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及全市农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万州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及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场会议精神,现制定我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设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重庆第二大城市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标准化。到2017年,农村道路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100%,摩托车守法率达90%,安全带使用率达90%,全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与2014年相比稳中有降。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农村道路执法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规范设置,农村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劝导员标准配置。到2017年底,达标率达100%。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手段科技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安全研判预警和预防能力得到加强。到2017年底全面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车辆安全信息系统及“一台两网三级控”农村道路防控体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使用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职责。
2.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区安委会要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力度,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责任。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等工作,依法处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区交委:负责加强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道路养护、道路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农委:负责拖拉机、农业机械等登记注册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区财政局:负责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公路巡逻民警队(以下简称公巡队)、劝导队(站)、“生命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宣传、农村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应用、农村客运保险等经费。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将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农村道路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
区教委:负责落实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农村地区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区气象局:负责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的标准并督促落实,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和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管理。
各类专用道路,由道路权属单位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探索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客运、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做到安装率、在线率、违法查处率100%,定位率95%以上,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1.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区安委会下设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按照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万州安委会〔2014〕13号)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镇乡及相关街道组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工作;各镇乡及相关街道设立交通安全办公室,由安监办负责人兼交安办主任,辖区公巡队负责人兼交安办副主任,配置2名以上专职和3名以上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人员配置由镇乡街道自行调配到位;各镇乡及相关街道要建立1支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整合镇乡街道“六位一体”监管力量,成立农机、公安、交通等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强赶场天、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自然灾害、恶劣气候等重点时段和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
2.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建设。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在车辆密集和人员密集的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并分年度设置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职责,区财政按照每个劝导站6000元的标准安排启动资金。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全区通行乡村道路的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下同)建立1支交通安全劝导队,办公场地设在村居公共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由村支书、村主任或综治专干担任负责人,成员不少于3人,履行隐患排查、信息收集、宣传提示、巡查管控等职责。劝导站(队)按照每人不低于400元∕月的标准予以保障。劝导站(队)运行所需经费2015年由各镇乡街道自筹落实,2016年起对已设置和运行的劝导站(队)纳入区财政预算安排。
3.强力推进农村公巡队和公安驻农村警务室建设。按照有利于快速出警、有效管控、方便群众的原则,区公安局要加快推进镇乡公安派出所设立公巡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今年完成全区乡镇公安派出所公巡队组建;整合农业(农机)、公安部门行政管理资源,设立公安派出所驻农机警务室,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完成新田(二级)、天城公巡队营房和执法服务站建设。以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龙驹、龙沙、分水、白羊、新田、天城六个交巡警片区公巡大队增配协警,以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1.统筹发展农村客运。按照《万州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万州府办〔2012〕31号)要求,由交通、公安、安监部门严格道路开通前联合审核。强化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取缔挂靠、承包经营,进一步完善支持和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到2017年,乡镇及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100%。
2.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 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安办〔2014〕52号)和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标准,强化农村道路的“生命工程”建设。由区交委牵头,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会商机制,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年初挂号、年底销号、分级挂牌”要求,实行挂牌整治;2015年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防控体系全面建立的目标。严格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要求,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设置与道路等级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快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以省际检查站、国省县道检查站和城乡结合部执勤点为骨架,以“一台两网三级控” (一个综合信息运用平台,交通技术监控和路面防控两张网,市、区县、乡镇三级执法服务站路面查控)建设为重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及信息资源,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联动、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要优先建设“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数字化”建设中涉及万州区公路防控网络的项目,其余的公路视频监控和测速设备建设要于2015年底前投入使用。
4.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交安”系列联合整治行动的执法效应、品牌效应和联动效应,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始终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对无牌无照车、残疾人用车、电动助力车等车辆的监管。巩固摩托车专项整治成效,持续开展以“戴头盔、限两人、有牌证、靠右行”为重点内容的摩托车综合整治,从严查处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摩托车守法率,降低摩托车事故总量。强力开展“生命带·安全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提示,着力强化大众交通安全主动意识和文明养成,提升安全带使用率,降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事故死亡率。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依靠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体系
1.推进安全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完成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同时应用系统内农村道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系统,强化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应急管理。
2.整合其他安全管理信息资源,为农村安全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支撑。由区交委牵头,将全区客运车辆纳入重点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资源,确保各镇乡、相关部门准确知晓所管辖区域及管辖行业内客运车辆所属公司、运行线路、驾驶员管理、车辆技术状态等关键信息,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效率。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应与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同步完成全区机动车辆的属地化(按所属镇乡)分类工作。
3.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公安、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在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的同时,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为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以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系统为平台,科学设置整合公路电子卡口、公路视频监控系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执法服务站的信息资源,形成支撑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覆盖我区客运车辆运行全程的信息网络。
4.加强安全科研工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提供决策咨询、安全评估、事故调查、隐患治理等智能支撑。
(五)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体系
1.完善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加大宣传投入,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广播网络建设。
2.加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以“人、车、路、乡镇、村社、赶场日”六个环节为重点,宽覆盖、多形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巩固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形成大宣传、大提示、大曝光平台。2016年年底前,电视台、电台每月有1期交通安全电视、广播宣传节目;每个行政村有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每个的行政村有1处山体(墙体)标语或宣传栏(板报);100%的学校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
(六)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体系
1.建立完善层级的安全考核制度。区安委会将“三化六体系”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细化明晰考核细则,对各镇乡、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年度考核。
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强化督导检查。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有关部门要围绕“三化六体系”建设,密切协作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措施落实,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细化工作措施。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做到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突破。
(三)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