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黄字﹝2016﹞6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帮助全市农村有就业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黄山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黄山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黄字﹝2016﹞6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帮助全市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贫困发生率超全市平均水平的47个乡镇和建档立卡的153个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主攻对象,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技能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为实现2018年全市所有人口、贫困村“人脱贫、村出列”目标,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措施
(一)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建立健全“四个清单”服务内容。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对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全面了解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情况,分类制定并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录入就业创业脱贫台账),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将就业创业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登记到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就业创业脱贫台账)中,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全面、准确、详实记载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享受成效、务工收入等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级扶贫机构,为贫困劳动者脱贫提供依据。
(二)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紧扣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拓展就业创业脱贫空间,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劳动者创业意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教育、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
1.深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为贫困地区培养技能人才和致富带头人。
2.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以技能培训提升为目标,着力改善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条件。
3.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重点针对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对贫困劳动者订单定向技能培训。
4.大力支持贫困户子女到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
(三)精心组织劳务对接,促进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
1.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收集企业招工信息,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岗位,并通过村组宣传栏、进村入户、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劳动者手中。每年向每位贫困劳动者发送不少于5个岗位信息。
2.继续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就业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公共就业专项行动,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劳动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公开招募选择一批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建立乡企对接、村企对接机制,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到就业扶贫基地参观等形式,支持贫困劳动者到扶贫基地就业,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户劳动力转移进城就业。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给予1次性补助。
3.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战略性合作等方式,充分动员职业中介机构、行政村或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
(四)深入推进“创业黄山”行动,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脱贫。
1.鼓励和引导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兴业,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2.结合我市实施“旅游+”“互联网+”战略布局,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推进贫困劳动者电商创业就业。
3.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
4.深入推进居家就业工程。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吸纳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
5.结合“小城镇乐业工程”,积极开展大众就业创业特色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创建活动,把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小城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集中、就业困难较大的地区,实施“精准结对帮扶”。
(五)重点做好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六)有序推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实现市民化。对在城镇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贫困劳动者,各输入地区县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优先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计生、精神文化生活等基本公共服务,就业暂时遇到困难的要及时优先提供就业援助。要加强对城镇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全面深入了解其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开展新市民培训,培养诚实劳动、爱岗敬业的作风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推进贫困劳动者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及区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切实将就业创业脱贫责任清单细化到年度、细化到村到户到人,明确时间表,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对接。着力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季度对贫困地区就业脱贫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和通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就业脱贫工作。
(三)提供精准服务。依托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指导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公共招聘网,与省市县招聘信息网和扶贫网等网站互联互通,实现贫困劳动者求职信息“一点登录、全省共享”,方便企业招用贫困劳动者。通过“企业招聘面对面”“乡村招聘会”“送岗位下乡”“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把岗位信息直接送村进户到人。逐步为所有贫困村配备社会保障自助服务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查询岗位信息。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脱贫工作。结合大众就业创业各项专题宣传工作,大力发掘、宣传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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