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5月19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讲话】县长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5月19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以更强的信心、更大的毅力、更实的举措,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6年成绩值得肯定,但形势依然严峻
2016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66,同比(2015年8.95)下降了14.5%。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值78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93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6.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8天,同比(2015年148天)增加了30天;重污染天数29天,同比(2015年62天)减少33天。空气质量位居全市第三。回顾总结2016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成效明显、形势严峻、问题突出。
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是燃煤管控取得新成效。坚持把“控煤”作为主攻方向,完成了“禁煤区”3个村的煤改电工程,同步推进了全县劣质散煤禁煤管控工作。加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关停治理,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5%以上。
二是从严治企取得新进展。深入治理水泥行业,达到国家排放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对石材加工行业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整治。目前,全县共治理整顿石材加工企业摊点192家,其中关停取缔64家,实施治理128家。
三是扬尘治理实现新突破。坚持以硬化、绿化、净化为重点,加强扬尘管控,加大渣土车集中整治,城区实施了冲洗、洒水、洗扫三位一体道路抑尘作业。
四是执法监管得到新加强。坚持科学精准治霾,组织实施了企业关停限产、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总得来说,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全社会对环境污染治理广泛关注和支持的结果。通过治理实践说明了一个道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肯下真功夫、硬功夫,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效果一定会显现,大气污染一定能治理好。
形势严峻,主要体现在:今年以来,环保部等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保定在内的“2+26”重点城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更大力度的大气污染治理举措,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切实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社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第一季度,环保部组织了空气质量专项督察,从2月17日至3月18日进驻保定一个月,并且第一站到我县对大气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环保部长陈吉宁专程来保定召开座谈会,调研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第一季度督察效果,环保部又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大督查(从4月7日至明年3月份),已先后3次来我县进行明查暗访,督查企业25家,反馈问题52个,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及时进行了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问责。另外,现在环保部启用了“智慧环保”大数据,每个排污企业的排污情况随时掌握,并启用了卫生遥感技术,进入科技监管时代。这些信号表明,当前环保形势越来越紧,督查规格越来越高,督查内容越来越严,追责力度越来越大。
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虽然我县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通过近期环保部几次督查,仍然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扬尘污染管控不力,建筑施工扬尘、乡村道路扬尘、以及散体物料不覆盖问题突出,市委聂书记在听取汇报时单提到易县的扬尘问题;二是燃煤锅炉治理淘汰不彻底,没有时间任务同步;三是“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与全县全域旅游极不相称,急需治理;四是“禁煤区”电代煤没有验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要求,“禁煤区”散煤“清零”任务还没有完成。存在这些问题根本原因是:一是一些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是环保部门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对自身承担的职责,认识不清,担当不足,缺乏主动作为。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下冷的问题,一些部门和乡镇、村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属地管控责任感不强,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落实各项措施讨价还价走过场,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不实不细不到位。三是全民参与氛围不够。现在大家都想呼吸到洁净空气,都知道雾霾对身体有害,但大多停留在抱怨上,参与意识不够,不能从自身做起,焚烧垃圾、露天烧烤、使用劣质燃煤等行为仍然存在。四是大气污染整合力度不够。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没有形成合力。《大气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已经施行,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承担的职责,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明责履职,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二、精准发力,集中力量打好2017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国家、省、市及京津冀联合会议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易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易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7年以及今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治理减排为主线,以工程项目为支撑,以执法监管为保障,实施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县乡联动,城乡同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集中力量推进“十大减排工程”,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大气污染治理年度任务目标,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做到“五个到位”:
(一)燃煤管控和锅炉治理要到位
一是加快“禁煤区”无煤化。按市里要求,今年10月底前要实现“禁煤区”煤炭“清零”。发改局、高陌乡要加快验收进度,研究解决煤电混用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无煤化目标。
二是推进县城集中供热建设。按市里要求,9月底前,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要基本达到100%。由房管局负责,龙烁供热公司配合,重点加快老旧小区供热二次管网改造工程,确保实现任务目标和群众取暖“双赢”。
三是淘汰改造分散燃煤锅炉。按市里要求,10月底前,全县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实现“清零”,教育、卫生及个别乡镇未完成淘汰的单位要抓紧时间,不等不拖,尽快完成。列入今年治理计划的工业燃煤锅炉,要加大投资,加快进度,加强督导,确保完成,由环保局负责。
(二)扬尘管控要到位
一是建筑工地要达标。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强化措施18条标准》,住建局要加大对各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清理,必须达标。
二是道路扬尘要根治。部分县乡道路破坏严重,特别是易黄公路至徐水段、狼牙山高速口附近乡村道路,一过车尘土飞扬,群众意见很大,也严重影响了大气治理成果。因此,要坚持乡镇、村属地管理为主,交通局负责,突出重点,制定方案,因地制宜,尽快修缮,大幅减少道路扬尘。
三是散体物料要覆盖。工业企业散料覆盖,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工,由环保、国土、工信等部门分别负责所监管企业。乡村私人建筑用料、土堆、沙堆、灰堆、粪堆要及时覆盖或清理,村内裸露地面、土路要全部硬化绿化,由乡镇、村负责。同时,要大力提升城区保洁水平,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扩大全县绿化面积。
(三)“小散乱污”整治要到位
按照省市要求,今年9月底前,要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工作。“小散乱污”主要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我县的小石板、小钙粉、小水泥砖等,都属于“小散乱污”企业。去年,我们依法对112国道、京赞线以及南水北调两侧192家小石板厂进行了清理整顿。今年,我们要以县、乡、村三级网格化为载体,落实乡、村监管、排查、取缔责任,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三类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采取拆除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关停取缔违法企业,限期实施合法企业达标停产整治,推动传统特色产业入园进区上档升级,环保、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重拳出击,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到位。
(四)重点企业监管要到位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对水泥、铸造、板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污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实行在线监控。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停限产整治。积极推进数字化立体监测监管工程。环保局负责。
二是深入开展矿山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矿山和非法盗采行为,达不到整治要求和标准的一律停产。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排污许可的矿山企业继续实施停产整顿,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按市里要求,10月底前要完成我县6处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迹地治理任务。国土局负责。
三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市里要求,10月底前要基本完成纤维板厂、酒厂、汽修、家具制造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企业整治,不能达标排放的全部停产治理,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由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机动车污染治理要到位
一是抓禁限行。实行主城区车辆两号限行措施和重型载货车辆途经城区绕行、禁行措施。
二是抓治理。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强柴油车、渣土车、垃圾车管控。
三是抓监控。开展常态化路查路检,重点整治国省干道路载货车辆超载超限运输和裸露运输,净化公路环境。同时,严格油品监管,加油站要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设备,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汽柴油违法行为。
三、狠抓落实,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统筹谋划,持续强化,协调联动,才能取得预期成效。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和专门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整体谋划,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任务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级各部门必须要坚决服从、服务于大气污染防治这个大局,各尽其职,协同作战,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守土有责、党政同责,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好治理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三)强化执法监管
要坚持依法治污、铁腕治污,对破坏大气环境质量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尤其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过程中绝对不能“搞变通”“打折扣”,要坚决惩治,决不允许以罚代管,决不允许遮丑护短。
(四)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视台等媒体宣传作用,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广场,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大气污染人人有责,促进全社会共同管理,以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问责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态度非常坚决,《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目标,必须一条一条要账,一项一项考核。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要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督查情况专报县领导,并全县通报。
同志们,做好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天蓝地绿、环境优美的美丽易县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