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东井集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6-22 13:3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东井集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全面实行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水资源保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东井集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东井集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完整版】


东井集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全面实行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了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冀办字〔20176号)、《张家口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阳办字(201743号《阳原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体制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河道安全、清洁、生态的目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保畅保安,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不断创新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使全乡河道管护迈入常态化、规范化、社会化轨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

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摆到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科学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助力成功举办2022年冬奥会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二)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

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乡党委、村委会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村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村村联动、上下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

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河湖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村与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四)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按照“一河一长、一湖一长、一库一长、一地一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每座水库、每个塘坝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乡党委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水库及塘坝乡级河长,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虎沟、塘坝村级河长。

(二)境内沟河库全覆盖

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沟河及坑塘、水库包括东井集镇境内的河流域5个村庄的桑干河河道、6个村庄的梨园沟,5个村庄的坑塘、4个村庄的水库。

四、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镇、村二级领导担任相应河道的河长,建立起镇、村二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20176月底前,村要与镇统筹协调、同步开展、压茬推进,9月底前,村要配置相应的人员,明确机构组成,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体化运作,并向社会公布本级河长名单;11月底前镇、村两级要出台各项配套制度、明确责任体系、制订考核办法,全镇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

()河岸整洁

堤线完整,无严重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

()河面清洁

河道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面水体清洁。

()河流畅通

河道无障碍、无砂坑、无严重淤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河岸绿化

因地制宜选择草木,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主要河道两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

()水质达标

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对水体污染进行有效控制。

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控制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距离支流河道、河堤20米内无圈舍、无直排厕所。

五、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全镇实行镇、村二级河长负责制,分别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村落实专管人员。

镇级设立河长,河长由镇党委书记马志忠同志担任。  沟渠由镇长杨爱华同志担任;对全镇主要河流桑干河(包括河流所在流域施家会、东堰头、西堰头、小石庄、二分滩5个村,梨园沟:侯家窑、赵家窑、林家庄、东井集、王汉庄、大石庄6个村及拣花堡5个坑塘、东井集1个坑塘、嘴儿图1个坑塘、林家庄1个坑塘、施家会1个塘坝;拣花堡水库、东井集庙良水库、和尧庄2个水库、赵家窑水库)分别由村书记负责。

镇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河长的河流流经村也要设立相对应的河长,管理权限归属镇。

(二)河长职责

镇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流域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对所分管河湖超标排污、私挖乱建、侵占河道、破坏河界、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组织开展巡河巡查,推进河道整治、截污纳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落实。

村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段的管理保护,重点对侵占河道、围垦造田、倾倒垃圾、污染水体等行为进行监督整治。对河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村级不设置河长的,可结合自身情况利用现有人力资源设置河湖协管员、保洁员、监督员等。

(三)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制的具体办事机构,其职能与河长职责相对应,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河湖管理防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本级河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查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上下联动、督导落实本级河长交办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等。

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以负责上下级河长之间、本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以及做好具体事项的督办为主,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抓好宣传报道、配合开展考核,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部门职责。

(四)部门责任分工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

镇组织员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乡党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主要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任务

(一)水域管理

一是实施河道保护界限设置项目建设,在对桑干河、壶流河坚桩划界的基础上,对其他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勘测,埋设界碑界桩和树立宣传告示牌,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城市蓝线,明确各河流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二是限期取缔河道采石采砂;三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加大“三条红线”制度管控力度。

(二)截污治污

一是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使用可降解农膜、配方施肥、免耕少耕、间作套作、秸秆还田等生态环保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要做好畜禽养殖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督促规模养殖户达标排放;三是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县、镇、村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四是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五是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三)堤岸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河长”要定期对河道岸线、河床进行全面巡查,及时修复受损的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防止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日常管护

一是“三查”查清排污口、查清违章建筑物、查清违章采石采砂;二是“三清”,清除行洪障碍、清除河道垃圾、清除水面漂浮物;三是“三治”,治理险工险段、治理污水直排、治理涉水违法;四是“三建”,建绿化亮化工程、建亲水便民设施、建管护安全标牌;五是“三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工作、落实管护经费。

(五)河面保洁

各村要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80%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 100%)。

(六)绿化美化

以村土树种为主,植树种草,保护河岸护堤,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七)清障拆违

按照“严格控制,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乱采乱挖、非法采砂和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按照《要家庄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实现每一条河流、每一段河道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

(二)创新制度机制

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村分别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域内各河湖河长名单;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需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湖信息通报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湖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甚至造成责任事故(件)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全面建立河湖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进行奖惩。依托六项制度,逐步形成乡级管总、村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

()落实资金保障

拓宽河湖管理保护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公共财政投入、社会融资、贴息贷款等多元投资格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按照中央、省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要切实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经费。乡财政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的同时,对村级河长可安排适当的经费补助。

()严格考核问责

定期对村河长制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导检查,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原因,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或未完成工作目标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村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社会监督

要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河湖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并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各村级河长姓名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要积极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公益活动,动员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力量,清理垃圾、造林绿化、制止不文明行为,倡导生态文明之风。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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