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号)、《池州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池政办〔2016〕1号)、《池州市贵池区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号)、《池州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池政办〔2016〕1号)、《池州市贵池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精神,为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统筹整合
(一)明确统筹整合原则。
坚持全面聚合,集中投入。相关资金的分配向十大扶贫工程倾斜,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优势,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坚持各负其责,合理统筹。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扶贫资金的统筹整合,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为脱贫攻坚行动提供有利的财政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优先投向。区政府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及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二)明确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支持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生态移民搬迁、技能培训、慰问送温暖、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与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兜底脱贫等项目全面聚合。
(三)明确统筹整合任务。
1.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贵池区按地方财政收入增量不低于10%相应比例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对省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以及预算已分配到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全部清理回收,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统筹50%用于脱贫攻坚。
3.统筹整合部门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各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统筹资金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一)创新扶贫资金精准导向机制。区级财政对省切块下达及市级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原则上实行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镇街道,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确保支农项目资金的分配向贫困地区倾斜。区财政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统筹财政支农资金,推进支持方式改革,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投入更加高效。充分利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系统,掌握贫困户增收减支动态信息,摸清贫困户财政补贴收入、土地租金收入、入股分红收入、打工收入、经营收入、捐赠收入、光伏发电收入等增收情况,以及保险赔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学杂费减免等减支情况,切实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二)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主动探索财政渉农资金形成经营性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要强化监管,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责任,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把资金整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扶贫攻坚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事事有人问、件件有落实。
(二)建立清单制度。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谋划涉及可统筹项目名称和资金额度,建立资金统筹整合清单。
(三)落实目标任务。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扶贫资金整合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整合资金的整体优势,提升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压实监管责任。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结合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强化审计监督,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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