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落实设立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要求,做好xx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规划,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全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建设新乡村、培养新农民“双新”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六个xx”提供重要支撑。
2.目标任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时代“互联网+产业+公司+基地”的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模式;继续做大做强“一县一特”花卉产业,提升xx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品质;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打造农旅融合发展新典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现乡村环境更美丽、更宜居;提高农村改革成果转化率,积极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可支配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速高于城镇;提高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水平。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设立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要求,做好xx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规划,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逐步由集中资源脱贫攻坚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和低收入人群保障机制,持续跟踪易返贫人口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接续产业扶贫政策,巩固和支持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加强就业扶贫,继续办好用好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加大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等力度。
加强消费扶贫,深入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打造全省领先的消费扶贫典型经验【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xx镇、xx街道、xx街道、xx街道等为责任单位,排名第一为区直牵头单位;相关乡镇(街道)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单位,文中不再表述,下同】。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区委组织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委农办)。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区农业农村局)。
4.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低收入人群保障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
三、加快乡村产业发展
5.稳定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摆在“三农”工作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建立区、镇、街、村粮食生产考核、通报、约谈机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在种植结构调整区积极引导发展特色旱杂粮生产(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区发改局);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区财政局);出台补齐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短板的实施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区发改局)。
6.稳定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菜篮子”工程,稳定生猪存出栏数量。推动区域养宰加销环节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动物防疫短板,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随机抽查、评估通报、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抓好蔬菜、油菜产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
7.深入推进品牌强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推动肉制品和花卉苗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平台化、数字化、融合化“五化”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完善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农产品“身份证”“合格证”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严格农产品市场监管,加大假冒伪劣农产品打击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8.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坚持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链、价值链“五链”融合,推进产业融合强农,形成生态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打造xx省农业产业数字化高地(区农业农村局、xx经开区)。深入推进开放强农,瞄准“三类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引导优质农产品企业开设品牌旗舰店、专营店和专柜。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销售。对农产品企业参加展会实施奖励政策,推动农产品出湘(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9.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大力提升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和发展设施农业(区农业农村局)。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建设(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持续推进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平安农机”创建(区农业农村局)。
10.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服务长株潭都市群市民下乡,推进农旅深度融合,将休闲农业与xx、盘龙等旅游景点、xx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有机结合,有效实现都市休闲农业集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和研学旅行融合发展,发布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区文旅广体局),打造研学旅行基地(区教育局)。力争创建省级示范休闲农庄x家(区农业农村局)。支持推广“慧润模式”,带动乡村民宿上网、农特产品上线(区文旅广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1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落实《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不搞大拆大建。培养专业乡村规划队伍(区自然资源局)。力争“设计下乡”志愿服务成果落地x个以上(团区委)。
12.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规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x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x公里,推动乡乡通三级路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逐步提升建制村通双车道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全面实施“路长制”,严格按要求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区交通运输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巩固和新增农村自来水人口x万人,到20xx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区水利局)。推进燃气下乡(区城管执法局)。继续实施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进农村5G网络、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在应用需求明确的农业园区、景区、重点村镇有序部署5G、移动物联网(区科工信局)。推进快递进村,实现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全覆盖(区商务局)。统筹推进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区文旅广体局)、村级客运站点(区交通运输局)等设施工程建设。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逐步将管护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3.接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推行城管、交警执法下乡,着力创新技术模式、建设模式、参与模式。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主要交通干线“三治三化”和村庄“四清四治四提升”。坚持质量首位,改(新)建x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落实农村新建房屋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收、转、处体系建设(区城管执法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制全覆盖(区发改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特色精品乡村x个,分别创建省、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x个,打造美丽屋场x个、“三星”美丽庭院x个(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建立区级领导联点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机制(区农业农村局)。
14.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施提升。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施农村网络联校全覆盖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优质教学资源下乡(区教育局)。全面巩固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产权公有率达到95%以上,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均配备合格村医,推动乡村医生向职业助理医师转变。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建设工程,提升区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加强农村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区卫健局)。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交接续,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区医保局)。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区民政局)。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各类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区文旅广体局)。建强建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家门口十小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广体局)。深化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建设,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健全完善“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抓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区人社局)。
