭联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方法,在保持农村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分解到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并通过相应的政策调整和配套措施的落实,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处理权和收益权,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这次改革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于9月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州委、县委召开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主体改革的改革措施和目标任务。根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工作方案,在7月我县小中甸镇集体林权主体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从5月份开始到9月底,我县最后4个乡镇必须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任务。这次改革是顺应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合乎农民实际的重大创举,是加大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更是我州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重要途径。

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把林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吃透政策,抓紧抓实。

从我乡的情况看,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是促进我乡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乡是一个多民族农业贫困大乡,全乡有16610农业人口,土地贫瘠,农民增收难度大。但我乡林地资源丰富,现有林地42.99多万亩,过去,乡人民祖祖辈辈辛辛苦苦地保护和发展这赖以生存的林地,但是这丰富的林地资源并没有给靠山吃山的山区农民带来应有的财富。所谓“前人栽花后人乐”,这次改革就是要把林地资源盘活,实现林业增收、农民增收。通过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办法,把林地像耕地一样,明确划分给农民经营,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并依法赋予他们对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真正使资源变为财富,富乡富民。

(二)突出重点,强化组织抓林改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是我乡今年各项工作的“重头戏”,州委州政府已形成“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和“州统一部署指导、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格局。我乡也按照州县党委政府的部署,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林改方案。各村要从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以勘界发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尊重群众意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全乡4199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的主体是农民群众,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农民群众,要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改革方案的制定、利益的分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重点问题和事项,都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讨论通过同意后才能实施。改革中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村工作组和乡林改宣传报道组要切实抓好林改宣传,一是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和党员会议、支部大会等各类会议,讲清林改的目的意义,讲透林改的政策规定,讲明林改的步骤程序,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二是要抓好林改的社会宣传工作,通过贴标语、制作黑板报、设置咨询点等形式进行宣传,大造声势,提高认识,消除农民群众的疑虑,使广大农民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2、各村组各部门协同作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是林业局或林工站一家的事,也不是党委、政府所能包干完成的,它需要各站所、各县直部门、各村“两委”的全力合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帮助。各部门、各村、各村民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技术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多给我们提意见建议,多给我们参谋,财政要积极落实工作经费,并管理好资金,信用社、财政所等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3、科学制定方案。各村和各村民小组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了解群众意愿和要求,掌握山情林情和民情民意,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的林地资源状况等,在技术组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并报乡林改领导小组批准和备案,确保改革过程有条不紊的推进。

4、坚持规范操作。我乡属于县内第二批林改工作实施乡镇,涉及应改集体林面积42.99万亩,涉及6个村委会,75个村民小组,4199户农户,16610人。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514日开始全面启动我乡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到930日,全面结束我乡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第一时段:514日—930日(完成林改);第二时段:101日—1231日(检查验收)。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315日—513日)

成立乡、村各级林改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组建林改工作队伍、强化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乡级林改工作方案,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启动。同时,各村级林改领导小组要做好小结及转段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将书面材料上报乡林改办。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摸底调查、纠纷排查,制定乡、村、组方案。(514日—615日)

1、宣传动员阶段。(514日—5

25日)

通过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大会、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村民或户主会议、“五老会议”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主要程序等宣传到位,要尽量用民族语言,使之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心拥护改革,自觉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摸底调查、排查纠纷。(526日—69日)

1)了解农户人口状况。摸清各村民小组农户户数和参与林改的人口数,核实各户户主的身份证明原件,明确各村民小组的人口登记时限,登记身份证号码,填写《人口现状登记表》。

2)搜集林权权源依据。搜集林业“三定”以来的有关林权登记表册、林权证、合同书等资料,对提交了山林权属来源证明(原件)的权利人,村林改工作组应出具《林权证明材料依据》,摸清各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集体统一管理林地、自留山、责任山、其它方式承包林地、其它方式流转林地的面积。并填写《林地使用现状登记表》。

3)排查林权纠纷。以各村工作组为单位按权属争议的分级统计数及面积,填写《山林权属争议登记表》,排查纠纷,及时成立调处工作组,对老大难林权纠纷案件提出介入,制定调处方案,妥善调解纠纷。

4)组织现地踏界。在接界人事先踏勘,摸清林权界线,集体林地面积,自留山、责任山、其它方式承包林地、其它方式流转林地、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的基础上,对各村民小组的各类林地进行逐项调查核实,不重不漏,经检查无误后按《人口现状及林地使用公式表》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为各村民小组的人口现状及各类林地使用现状,并说明改革范围的林地面积等内容。公示地点为本村民小组,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必须上报林改办存档。

5)了解林农意愿。掌握林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反应,了解林农对集体山林的改革意见。

3、制定村()林改方案。(610日—615日)

村(组)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林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结合本村(组)实际,做到“一村一案”“一组一策”,村(组)方案必须针对本村(组)人口现状,林地使用类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必须明确村(组)林改方案领导负责制,要做到“四签名”,即:村民小组长、村主任必须签名;乡驻村领导干部必须签名;乡党委书记、村(组)工作组组长必须签名;乡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必须签名。村级方案和组级方案必须按照两个三分之二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户主)大会表决同意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林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各村级林改领导小组要做好小结及转段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将书面材料上报乡林改办。

第三阶段:确权勘界,造册登记。(616日—930日)

