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22日)同志们:这次纪委全会,是在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全委会议讲话】市委书记在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精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在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纪委全会,是在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深入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加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会儿,长勇书记还要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要有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反腐倡廉建设上升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坚定不移改进作风、打“虎”拍“蝇”,始终保持了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今年1月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工作作出新的部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随后召开的省纪委、泰安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分别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各级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中央和省委、泰安市委的指示要求,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表明从严正风反腐已成为今后工作的常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泰安市委要求上来,全力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的一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层层传递责任、传导压力,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强力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15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大”,声势大、力度大。我们坚持办好“警示教育周”,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县乡村三级近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产生了很大反响;坚持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多少就查处多少,持续加大纠风反腐和通报曝光力度,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0起,立查腐败案件245起,同比分别增长38.5%、84.2%,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6起,形成了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强力震慑。二是“严”,标准严、执纪严。坚持全面从严、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上级规定,把发放奖金补助等违规行为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从严纠治“四风”和贪腐谋私等违纪问题,2015年查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4年以前的案件就达到208起,占查办案件总数的85%;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125件,占到了案件总数的61.2%。三是“新”,理念新、办法新。转变过去那种“犯了大错再惩处”的执纪理念,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先后对156名轻微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同时创新开展巡查工作,完成了对33个部门单位的巡查,发现并纠治各类问题294个,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保护了干部。四是“实”,责任实、措施实。我们大力推行责任清单制度,逐级砸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诺责、约谈、述责评议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双追究”,先后对履责不力的11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增强了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通过持续深化正风反腐工作,全市面上呈现出党员干部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工作作风越来越优、干事创业氛围越来越浓的可喜变化,在2015年度泰安市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中,我市“干部工作表现”评价项目的群众满意度位居各县市区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顶住来自领导、友情、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压力,牺牲节假日等大量休息时间,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诸多不利因素,主动作为、从严执纪、忘我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付出了艰辛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向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部门单位党组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够强,自我约束不够严,明目张胆的“四风”问题少了,但打“擦边球”、穿“隐身衣”规避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贪腐谋私、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根本杜绝;有的党员干部把严抓作风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表面上规矩了,实际上不干事,出现了懒政怠政的不良倾向,等等。这些问题,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影响重大,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保障好、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新泰的目标任务,从加快有效投入、加快产业转型、加快改革创新、加快城乡融合、加快生态提升、加快民生改善六个方面,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离不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风清气正心齐、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惩防要有新举措
做好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把“全面从严”作为基本要求,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打造“敬忠于党、敬爱于民、敬勉于职、敬守于纪”的优秀党员干部队伍。
(一)严教育、筑防线。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各级党组织要以“让党员干部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为目标,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工作,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等教育,特别是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强化党性锻炼。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四个服从”,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新《条例》将原来未纳入纪律处分的“不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拉票助选”“用人失察失误”“不按规定进行党务、村务公开”“对待群众态度恶劣”“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全部纳入纪律审查范围;将受党内严重警告不能提拔的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内”调整为“一年半内”。可见,现在纪律的标尺刻得更密、要求更严、处分更重了。各级各部门要以新《准则》和《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抓好对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让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党员干部真正能够知纪、懂纪、自觉守纪。要持续抓好道德品行教育。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广泛开展各种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砥砺品行,提高素养,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要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近年来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过通报曝光、剖析解读等方式,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二)严监管、控底线。加强监管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是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有效手段。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明规矩、控底线不断增强刚性约束。要常提醒。把“严管厚爱”与“抓早抓小”统一起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特别要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提醒;对有问题反映、思想出现波动、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要多扯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要严整治。围绕党员干部“庸懒散慢拖瞒”、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违规使用公款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准”“狠”“韧”的要求,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主体,一个一个攻坚、一项一项整治,切实形成势、见成效,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要定规矩。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制度“笼子”必须扎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设计,一些领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就需要引起重点关注,做到对症下药、查缺补漏、完善制度,做到标准清、界限明。要重点围绕行政审批与处罚、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要抓基层。积极推动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农村“三资”管理力度,理顺村级资产处置和土地承包合同,加强村务、财务活动公开,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征地补偿、拆迁改造、扶贫救助等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和公示制度,让各级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
(三)严执纪、划红线。铁的纪律必须有铁的执行才能奏效。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市委的态度一贯十分坚决,那就是“有纪必循、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拿起纪律审查的有力武器,从严正风反腐,以刚性执纪为党员干部划清纪律红线。要驰而不息纠“四风”。作风建设是持久战,必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在防松懈、防变通、防回潮上狠下功夫。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用铁的纪律严肃查处违规用公款送节礼、私分滥发、公款吃喝、大办婚宴收受礼金等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曝光多少,严防穿上“隐身衣”的“四风”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既要管好自己,又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要多管齐下治不为。要将身在岗位不敬业、拿着俸禄不干事、推诿扯皮、“庸懒散慢拖瞒”的懒政怠政行为,视为是一种“消极腐败”,作为下一步作风监督的重要内容,以从严的姿态治庸治懒,加大检查通报问责力度,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职渎职。市委将树立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敢于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让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激励广大干部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不断开拓各项工作新局面。要利剑高悬惩腐败。对腐败分子的迁就,就是对守法干部的侮辱。要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以及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同时要强化监督执纪,既查处违反纪律的“大问题”,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小惩大诫,动辄则咎,真正将纪律执行到位。要延伸基层查蝇腐。要把农村、社区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阵地,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着力点,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行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自律、把界线。界线就是生命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分得出界线才能头脑清醒,把得住界线才是真有定力。各级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把用权“界线”,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具体要把握好“三条界线”:一是把好公与私的界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干部要把“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牢牢记在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中,决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工具。要坚持依法用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做到讲程序、守规矩,决不能独断专行,将个人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二是把好情与法的界线。中纪委有一个统计,近年查处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40%以上的人犯错误与朋友、亲属有关。对此,大家要高度警觉,在法纪和情感面前,要把握好尺度,学会拒绝,不要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去赌别人的人品,不要为了顾及面子,使自己触犯党纪国法。三是把好清与浊的界线。当干部就要有知足常乐的心态、知险止步的警觉,对权力和金钱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始终保持一身清正,管住非分污浊之念,不论置身什么环境和条件,不论面对什么诱惑和考验,都要稳住心神、明辨是非,不能越“雷池”一步。
三、履责要有新担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它包括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产生“断链”和“破网”。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主线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领导班子要当好“主心骨”,抓责任“不松手”。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副担子一起挑,全面落实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的各项举措。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作表率“不甩手”。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挂帅就要出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决不能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落实“不缩手”。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过问、主动研究,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早介入、早处理,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必须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要继续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常态化检查,建立完善述廉报告、廉政谈话、纪委约谈、签字背书等制度, 推进“两个责任”高效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碰硬、严于执纪、勇于“亮剑”,切实增强执法执纪的威慑力;要着力推动巡查向纵深发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确保件件有着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重托,进一步深化“三转”,率先改进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在执行各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上当好表率。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部门协同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戮力同心、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在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认真履行各自职能,与市纪委搞好密切配合,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全面保障和支持。市纪委要进一步健全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检察、法院、公安、司法、审计和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细化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凝聚惩治腐败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新《条例》也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列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明确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予以纪律处分。可见,下一步责任追究将成为一种常态。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再次重申,对党规党纪执行不严、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或接连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地方或单位,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一个、警醒一批。
同志们,风清政廉,是党心所归、民心所盼。让我们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措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新泰创新突破、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