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08 10:10:07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村建〔2015〕170号)精神,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推进我区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村建〔2015170号)精神,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坏境,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03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区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和城市发展区、特色产业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发展区等四大功能区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居住环境较差的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三)工作目标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目标。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区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4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镇(街)转运、区处理”模式,建立“五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

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村、社区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镇街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二)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区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三、实施办法

(一)运作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户集、村收、镇(街)转运、区处理”的四级处理机制进行。

1.户集:各村(居)民小组的农户认真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和秸秆等农业生产垃圾)放入收集袋(桶),每天投放到固定地点。

2.村收:村级环卫保洁人员负责本村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并负责将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本村指定垃圾堆放点。同时,在保证安全和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推动“农户分类减量、就地消化处理”的垃圾分流处理体系。

3.镇街转运:镇街级环卫队伍负责镇街辖区内保洁清运工作,并到镇街内各村、社区指定垃圾中转点,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镇街中转站压缩处理。

4.区域处理:各镇街收集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人员保障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环卫保洁专业队伍。各镇街均须组建环卫保洁队伍,各村居需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专(兼)职保洁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和转运。同时各镇街要划定环卫保洁责任区域、制定环卫保洁标准,并负责加强对环卫保洁队伍的管理、考核。

2.加强镇、村两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街必须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桶)、标准化的垃圾中转站,购置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和卫生消毒设备;制定科学的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三)职责分工

区督查室负责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区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区市政园林局统筹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区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镇街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各镇街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区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区交委按管辖范围,负责农村公路行道树等的栽植和管理,并配合镇街制止道路两侧乱堆放、乱倾倒生活垃圾。区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区商务局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区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区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区水务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负责指导镇街、村落实农村河道保洁工作,并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河道、水域、水工建筑等使用、管理或作业单位做好使用管理作业范围的保洁工作。区卫生计生委(区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组建环卫保洁队伍;负责本镇、街道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负责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垃圾收运车辆、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设备的购置;负责组织将村收集的垃圾运输至镇街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负责组织开展镇街企事业单位和集中居住区、工业聚集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各村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点;组织环卫保洁队伍做好对本村农户、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并清运到指定的收集点和中转点。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63月至20164月)

各镇街组织对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的调查摸底、编制规划、宣传动员,并按照全区总体安排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本年度资金;大力宣传,全面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4月至20186月)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举措。

1.20163月至12月,各镇街依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组建配备好环卫保洁队伍,购置好环卫保洁设备,落实好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场所,形成相对完善的收运体系和管理考核制度,没有垃圾压缩中转站的镇街按计划及时启动规划建设。6月底以前,完成50%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的采购配备,完成50%的农村保洁队伍、收运系统的组建。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和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20171月至12月,各镇街全面建成完善的 “四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辖区内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和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3.20181月至6月,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7月至201812月)

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成立“铜梁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内容)会同各职能部门对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五、资金筹措

根据“统一筹措,分级负担”的原则,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所需经费由区、镇街共同分担。

(一)区财政在财政预算内列出专项经费,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所需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以及收运系统运行进行补贴,并根据各镇街的工作量和考核情况,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订)。

(二)各镇街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所需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确保本级财政承担经费及时到位。

六、组织保障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督查室、区电视台、区新闻中心、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梁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市政园林局,由区市政园林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深入发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惠及全区农村居民的民生工程。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积极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使居民自觉参与到这项系统工程中来。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对不良现象和行为,要公开曝光和批评,营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齐抓共管,加强督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方协调,整体联动。各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政府、企业、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七、考核奖惩

(一)考核要求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各镇街政绩目标考核内容。检查考核的重点是镇街 “五个一”、“四个有”、“六个无”要求的落实情况,软件建设要做到“五个一”,即: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硬件建设要做到“四个有”,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环境建设要做到“六个无”,即:房前屋后无垃圾、村内无积存垃圾、水面无漂浮物、道路无乱堆杂物、田间地头无裸露垃圾、村内无随意焚烧垃圾现象。考核由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办法,报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考核办法

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每季度组织检查、考核、评比一次,并进行打分、排名、公示;年终将每季考核、评比情况列入镇街政绩目标考核内容,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并将考核结果与“卫生镇”“卫生村”“示范村”“生态村”“文明户”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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