以《林权制度改革技术操作细则》为标准,通过使用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林权管理操作系统,进行林地权属勘察,落实各村民小组、社区林权界线,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商品林界线,责任山、自留山、其它方式承包林地、其他方式流转林地、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界线,进行宗地区划,调查宗地因子,求算面积;把各权利人的各宗地按《林地权属勘查登记公示表》造册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向乡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乡人民政府对有异议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再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公示内容填写《林地权属勘查登记表》。现场勘查结果公示确认后,由林权申请人(或委托林改工作组)根据《林地权属勘查登记卡》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后按《林权登记申请公示表》造册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向乡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乡人民政府对有异议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再次公示。对第三榜公示无异议的,由集体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利人、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全国统一的林权证。同时收回原来颁发的林权证。发放完林权证后,要及时与所有农户签定公益林管护合同及均利合同。在确保改革质量的前提下,工作组负责人、成员务必要高度重视档案建设并妥善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一切工作结束后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做到在乡级技术指导组跟踪指导下坚持外业、内业工作有序开展,成熟一个村(组),推进一个村(组),完成一个村(组)。各村工作组将阶段小结及相关工作以书面材料上报乡林改办。

第四阶段:自检自查,查缺补漏。(101日—1031日)

组织开展查缺补漏,自检自查,在村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完成乡级自查并报请县级检查验收、档案整理、发证,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各村工作组将阶段小结,自查报告及相关工作以书面材料上报乡林改办。

第五阶段:整改完善,迎接验收。(111日—1231日)

准备接受州级、省级全面检查验收,全面完成我乡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

5、高度重视社会稳定,要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稳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保障,在改革工作中,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了解民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和蔓延。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能置之不理或久拖不决;对于无理取闹的要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耐心做思想工作;对出现的权属纠纷和利益冲突,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村组,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能出现因工作失误、处理失当、行政不作为引发矛盾纠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各党支部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的党员关心林改、参与林改、支持林改、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使党组织成为推进林改的生力军。特别是西藏“3.14”事件和新疆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是敌对势力为挑拨民族关系、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对立而制造的恐怖事件,而上海世博会期间,邪教组织也在千方百计制造矛盾搞破坏。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保持理性,相信党和政府,坚决不能让此类因素影响林改工作,影响稳定。各村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依据机关法规和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调处工作,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处置不及时造成群体性械斗、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等重大事件的,将对各村工作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并进行严肃处理。

6、坚持生态优先。在林改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维护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各方面的利益,确保生态受保护。从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气候条件等方面看,我乡生态脆弱,毁林容易,护林难,一旦被破坏,就会失去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因此,在改革中必须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要防止确权到集体组织后,放松管理而出现乱砍滥伐的现象和以各种名义乱砍滥伐、乱采滥挖、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民用林地的使用一定要按照民用林地分配管理制度采伐,要严格程序。另外,在改革中,决不允许国有林地的流失,防止蚕食国有林地的现象发生,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误,将国有林划入集体林的,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组织实施中的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副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为、村“两委”成员为成员的村级领导小组;村民小组要推选出35人(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支委、护林员、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林改工作小组,全程负责处理本村民小组的林改日常工作。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2、把握好政策性问题。一是依法合理地确定林权归属,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杜绝未经林权所有者同意,将对已划定的自留山、责任山收回,打乱重新分配的现象;要妥善处理原林权证书或林权凭证上记载的面积与现实面积不符的问题,如果与现实面积不符,应以本次勘定界线范围内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要坚持集体民主决策,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统一权属和经营机制问题,对村集体组织保留的集体林地,一切管理经营方式,都要按两个三分之二原则表决通过,同时必须明确经营管护的责任,完善收益分配、使用和监督制度。

二是妥善处理国有林与集体林界线不清的问题。在没有县级明确处置意见前,我乡各级在处置国有林与集体林界线不清问题时,首先确定以林业“三定”图表资料及当时颁发的林权证作为主要依据,以90年前后绘制的《国有林分布图》作为参考依据。其次各级要严格界定依据和遇事报告制度,对能够界定的林地尽量完成界定。

三是妥善处置好“三区”林改、共山核权发证和联户发证等问题。要严格遵守天保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区等“三区”林改政策,集体公益林发证到村民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天保工程实施期间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但仍要以均股、均利等形式确权到户。对于多村组共山问题,要依法经群众表决同意后,按群众意愿维持现状,不再实行分山,采用多村组联合申请的方式办理林权证,并通过均股、均利方式落实产权。但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均山到户的多村组共山,都要依法予以确权。

3、要严肃工作纪律。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责任心,本着对历史、对子孙、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政策上来,确保工作质量。各村工作组要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用制度管人,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工作纪律或在工作中马虎草率、敷衍塞责、作风漂浮的人,组长可以现场问责,不听从的报乡林改领导小组,经查实的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资格。对在改革工作中徇私枉法,不负责任、违纪违规的,要严肃处理。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同志和集体将进行褒奖。

4、要严格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各村组财务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

5、要加强信息宣传。宣传组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各项林改工作的宣传工作,确保信息到位。不断加强林改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清楚林改就是确权,明晰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经营权,切实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明确的保障,真正使老百姓领会“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做到知晓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林改工作惠及千家万户,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好事,全体工作人员要站在关注民生,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搞好林改工作,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信心,团结协作,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林改任务,为乡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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