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19 21: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号)、《池州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池政办〔2016〕1号)、《池州市贵池区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池州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池政办〔20161号)、《池州市贵池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精神,为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统筹整合

(一)明确统筹整合原则。

坚持全面聚合,集中投入。相关资金的分配向十大扶贫工程倾斜,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优势,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坚持各负其责,合理统筹。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为脱贫攻坚行动提供有利的财政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优先投向。区政府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及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二)明确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支持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生态移民搬迁、技能培训、慰问送温暖、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与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兜底脱贫等项目全面聚合。

(三)明确统筹整合任务。

1.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贵池区按地方财政收入增量不低于10%相应比例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对省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以及预算已分配到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全部清理回收,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统筹50%用于脱贫攻坚。

3.统筹整合部门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各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统筹资金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一)创新扶贫资金精准导向机制。区级财政对省切块下达及市级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原则上实行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镇街道,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确保支农项目资金的分配向贫困地区倾斜。区财政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统筹财政支农资金,推进支持方式改革,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投入更加高效。充分利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系统,掌握贫困户增收减支动态信息,摸清贫困户财政补贴收入、土地租金收入、入股分红收入、打工收入、经营收入、捐赠收入、光伏发电收入等增收情况,以及保险赔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学杂费减免等减支情况,切实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二)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探索财政渉农资金形成经营性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要强化监管,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责任,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把资金整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扶贫攻坚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事事有人问、件件有落实。

(二)建立清单制度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谋划涉及可统筹项目名称和资金额度,建立资金统筹整合清单。

(三)落实目标任务。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扶贫资金整合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整合资金的整体优势,提升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压实监管责任。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结合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强化审计监督,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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