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顺平县人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确保我县人防系统安全,根据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防方案】顺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顺平县人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顺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顺平县人防系统安
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确保我县人防系统安全,根据省“两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办传[2017]53号)、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7]59号)、保定市《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保人防办字[2017]22号文件要求,我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人防系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全覆盖式的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确保人防工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开创人民防空事业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人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顺平县人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明 人防办主任
成 员:刘建章 人防办科员
马玉会 人防办科员
石雷明 人防办科员
郝 玉 人防办科员
三、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重点排查在人防工程内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储存爆炸、剧毒、易燃、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全面整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部畅通、消防安全制度和规程不落实等问题。
(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制定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人防部门要做好公用以外的人防工程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各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等人员的防火培训情况,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重点人防工程监管情况。
(三)早期人防工程结果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影响地面建筑、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消防预案是否完善,出入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电气设备、线路是否老化,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到位。如工程结构完好,内部设不完善,且长期未使用的,可对其孔口进行封堵,定期进行检查。
(四)已开发利用和人员密集人防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良好,电气设备、线路是否老化,进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阻燃要求,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平时用于商场、市场、超市、停车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人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使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消防物资准备是否充分,使用单位是否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未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关停。
(五)在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在建直属公用人防工程是否符合人防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熟练掌握灭火技能,各类电线、器材是否绝缘,深基坑、脚手架、高空起吊、施工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是否有专人监管,危险物品是否有明显标识,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安全责任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人防工程施工安全。
(六)未使用人防工程安全。要查细查实未使用人防工程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危及地面交通和建筑物安全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或报废回填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未使用的人防工程的孔口,要加装安全设施予以封堵,防止发生利用人防工程人事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等违法活动。
四、方法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组织、企业自查、行业监察、综合督导”的方式组织推进,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各企业要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2月底)。各企业要对所属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并督导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即使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案;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攻坚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各人防管理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人防工程承担主题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一切后果负责。
(三)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综合汇总,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各项隐患报表、信息反馈及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重要情况随时保送,确保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顺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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