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试点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模式,清除农村陈年垃圾,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特制定本试点方案。一、试点对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黔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试点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试点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模式,清除农村陈年垃圾,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对象
小南海镇新建村、桥梁村;阿蓬江镇两河社区、高碛社区;濯水镇蒲花社区、濯水社区。
二、时间安排
试点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试点结束形成经验后全面推广实施。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适合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机制:一是建立日常保洁市场化机制,二是建立“财政奖、乡镇筹、村民缴”资金筹集机制,三是建立村民自缴资金,即村收乡管、账务公开、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机制,四是建立日常保洁和垃圾及时清运的村民监督机制,五是建立工作考核与奖惩挂钩机制。
四、明确工作职责
(一)区级部门工作职责
区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统筹实施,项目运行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村督查巡查。
区城乡建委:督促、指导乡镇规范集镇建设,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区农委:负责农村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农业环境监测,承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秸秆还田、绿肥还田)工作任务,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区林业局:指导村民加强林业管理,有效处置好木材废物。
区卫计委:督促各乡镇完成农村改厕建设任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卫生创建活动;检查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各乡镇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区财政局: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对乡镇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置费进行统一入账管理,并全额返还;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置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严禁他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期内安排6万元资金,待试点结束后按考核结果给予试点乡镇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工作经费补助,此项工作全面推开后,由区财政局、区市政园林局出台“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区市政园林局: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对乡镇集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时随机抽取辖区内1-2个村、社区(试点期间抽取1个);积极为乡镇街道多渠道争取各类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堆放、管理等工作;督促乡镇整改环境卫突出问题。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必要的环卫设施设备和日常运行经费;结合全区“两城同创”,组织力量对环境卫生死角死面、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集中突出整改;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日常保洁、垃圾清运、费用征收、账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做好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日常考核工作,做到奖惩逗硬,确保工作落实;对区财政返还的村民缴纳资金,实行村收乡管、收支两条线,全额用于该村、社区的日常环卫管护工作。
(三)村、社区工作职责
管好用好各种环卫设施设备,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由村民自行投放;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公约,向服务对象(村民或社会单位)征收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由村民会议讨论确定,原则上按户收取,每户每月5元;明确清扫保洁承包人和清扫保洁区域,明确垃圾收运承包人和运至地点,加强对承包人的工作绩效管理,合理确定承包经费;对收取、支出经费实行账务公开,张榜公示,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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