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开班典礼上的讲话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4月中旬和5月中旬,中央和省委相继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罗干、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讲话】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开班典礼上讲话【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学习班开班典礼上的讲话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4月中旬和5月中旬,中央和省委相继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罗干、周永康和董雷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分别就开展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此前,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的主要精神,对我市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天开始的这个学习班,就是组织政法系统的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胡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省委领导同志讲话精神,推进我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步骤,希望同志们利用这次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争取更大的收获。下面,我就这项教育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实施依法治市方略,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建设平安咸阳、和谐咸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的需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对外交流的进一步扩大和加深,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人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反映在政法系统,一些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目标和执法方向受到冲击,执法权力有可能被错用或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比如,有的干警片面崇尚西方法治思想和法律制度,全盘照搬照用;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法治思想和基本法律制度,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打着司法改革、依法治国的幌子,或利用个案炒作,诋毁党和政府形象,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同时,有的政法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本意识淡漠,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正本清源,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政法领域的主导权,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政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法机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我们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敌对势力对我颠覆渗透的策略发生新变化,通过插手民间维权和群体性事件,与我争夺民心、争夺群众的斗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落实新要求,关键就是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执法工作和政法队伍中存在现实问题的需要。总体上讲,我市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工作中,重打击、轻预防,重惩治犯罪、轻保护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数量、轻案件质量,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重就案办案、轻服务大局等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干警在执法中思想不端正、作风不扎实、行为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有的甚至执法犯法,经常有干警因违法乱纪问题被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这些,表面上看是纪律作风问题,本质上与我们干警执法理念出现的偏差有直接关系。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
罗干同志在中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体现六个方面的本质要求,即: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按照这六条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国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坚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
第一,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总结执政经验教训作出的必然选择,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其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广大干警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市理念,努力提高业务素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要坚持严格执法,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实现合法与合理的统一。要模范遵守法律,始终保持清醒的责任意识,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自觉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动力,以实际行动践行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是实践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当前,我们强调执法为民,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大干警要树立保护人权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正执法,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基本权益。要把手中的权力行使好,把职责履行好,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防止乱作为、杜绝不作为;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以管人者自居,搞特权、耍威风等不良现象。同时,既要强调人权保障职能,也要发挥专政职能;既要强调热情服务,也要加强社会管理;既要强调文明执法,也要强调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第三,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包括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等内容。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当前,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方面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人们期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讨个“说法”,对公正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政法工作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坚持合法合理、及时高效和程序公正“三条原则”,必须着力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严把证据关、法律关。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一定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不纠缠细枝末节。特别是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工夫,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等各项规定,把执法过程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消除当事人和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
第四,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为我市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在出台规定、制定政策、开展活动、办理案件、执行公务过程中,都要从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投资环境,是否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风气,是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保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方面来衡量。
第五,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任务是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的大政方针,对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政法队伍、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改善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和条件。在当前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又要注意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政法各级组织和广大干警必须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动摇。党员干警要增强党员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各级政法部门的党组(党委)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折不扣、严格认真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三、深入扎实地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政法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法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抓住关键,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努力使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市上成立了以郭中秋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级政法部门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亲自进行动员安排,确定联系点,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全过程的督查、指导。要建立下派巡视组制度,督促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掌握一线执法单位在教育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坚持定期对各级政法机关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提出问题和不足,运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政法干警。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优势,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监督,确保这次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要突出学习培训。要把学习培训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确保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有明显的提高。以这次学习班为开始,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要精心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确定重点,落实时间和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罗干、周永康、董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力求把讲话和《读本》学深、学透、学扎实。要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组建宣讲团、举行专题报告等形式,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要深刻查摆问题。开展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要把解决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在工作上搞清楚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环节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对通过学习可以立即澄清的问题,要当即予以澄清;对采取措施可以解决的问题,要限期予以解决;对暂时解决有困难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特别是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解决好违规违纪办案、执法不文明,漠视当事人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以及“打官司难”、“执行难”等涉法涉诉问题。
四要认真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是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今年第四季度,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核。考核工作要本着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按系统分级实施。考核成绩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政法干警晋升、年度考核、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认真做好考核的指导、协调工作,明确要求,把握标准,突出重点,确保考核过程的严格、规范、客观、公正。
五要健全完善机制。各级政法部门要在这次集中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努力推进政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重点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二是重点抓好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考评标准、范围、质量界定以及评查结果的运用等;三是重点抓好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重点抓好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确保为期三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六要搞好“四个结合”。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教育活动的关系,确保广大政法干警既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又能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坚持把教育活动与创建“平安咸阳”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和解决对创建“平安咸阳”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推进创建活动。二是坚持把教育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抓好执法责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把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重点在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理念和精神境界、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永葆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四是坚持把教育活动与“五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群众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政法系统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为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