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环境保护自查梳理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武隆县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环境保护自查梳理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实效。
二、工作目标
针对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和市环保局督查组反馈的3方面8个问题,分别分解细化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施清单制,不整改到位决不销号。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抓紧落实;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要加强督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疑难问题,认真分析症结、分步组织实施整改,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实施我县已印发的相关生态环保政策文件。加快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武隆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武隆县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办法》、《武隆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规划》、《武隆县森林建设规划》、《武隆县城乡总体发展规划》、《武隆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配套制度和重要文件。
(二)全面治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力度。对建设项目存在的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及用地不合规、新《环保法》实施前建成的老企业等问题,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控。县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逐步淘汰、对选址不合理且用地不合规的项目进行关停。县环保局要督促新《环保法》实施前建成投产的老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监测达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新《环保法》实施后的未批先建项目必须实施严格处罚,并完善建设项目程序。
(三)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等手段,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1.大气环境防治。全面落实《武隆县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城区空气污染预防应对机制,加强交通扬尘、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划定县城高燃料禁燃区,推进煤改清、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2.水环境防治。认真落实《武隆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次级河流保护,加快实施大溪河流域、乌江水体综合整治。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迁建、江口镇污水处理厂、平桥镇污水处理厂、桐梓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善乡镇污水处理二三级配套管网,整合农环项目已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声环境防治。多部门联动开展交通噪声、夜间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综合整治,减少噪声污染,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完善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环保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进度,配齐环境应急机构、人员和物资,确保县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标。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落实阶段(201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环境保护问题的自查梳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安排部署,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整改实施阶段(2016年9月1日至30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整改任务,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并于9月25前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县环保局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前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县督察室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薄弱环节,继续加强督促,直至问题整改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领会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认真细致开展整改工作。对不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
(二)对照职责,全力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任务分解表,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问题清单上已经梳理出的问题全部销号。
(三)严格督查,确保成效。县督查室加强工作督查,每月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直到问题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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