15.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王家晒、爱劳渠等样板河湖。完成河道治理x公里。完成x座小型水库维护保安(区水利局)。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和农业防灾减灾(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6.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5G等应用试点示范,建成x家以上集智能感知、智能传输、智能控制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盘龙5G大棚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区行政审批局)。
五、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7.加强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开展耕地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料等农产品生产(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察,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18.推进现代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渔工作,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动,启动智慧渔政建设,建立属地专业巡查队伍,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区农业农村局、xx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区水利局)。实行林长制,推进农村重点节点和美丽乡村创建村的绿化(区自然资源局)。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9.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风险防范,树立一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典型,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62.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
20.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空心房”和村容村貌,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严守土地所有制性质、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建立区(镇)街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联审联批联合执法、“一户一宅”和“三到场”要求。全面建立农民建房公示监督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发改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自然资源局)。
21.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配合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财政投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资金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重点奖励扶持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项目。开展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接试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22.统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好益农站点作用。积极探索供销、电商、快递、金融、邮政、便民等“多站融合”的新型组织形式,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23.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计划。扶持小农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试点。积极组织示范合作社理事长、示范家庭农场主参加市局组织的“走出去”培训、学习。引导扶持建设“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联合体、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区农业农村局)。
七、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4.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促进城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管理一体化设计和建设。建立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机制,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城乡合理流动。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xx公安分局)。
25.持续推进“十园十镇”建设。落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和投资指引要求,创新运营机制,突出发展农业园区“一园一业”,主导产业产值比重提高10%以上。争创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xx现代农业示范园完成计划投资x亿元以上(区农业农村局、xx现代农业示范园)。继续推进xx小镇建设,完成x亿元投资(区住建局、xx经开区)。
26.促进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支持发展特色小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推动实施“北进xx、融合发展”的策略(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打造xx乡村文化旅游示范园项目,充分融合xx风景区、仰天湖水上乐园、森林步道、盘龙大观园、xx现代农业示范园、xx国际商贸城等现有资源,形成优质的农旅体系,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道路延伸到各村,并与市级绿道相衔接,争取纳入国家优秀旅游路线图,实现农业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区发改局、xx经开区、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
27.促进农民增收。持续推进“五个促增收”行动。以农民工返岗复业和就近创业就业为抓手提高工资性收入,以农产品产销对接为抓手提高经营性收入,以惠农政策落实和困难群体帮扶为抓手提高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区委农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
28.促进农村消费。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和农村消费补贴等政策措施,激发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发展镇(街)村生活服务,推动“电商下乡”,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八、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9.实施党建领航工程。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建立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依法厘清街道(乡镇)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0.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强化村规民约作用(区民政局),加强镇(街)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乡村创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乡村。建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和向未成年人传教。做好农村反邪教工作(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xx公安分局)。加强镇街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区应急管理局、xx区消防救援大队)。
31.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深入挖掘湖湘文化资源,弘扬红色基因,打造一批红色教育基地。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行动和“治陋树新、播种文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深化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行政村“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确保20xx年底区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55%、60%以上(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体局)。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2.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自觉(区委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区实施细则,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区委农办、区委组织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区委组织部)。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办成乡村振兴示范点,区级分管和联系领导抓农业重点产业链。区委书记抓现代农业产业园,办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长联点抓“一县一特”产业链。区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农村工作上的“五考”具体要求(区委农办)。开展镇、街、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
33.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重大涉农政策、文件要征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设立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五个振兴”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确保上下贯通、指挥有力(区委农办、区委编办)。
34.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区科工信局)。发挥农业专家科技服务团的作用,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区委组织部)。引导农村创新创业,打造乡村振兴“双创”平台,推进xx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积极引进优质项目落户园区(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人才吸纳引入机制,着重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带头人(区委组织部)。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树立“十美新乡贤”典型(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一期农业领域企业家轮训和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农机服务、农村电商、村集体经济等为重点,年内培训农民x人次。选树农村实用人才典型(区农业农村局)。支持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20xx年培养x名农民大学生(区委组织部)。落实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制度(区教育局)。
35.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打造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力度争取国、省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区财政局)。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信用担保、保单质押、农机具、大棚设施等贷款业务和养殖业按照养殖规模进行信用贷款业务。建立健全银信担保对接沟通机制,支持省农担公司和地方信贷担保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区政府金融办)。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机制(区财政局)。
36.强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xx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区委办、区政府办)。继续把乡村振兴纳入对镇、街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镇、街实施激励措施,优先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区委组织部)。建立市委一号文件调度、督导、通报、落实机制,开展镇、街、村书记履行抓乡村振兴责任大检查(区委农办)。举办1号文件宣讲活动。总结一批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区委农办、区委宣传部)。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二三 振兴 关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