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办法】新浦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1 16: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委发〔2014〕10号)、区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新浦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办法】新浦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办法】新浦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范文推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动学习教育、听取意

见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委发〔201410号)、区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新浦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新群组发〔20143号),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时间安排从2月下旬开始,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做好准备工作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局党组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区司法局贯彻落实措施。

2、成立组织机构。局党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卞剑同志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海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3、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入户访谈、重点约谈、开门恳谈、集体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老同志和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4、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四查四治”、市委“十问十查摆”、区委“六问六查六治”,结合区司法局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注重群众参与贯穿始终。

5、与督导组沟通。及时与督导组进行对接沟通。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受区第四督导组的指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向督导组介绍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实施方案、动员大会讲话稿和动员大会时间经督导组审阅同意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开展学习教育

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同时,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一把手”带头,坚持领导示范,坚持全员参与,坚持注重实效。

6、开好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卞剑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表明党组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全体党员、干部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活动,区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宋向华同志对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对局领导班子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评议,评议结果由局实践办负责汇总并报区委督导组。

7、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分专题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形式,把学习党章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必读篇目与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结合起来,把观看《苏联亡党20年祭》警示教育片与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结合起来,把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区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两大目标结合起来。

开展四项专题学习活动。局党组举办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学者作一次群众路线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一次党员集中读书学习交流会;组织一次党员专题读书班,严格执行“党员集中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采取制作宣传栏、编发口袋书,以及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此外,局 “一把手”全程参与区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会和“一把手专题读书班”,设立周末课堂,由“一把手”带头授课,在学好《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书目的基础上可以挑选辅导材料组织学习。

举办四项专题教育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作用,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主题,通过参观市革命纪念馆、清风园等,开展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围绕“践行群众路线大家谈”主题,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举办“为教育实践活动建言献策”专题活动、“群众在我心中”主题征文等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知多少”知识竞赛,以考促学;组织观看在先锋频道播出的群众路线系列讲座。通过一系列载体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强化活动氛围的营造。

8、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学习吴仁宝、兰辉、“雷锋车”组、钟佰均等先进典型和组织观看全国首部农民工党建工作题材电影《七叔》,结合市委开展的“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群众观点怎么看、群众工作怎么做、党员形象怎么树”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打牢查找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激发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强大动力。

9、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服务群众“六个一”活动。局党组成员联系1个村(居),联系1名困难学生,联系1个司法所,指导化解1起矛盾纠纷案件,指导办理1起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

10、开展“走访听”,实施“百千万为民工程”行动。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走基层、访民情、听意见”的形式,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服务对象,开展换位思考体验式的调研,察民情、听民声,认真查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按照区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百千万为民”工程,深入落实“四促五帮”联百村(社)、千名机关志愿者爱心帮扶行动、万名党员万户行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百姓家中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

三、广泛征求意见

11、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持续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有序地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采取现场体验、随机走访、“微调研”、接访下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12、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听取基层群众声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3、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在新浦区司法局网站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开设“局长信箱”、开通专线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和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听取普通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同时结合司法行政特点,开展“群众法治微心愿”征集、认领活动,在工作中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14、梳理汇总意见。对近年来“三解三促”、“四促五帮”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活动前期准备阶段、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以及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及时报送区委督导组。

四、加强组织领导

15、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16、注重领导带头示范。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处室负责人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活动启动前后,局党组书记要约谈各科处室负责人,层层传导政治责任。

17、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全程接受区委第四督导组督导、检查,做到“四个一”,即一起部署、一样程序、一并检查、一同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调研走访的形式,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查找问题。在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结束前,局党组主要领导接受区委约谈,对抓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汇报,接受区委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这一环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的专项督查、分析评估,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

18、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坚持典型引路,努力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工作小结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结束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本环节工作进行小结,形成文字材料,经督导组审阅后,以领导小组文件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征得同意后,对下一环节工作进行整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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