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域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4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金山区关于规范村域企业管理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村域企业
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4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15〕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村域企业管理,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村级租赁资产镇级统一管理为抓手,以所有权不变、管理权委托、收益权归村为原则,规范村域企业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本次规范管理的对象是金山区村域范围内的全部实业型企业。力争至2017年底,形成全区村域企业“统一管理、统一合同、统一准入”的管理模式,加大村域企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计划地淘汰一批产能低、污染重、安全隐患大的村域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分类管理。各镇(金山工业区)在摸清村域企业基本信息的基础上,按照“继续签约企业”“调整及淘汰企业”“闲置及劝退企业”“五违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1.继续签约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企业,到期后可继续签约,并根据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及民主管理程序,做好租赁合同的续签以及租赁费的收取、调整、结算等具体事项。
2.调整及淘汰企业。列入区经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企业、位于“198区域”建设(工业)用地的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减量化工作计划,全面推进调整、淘汰企业工作。
3.闲置及劝退企业。对闲置企业,通过结构调整、招商选资,做好“腾笼换鸟”工作。对不符合产业导向的劝退企业,通过政策补贴、联合执法等方式,有序推进“关、停、并、转”等工作。
4.“五违”企业。对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和违法居住“五违”问题的企业,明确违法用地消除、违法建筑拆除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原则,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坚决拆除存量违法用地和违法无证建筑,坚决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坚决消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坚决整治环境脏乱差现象。
(二)实现“三个统一”。各镇(金山工业区)村域企业管理机构对村域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合同、统一准入”。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委托镇(金山工业区)有关管理机构对村域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统一租赁期限、统一押金制度及租金托底价格的方式进行全面梳理,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按年租金的30%以上收取押金,土地使用费标准应按级差地租和企业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每平方米每年土地使用费为8元及以上,并签订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对不符合现行规定条款的予以调整。对新招租企业,应按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和空间布局等有关要求,由各镇(金山工业区)制定统一标准,把好村域租赁企业准入关。
(三)完善资产管理。各镇(金山工业区)要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继续签约的村域企业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资产租赁收入逐年递增长效机制,健全村域企业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台账,登记造册,及时将签订的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录入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对村域企业的土地减量化补偿资金必须建立专户,以村为单位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其中土地减量化收益要及时结算拨付至村经济合作社。对闲置及劝退企业内的集体资产,进一步促进集体资产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实现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镇(金山工业区)、村要落实属地管理、严格监管等责任,督促租赁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五违”整治等工作。落实区、镇、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各自职责,杜绝安全隐患。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巡查,发现涉及环境污染、违规用地、违章搭建、安全隐患等的企业,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依法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各镇(金山工业区)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宣传发动,明确组织机构。各村经济合作社对现有村域企业进行梳理摸底,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村级租赁资产委托镇级管理的决议,与镇(金山工业区)村域企业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各村经济合作社需提供全部村域企业的摸底表及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包括到期未续签合同)。
(二)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0月)。各镇(金山工业区)村域企业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分析,根据四类企业标准进行归类,按照不同对象分别采取措施。对继续签约企业实行“一企业一合同一台账”管理,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减量化的企业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对闲置及劝退企业加快推进、及时招租、盘活存量。
(三)总结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各镇(金山工业区)全面总结此项工作,并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开展考核检查。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镇(金山工业区)要建立推进村域企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村域企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统筹。同时,要明确村域企业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行政村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工作计划及时间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业务指导。区农委会同区经委、区规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局等职能部门组建工作小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各镇(金山工业区)深入开展村域企业统一管理工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村域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检查。区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检查。各镇(金山工业区)村域企业管理机构定期组织安全、环保等部门对村域企业进行检查和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各镇(金山工业区)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模式,使村域企业管理工作接地气、得人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上级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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