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方案】灌阳县政府网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2 17:20:06 来源:网友投稿

县政府网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办阅〔2017〕4号)要求,为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杜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灌阳县政府网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宣传方案】灌阳县政府网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县政府网站清理整改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办阅〔20174)要求,为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杜绝不合格网站的出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时间安排

()201733日前:完成本县所有政府网站的检查整改、清查复核、网站分类工作。

()2017324日前:完成全县政府网站中的“僵尸站”和“睡眠网站”清查清理、关停注销,以及“特殊情况网站”的例外申报工作。

()2017630日前:实施网站迁移技术开发重建,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组织对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清查,认真做好网站整改和关停并转的相关工作任务,确实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网站,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关停程序。

1.第一阶段:自查清理,上报分类意见(201738日前)

(1)相关单位认真填写《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联络表》,做好政府网站管理员联络工作。

(2)由各网站主办单位根据《部门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自查清理表》所列内容,立即对网站运行现状进行自查,于38前将电子版报县政务中心。

2.第二阶段;检查整改,清查复核,确定分类(2017223日一38日)

我县所有已纳入或应补报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监测的政府网站,各主办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再次集中组织实施、按期完成网站检查整改工作:

(1)逐个栏目逐个功能实施全面仔细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于32前按时报送监测检查结果,确保通过国务院、自治区、市季度检查。

(2)各部门政府网站(包括等待永久关停、例外申请批复的)应继续强化网站运行现状的日常监测、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严格执行“月”监测及报告工作制度,要求我县7个部门政府网站每月2日上报《部门政府网站x月自查整改情况表》

(3)由县政府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部门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自查清理表》对本部门网站逐一清查复核,并对主办单位上报的网站清理分类意见进行确定。

3.第三阶段:政府网站分类清理(201733日一630日)

(1)关停注销、例外关停网站(201733日一330日)

未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网站,分类为内容长期没有更新或内容单一、更新数量少的网站,按“僵尸网站”、 “睡眠网站”处理,其主办单位应立即采取自主关停、注销措施,如原网站中确有必要保留的内容,网站关停后再行迁移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内作为栏目频道。

已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网站,分类为有保障能力并有《清理表》所列特殊情况类型的网站,由主办单位根据《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例外、关停申请操作说明》要求提出相关申请,报市政府办审批。

(2)迁移技建、关停并转网站(201733日一630日)

已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但内容单一、更新数量少的网站,需迁移至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内作为栏目、频道,网站主办单位按程序申请永久关停、注销。

分类为网站内容有保障、但无长期可靠技术保障能力、同时因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或绩效考评等原因而必须保留的,应作为栏目、频道迁移至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内,或以保留独立网站(或子站)方式迁移至本级网站技术平台上运行。

网站迁移相关流程要按照《灌阳县政府网站关停申请流程》、《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例外、关停申请操作说明》和《政府网站迁移至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操作流程》要求,认真实施,按期完成网站迁移技术建设、关停并转等工作。

4.第四阶段:检查成果,汇总报告

(1)县政府办完成县直部门报送的网站清理(自主关停注销、系统申报例外)工作成果检查。(2017330日前)

(2)县政府办完成县直部门报送的网站清理(实施迁移技建、申报关停并转)工作成果检查。(2017630日前)

(3)县政府办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

四、责任追究

各部门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对于超出时限未完成自查、整改、清理任务的以及在国务院、自治区及全市网站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网站的网站主办单位,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在2017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

未尽事宜,请与县政府办和县政务中心联系,联系人:杨琼、胡运祖。联系电话:杨琼4210422,胡运祖425600113635122093,电子邮箱: 7988472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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