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乡镇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02 15:35:3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乡镇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乡镇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广大林农权益,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为主线,以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成效,进一步发挥生态功能为目的,建立行政责任、管护责任、监管责任,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乡镇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为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新路子,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建设生态公益林积极性,根据《xx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及《xx县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广大林农权益,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为主线,以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成效,进一步发挥生态功能为目的,建立行政责任、管护责任、监管责任,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

  二、创新原则

  以林改的思路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以林改的程序确保林权单位和林木所有者权益,以林改的精神发动广大林农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以林改的利益机制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

  (一)坚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担责任,共享利益的原则。坚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采取“均山、均权、均利”的方式,恢复“集体所有是集体内部成员共同所有”的本来面目,使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享有收益权,确保货币意义上的“耕者有其山”。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本要求,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制定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生态公益林的特殊性,创新机制所采用的模式要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有利于生态公益林区域中林农权益的维护,有利于生态公益林质量的稳定提高。各村的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方案都要上报县林业局批准后实施。

  (三)坚持行政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生态公益林保护作为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公益事业,林业站及各村要尽职尽责,积极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引导和监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坚持监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林业工作站是生态公益林监管责任主体,村级组织是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林业工作站和村级组织应履行职责,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管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创新机制具体内容

  (一)建立生态公益林责、权、利相结合的管护机制

  各村要根据各自村情、林情以及生态公益林自身的特点,认真借鉴商品林林改的原则、经验、做法,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针对我镇大部分农民在城关经商或务工,村民对山的依赖性不强的情况;
根据生态公益林的分布状况、交通条件、管护难易程度等情况,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专职管护,并将生态公益林的地点、面积、报酬、职责张榜公布。护林员的聘用,采用公开竟聘、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方式,护林员与行政管护责任主体(村委会)签订管护合同,常年履行管护责任,并接受村民、护林联防队和林业站的监督。春冬重点防火季节由监管责任主体(林业站)组织护林联防队员、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加强巡护。补偿和收益分配有以下三种模式:

  1、补偿和收益归村集体收入模式。生态公益林的抚育间伐或更新采伐的林木收益,上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性支出经费除支付护林员工资和提取“三防”经费外,所剩余额的70%用于全村公益事业发展(如修膳学校、村道路建设、完善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等公益性事业),具体项目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定;
30%归村委会所有,用于检查指导、协助办案、抽查监督专职护林员的劳务性补贴和保护宣传费用。

  2、补偿和收益村集体与生产组或自然村落按比例分成模式。生态公益林的抚育间伐或更新采伐的林木收益(扣除税费、工本费外的收入,下同),上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性支出经费除支付护林员工资和提取“三防”经费外,所剩余额的70%归林权所有的生产组或自然村落,按人口分配给村民、或用于生产组、或自然村落公益事业;
30%归村委会所有,用于检查指导、协助办案、抽查监督专职护林员的劳务性补贴和保护宣传费用。

  3、补偿归村集体收入、收益与组或自然村落按比例分成模式。上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性支出经费除支付护林员工资和提取“三防”经费外,所剩余额的70%用于全村公益事业发展(如修膳学校、村道路建设、完善老人活动中心设施等公益性事业);
30%归村委会所有,用于检查指导、协助办案、抽查监督专职护林员的劳务性补贴和保护宣传费用。生态公益林的抚育间伐或更新采伐的林木收益,70%归生产组或自然村落所有,按人口分配给村民、或用于生产组、或自然村落公益事业,30%归村委会所有。

  以上三种管护模式各村可根据本村的实际选择一个管护模式,也可以因地制宜加以细化、创新。上述补偿和林木收益比例分成可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确保生产组或自然村落得70%以上。

  各村要认真总结和借鉴商品林林改的原则、经验和做法,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费及采伐利用或其它的收益分配可根据林改方案进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要严格遵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无论采取哪种管护模式,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都能真正得到补偿,落实管护责任,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强化保护,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的监管,是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管护责任落实的重要环节。林业站、村两委、协会组织、护林队伍,应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管,确保管护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1、强化林业站对生态公益林监督管理职能,真正将生态公益林保护责任落实到位。林业站工作人员,实行包片包地块负责制,实行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全程监控。

  2、建立严格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补偿资金规范、有效、安全运行。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以及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制度。镇将组织林业站、财政所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和运行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工作机构

  各村要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工作队、村两委、村民代表、小组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具体抓,林业站做好业务指导。

  (二)选择试点村

  根据我镇的不同村情、林情和民情,经研究,决定选择英山村和大坂村作为试点村,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

  (三)宣传发动

  1、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小组长会议,传达上级关于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创新精神,领会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

  2、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广播、标语、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及各种会议等形式,宣传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使村民人人了解改革,参与改革。

  (四)制定改革方案

  1、调查摸清本村生态公益林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本村生态公益林权属、林分状况、分布特点、林种树种结构等,为创新管护机制提供科学资料。

  2、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工作小组。讨论提出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形式、补偿性支出经费安排以及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的初步方案。

  3、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大会。对村两委提交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方式、补偿性支出经费安排和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的初步方案进行讨论表决,形成决议。

  4、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创新工作方案,报县林业局批准后,在村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创新方案

  1、按照改革方案,对本村生态公益林进行划片,确定相应管护模式、管护责任区以及管护责任人、监督责任人。

  2、县林业局与村委会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行政责任书》。

  3、村委会与承包管护责任人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和《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协议书》。

  (六)检查验收

  试点村的试点工作完成后,向县林业局和镇政府提交工作总结。县林业局会同镇政府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村管护责任主体落实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落实情况和管护成效。

  (七)总结推广

  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各村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创新的工作方案。

  五、时间安排

  总体安排是先行试点村,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开。具体时间要求是:xx月底前完成试点村的试点工作,xx月份全镇全面推进这项工作,20xx年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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