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会议讲话同志们:刚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洪军局长宣读了《涞源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并与流动厨房的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保证书,一会儿还要进行专门培训,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切实遵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讲话】副县长在全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会议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会议讲话
刚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洪军局长宣读了《涞源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并与流动厨房的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保证书,一会儿还要进行专门培训,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切实遵循履约践诺。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今年,国家、省、市、县的工作报告都将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把“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2015年惠民事项,所以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密切配合,措施上坚决有力,落实好此项工作。下面我就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红白喜事宴席举办的频率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风险与日俱增,一旦出现农村集体聚餐群体性中毒事件,后果不堪设想,既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不利于社会稳定。食安办、各乡镇、城区办和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农村食品安全明显向好,然而由于农村集体聚餐的特殊性,安全形势依旧不容乐观,近期省内外发生了一系列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8月13日,汉中市镇巴县发生“8·13”农村家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这两起事件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县也曾经出现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我县在这方面也存在安全隐患,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尤其是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常有发生,也就是我们平常常说的火硝中毒。大家在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不当回事。这些血淋淋的现实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精心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
(一)农村集体聚餐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人意识
一是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份施行,大幅度提高了违法成本,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不要以身试法,因为多赚一点黑心钱,闹个倾家荡产、锒铛入狱的后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把原辅料食品采购、验收关,自觉接受县、乡、村监管人员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守法经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要主动进行备案。要按照备案制度要求自觉进行备案,开办宴席前首先要到举办宴席所在乡镇、村(居)进行备案,主动接受乡镇协管员、村委会监督员的监督指导,确保聚餐期间饮食安全。
三是要做好体检和培训。体检是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措施,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要按照体检要求自觉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同时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明确备案程序,按时上报情况
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监督员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按宴席规模实行分级管理。300人以下的村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指导,由村(居)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备案受理、现场食品安全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达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村(居)委会提出申请,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指导;就餐人数达500人以上的,由乡镇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监督员自收到报告后按照指导范围要求,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现场指导。同时按照《涞源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的要求,村(居)食品安全监督员每月汇总情况后上报乡镇,乡镇每月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按时上报的乡镇要通报批评。
(三)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乡镇、城区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及责任分工,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互通工作情况,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在大家的努力下,目前已完成对全县农村集体聚餐的摸底排查,但是个别乡镇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差,迟迟不报送有相关数据,个别至今没有报送数据,在这里我强调一下,如果今后工作还是拖拖拉拉,甚至推而不动,年底考核的时候坚决给与差评。
三、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一)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对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依法依纪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谁出问题,谁负责任,凡本环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流动厨房的责任人视情节都要做出定格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惩处食品安全失职、渎职行为。
(二)强化应急管理 规范应急处置
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应立即向乡镇、城区办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乡镇、城区办食品安全协管员要迅速组织应急抢救,并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同时要及时向县政府食安办报告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农村集市、节庆日等消费者聚集的时间和场合,通过编排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视频短片、谚语短句等,在农村大力推动餐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教育集体聚餐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餐饮食品安全氛围。
同志们,农村食品安全涉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县、中等城市、生态涞源”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